《高等教育哲学》读书笔记 1. 【耶鲁精神】
“第一次正式提出高等教育哲学的是《耶鲁学院1828年报告》,教授们认为‘训练’和‘装备’心灵这两条重要原则中,前者更为重要,即有什么学习能比一个受过良好训练并能将其力量移向任何方面的心灵更加实用呢?”
感想:这段的观点表面上看起来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之意,但细思可发现,“装备”与“鱼”的性质并不可等同,因鱼是独立的、被动的、没有渔便绝不可得的;但“装备”则是和“训练”相互依托,主动互动的,温故能知新,但温鱼却不可得新鱼,至多煮熟。故我认为,大学在对心灵进行训练的同时,不能坐视被训练的心灵本身空虚,则训练之方法无从依托更无从验证,会导致训练收效事倍功半甚至在短时间内即被遗忘。基于该段的观点,大学在“装备”的提供中,“排除所有可以在学院之外学习的科目……强调文学与科学,因为这些是学生在繁忙的日常生活中可能永远也不会有时间和机会去探求的学问”——可以在学院之外学习的科目大体包括生活常识和实践经验,而大学所强调的文学与科学是从古至今来源于生活和实践中的发现与积累的,将文学与科学与生活和实践剥离,相当于剥离了文学与科学的根基,而基于虚空的发展是及其艰难和不稳定的。知识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如果承认其自由基于以其自身为目的,那么就不应人为地剥离某一类知识,或歧视某一类知识,我们应该相信知识本身有优胜劣汰自我反省的能力,而在其体系中自然而然地保留的项目,则应该被接受和尊敬,作为其有机体的一部分不能被生生拆除从而有破坏知识之天然自由的嫌疑;同时,类似商业、机械制造和农业的被认为应该排除的学科,其中亦包含着在该学科发展中新生的文学与科学知识,如果将这些学科排除,我们所学的文学和科学也将是片面的不完整的,更难以在进入学院之外的世界进行工作的过程中与实践相适应和衔接的。 2. 【不成文法的关系】
“从各国历史中提取的这个‘不成文法’具有四个主要内容:心智的培养;以事实和逻辑证据为基础的客观性;说理的法则而不是权力的法则;广阔的个人自由幅度。显然,高等教育应该以比‘不成文法’更为正式的形式来陈述它的基本原理。”
感想:本段说到高等教育的基本原理,虽以不成文的形式,但仍可以发现各项的个性和联系,心智、客观、说理、自由,其中“心智”是一个比较抽象的表述,在我看来,该词可以划分成心与智两个部分,也可说是教育的两个阶段的有机结合,首先是“智”该智包含所掌握的知识、所体验的受其影响的情感,与基于知识和情感的实践——与字面的心代表情感而智代表知识智商不同——智是一种必要的积累,在该积累之下,才能与“心”相配,此处的心,便是在大学才可获取的学术修养、习惯或价值观,在高等教育中,获得以心控智的能力,亦使智对心进行反馈,无论在知识的理论方面还是运用方面都可周全。客观性基于“智”的客观,也基于“心”之修养中的逻辑性与诚实品质,说理是逻辑客观性的保障,而自由更是直接可以从心对智游刃有余的运用来体现。 3. 【理念】
没有共同的哲学,没有一种可以通过共同捍卫其纯洁性而永世可靠的、
单一的、不变的、理想的大学教育“观念”。当今的大学和学院,为变革中的人民的多种多样的利益服务。在这里,关键的哲学问题并不是寻求各种答案的共同基点,而是寻找各种问题的共同基点。 4. 【高深学问】
“凡是需要人们进行理智分析、鉴别、阐述或关注的地方,那里就会有大学。 20世纪,大学确立地位的主要途径有两种,即两种高等教育哲学,一种主要以认识论为基础,另一种以政治论为基础。
随着像德国大学一样重视研究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建立,高等教育开始主要以认识论哲学作为合法存在的依据。
由于教授变为政府和企业大亨两者的仆人,因此他的地位发生了微妙变化,教授不再是为民主社会服务的社会改革家,而成为为民主国家服务的改革家。……过去,在价值自由思想的指导下,他能够追求真理而不必考虑后果;可是,按照新的资格来看,真理现在有了后果,而且是价值方面的后果,那么,他还能宣称忠实于价值自由吗?”
感想:关于高等教育哲学,我认为不必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即真理虽然具有了价值方面的后果,即社会这一抽象的可以作为学术概念的服务对象,化为了聚集着政治和商业的具体对象即国家,学术仍然可以忠于真理,忠于价值自由,因真理本身的讨论对象也并非虚空,其中有关于具体国家的理论,但若想其自由,则对真理进行实践的后果不应归于真理的研究者,无论是报酬还是赔偿,因对真理的实践并非在其研究者的逼迫下进行,研究者只是将真理列示,而对其适用的选择和方法的控制都是研究者之外的人来进行的,根据因果关系学说,研究者与后果的因果关系被实践者阻断,故后果本不应该由研究者来承担,故价值自由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至于额外的嘉奖,应说明并非因真理的成果而获得,仅应是对钻研精神的鼓励,才能保证激励的纯洁性,而不会引发对利益的追逐。
在作为真理追求者的大学教授沉浸在真理中而无需考虑后果的适用情况时,作为真正将其服务作用于国家的政府和企业等机构,亦不应只专注于实业,导致与教授学者之间产生适用衔接和鸿沟,故我认为应将学界所担心的真理与社会服务混淆的部分加于无需纯洁和自由来进行学术研究的政府和企业等机构,在这些机构中培养一些能够理解学术而后落实为实践方案的人才,类似于智库,但较智库更开放,如此能够填平鸿沟使国家实践真理更加顺畅,又使教授们所担心的后果有了明确的归属而可以专心于价值自由的学术。 5. 【学术自治】
“高深学问需要超出一般的、复杂的甚至是神秘的知识……应该让专家单独解决这一领域中的问题,他们应该是一个自治团体。
尽管赞成学术自治的论据看来很合乎逻辑,然而,我们必须记住,有时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制约着学术传统……美国和英国都不得不通过国家立法来打开自治的高等学府的铁门。
自治必然要求完全的经济独立……大学只不过是统治阶级的知识之翼……保护高等教育自治,防止政府过分束缚的一个堡垒是私立大学。
为了保证管理效率,有些协调是必要的,如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的设施等。 高等教育的管理机构必须由专家和院外人士两方面组成,学术自治才会实际有效,没有前者,大学就会信息不准,没有后者,大学就会变得狭隘、僵化,最后就会与公众的目标完全脱节。
由于教师是为难以确定价值的长远目标工作的,因此不可能像计算企业或商
业人员的价值那样计算学者的价值,外行董事会的地位也不能拟作企业中的董事会。一人一票,但更可取的办法是通过说服做出决定。所有团体参与决策越广泛,就越能实现民主。”
感想:我认为,上述学术自治的模式虽然是普遍实行的,外行董事会掌握财经大权的情况下,其对学术资源在项目间的分配分歧是有资格进行仲裁的,但分歧的决定权掌握并不应过于简单,应该采取争取学术资源的项目间如当事人对陪审团的说服一样的模式,对决策者进行说服,也即对之进行科普——这个必要的环节可能会增加学术管理的成本,降低效率,此也是外行董事会的一个弊端;另外即使接受了科普,决策者仍是外行,则学术自治团体要承担决策失误的风险,如若将风险归于决策者承担,虽然会更加谨慎,但也会使决策效率更加降低甚至放弃决策,形成决策的烂尾,这是外行董事会裁决的第二个弊端。在双重弊端下,是否应该考虑仲裁资格具备是否意味着必须由外行董事会仲裁?
大学的存在归因于社会,但其开始以学术为目的存在时,便是一个有社会公众大部分都难以企及的学术个性的独立团体,如其所有决策仍必须由社会公众之代表通过最终裁决权进行许可才能行为,或进行分配,则其形象莫过于一个受到畸形管教和溺爱的孩子,发展必将受到阻碍,也正像孩子回报父母,学术团体回报给予其存在机会的社会的方式,并不必须是报之以裁决权,更实质和有益的,应该是自由决策发展后获得的能够运用于社会的学术成果。而在决策权的部分,作为社会代表的外行董事会之作用,应是作为一个跳出者进行客观的建议,最终的决策应是内行之间的说服来完成,在说服中,也许会收获合作。 6. 【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与学术自治的相互冲突:迫切需要某种社会机构能在不受控制、不受威胁的情况下对社会的所有方面进行调查和评论。
学术自由的合理性至少基于三个支点:认识的、政治的、道德的,认识方面最主要,学者行会必须在处理知识技术方面具有专长,进行艰苦训练。
自由是追求真理的先决条件,还是真理是形式自由的先决条件?
圣奥古斯丁的假设:如果能够认识的都已经认识了,那么就没有犯错误的权利了。
胡克的反驳:人们可以在真理方面犯错误的社会,在道德方面优越于必须把他们不能理解的东西接受为真理的社会。”
感想:真理是个无限大的群体,自由则是一种状态,状态可以判断是否实现,而无限大的群体却没有获得的尽头且要“像有机体和社会形式一样要不断发展,故将真理作为自由的前提,即只要发现认识的错误便终止自由,则自由便永远无法实现,而将自由这种状态作为真理的前提,在自由状态初初进入的时候,便可以开始真理的获取,并且伴随着自由程度的加强,真理的获取也在逐渐增加。
“贾斯珀斯:言论自由式所有公民的权利,无论是否是专家,而学术自由只限于学者行会。”
“琼斯:自由的基本理由完全是为了公共利益,……了解世界和利用它的资源改进人类生活条件。” 7. 【高等教育服务对象】
“影响高等教育为谁服务这一问题的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是:学生的才能和学术课程的性质。
高等学校这一过去一直是选择少数学术精英的机构,现在还在起分配职业阶
梯上的等级和社会结构中的位置的作用,青年人越来越希望获得高等教育。
让每个人都有条件尽可能充分发展他的潜能,这是一种良好的公共政策、良好的政治哲学,因为可以培养出更好的公民、更有生产力的工人、更有欣赏力的闲暇利用者,等等。但是面临着怎样合理地分配有限的剩余资源的问题。
大学入学方面的平等主义经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人生来平等,要用教育维护平等;第二阶段为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但为这些差别的发展提供均等的机会。
英才主义被打破,怎样引起高等教育本身的转变?——高深的专门知识应用于复杂社会时,会出现中间水平的学问,即新型非深奥的知识成分,
高等教育能否通过承认低级水平的高等教育来扩大入学对象,同时还称之为“教育”?
麦奇路普:教育只有建立在中学知识基础之上,并且除了少数天才之外它无法在早期教育阶段获得时,才是‘高等’的。广博和长期可以在高等上打折扣?职业技术教育、普及教育、补偿性中学后教育并存下,弗莱克斯纳认为大学不应被要求从事其他机构可以教的同样好甚至更好的教学——建立初级学院。 8. 【普通教育和专业教育——自由教育】
教育本身和受教育的状态就是普通教育的主要目的,有用性只是副产品——让教育使他们成为有能力、有理智的人,他们以后在社会中担当的角色会满足他们自己。
自由教育是非奴隶、工匠的全力过市民生活和从事国家管理的自由人的教育,课堂可以提供认识态度,而非培养德行,自由教育中的道德教育应该留给家庭、街道、市场、政治活动场所和教会完成。(史密斯1958)
感想:理论教育是自由教育的核心,是获得心智的途径,在其中掺杂过多主观性浓厚且概念模糊的道德则不利于理智的培养,更不利于理论本身的精炼和延伸——当理论在其自身的逻辑中推论出新的内容,再从外部向非理论的道德或实践经验中适用,便会受到十分客观的成效,郎中不医自己的病,道德不参与对自己的作用,都是类似的道理,而高等教育作为一个划定的领域,能够将理论与道德隔离开,以便二者更有力的相互作用,这也是我们明确高等教育目的与途径等一系列内容之内涵与外延的目的。 9. 【高等教育学】
“高等教育学有三项主要职能:传播高深学问、扩大学问领域、运用其成果为公众服务,其中第一项是最古老的。
教学不只是讲授,还包括启发和友爱,信息媒介方面的新发展能够为两种教学提供便利。
课程选择的适切性检验过于简单,应该多重考虑长远的利益和普遍的价值,进一步安排选择检验,即根据重要性程度进行等级秩序安排。
是否应该强求学生与学校预先确定的形象一致?或者学生的个性是否应该多少保持原样?这是一种两者都是的情况。杜威关于课程结构的观点看重学习者的交互作用,布鲁纳则回归理论学科并通过分析实现广泛的迁移,批判不关注时代重大问题又担忧对知识本身热情的牺牲。”
感想:以上说明了学校个性与学生个性在高等教育课程设置中的结合,因学校毕竟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其有特定的历史和现状,故其对每个学生个体的掌握并无法完全感同身受,其对于每个学生的想象力也不可能大过学生本身,故保留学生个性的做法也是保留学生发展的无限可能,使这种可能不被学校完全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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