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3 编辑
点击列表中“操作-小微减免-编辑”,打开小微企业减免申请表,修改申请表信息,保存即可。
2.1.7.4 删除
点击列表中“操作-小微减免-删除”如图1,弹出提示信息:删除成功,如图2。将小微企业减免申请表信息清空,可以重新填写申请表。 图1
图2
2.1.8 补正修改
企业提交的注册申报,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办理人员审核,补正材料,在企业端的状态显示为“补正材料”,企业可以对其进行补正修改后提交,点击“补正修改”,打开申请表,修改相应内容,点击“保存”,列表中重新生成一条数据,状态为“已保存”,点击“提交”,成功提交到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列表中这条新数据生成新的数据校验码。
2.1.9 补正提交
企业提交的注册申报,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办理人员审核,补正材料,在企业端的状态显示为“补正材料”,企业可以对其进行补正提交,点击“补正提交”,列表中生成一条与原数据校验码一致的数据,状态为“已提交”, 成功提交到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
2.1.10 重新修改
企业提交的注册申报,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办理人员审核,不予签收,在企业端的状态显示为“不予签收”,企业可以对其进行重新修改后提交,点击“重新修改”,打开申请表,修改相应内容,点击“保存”,列表中重新生成一条数据,状态为“已保存”,
点击“提交”, 成功提交到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列表中这条新数据生成新的数据校验码。
2.1.11 重新提交
企业提交的注册申报,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办理人员审核,不予签收,在企业端的状态显示为“不予签收”,企业可以对其进行重新提交,点击“重新提交”,列表中生成一条与原数据校验码一致的数据,状态为“已提交”, 成功提交到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
2.1.12 状态
已保存、已提交、已签收、不予签收、已受理、不予受理、补正材料;在审评;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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