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社团例会的会议纪律规范及注意事项(草案) 一 、目的
为保证本社团的会议的顺利召开,形成有序的会议秩序,特制订此规范! 二、适用人群 本社团全体人员 三、纪律规范
1.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尽可能提前进入会场,准备开会。 2.开会期间,手机作静音或振动处理,原则上不得在会议期间接打电话,经会议组织者同意,可以在会场外接打电话。
3.所有参会人员未经会议主持者同意不得中途退场。 4.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需提前向会议主持者请假,经允许后方可不参加本次会议,但事后必须向会议组织者或书记员询问本次会议内容,并努力配合完成会议中的要求事项。 5.参会人员不得在开会期间大声喧哗,也不得擅自讨论与会议无关的话题,会议期间的讨论必须得到会议组织者的许可。
6.会议中专设一人作为书记员,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可由组织组推选一人,并长期担任书记员一职)。
7.会议相关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并把握好会议的方向,探讨的内容等。并负责维持好会场秩序。
8.所有参会人员带好记录本和笔,在会议期间做一下适当的记录,以便更好完成会议的交代事项。
9.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卫生整洁,会议结束后桌椅等应复归原位,尽量保持会场原有状态。 10.与会人员在会后应尽力将会议事项转告未出席者,并尽快将其落实到社团实践活动中。 四.奖惩规定 1.奖励
由组织组进行到会人员人数的清点和人员的确认,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每一次记一分,对会议出勤率高的,以及会议中表现积极的人员予以登记,并将其纳入社团重点培养名单中。并且,在社团推优,评优评先,推选校世纪英才人员,优秀共青团团员中予以优先考虑权!另外,社团还会根据相应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惩罚
无故缺席,经常性请假的会员,除每次在日常量化考核中扣一分以外,还应取消其评优评先权,情节恶劣的,可以勒令其退社或扣发社团证。对违反相应会议规定的人员,也按情节是否严重,酌情给予相应处罚。(注:社团领导若有此违规现象,应给予普通成员相应的双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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