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厂镇砖厂(以下简称砖厂)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中厂镇,成立于一九九七年十月份,注册资金20万,现有员工72人,建有砖窑和职工宿舍 ,主要产品为红砖及砌块,销售的对象主要为当地居民和白河县的建筑公司。
2.2砖厂的应收账款状况
表1 2007年砖厂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详细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白河县宝莹建材公司
中厂镇政府 白河县建安建筑公司
卡子硫磺厂 个体户刘某 合计:
41,870.36 11,854.86 424,958.91
8.83% 2.35% 84.77%
1年 3年
72,995.67 63,259.55
14.47% 12.54%
2年 2年
欠款金额 234,978.47
占总额比例 46.58%
欠款年限 1年
资料来源:安康市中厂镇砖厂2007年度的财务报表
由表1可以看出:砖厂的债务人很复杂,不仅有当地的居民及民营企业,还有地方的镇政府,从而为砖厂回收账款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在以上的多个债务人里,白河县宝莹建材公司占砖厂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最大,宝莹建材公司是砖厂在本县的主要经销商,此笔账款占据了公司流动资金的很大一部分,导致砖厂的流动资金减少,影响了砖厂的效益。在账龄方面,各个债权人中最短的账龄为1年,最长的甚至是3年。理论上讲,账龄越大,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在流动性方面,账龄的时间越长,应收账款的流动性就越差。所以,那些存续时间超过企业的一个经营周期(通常是一年)的应收账款己经不能算是流动资产。可见砖厂的大部分应收账款已经失去了流动性,由此造成了砖厂营运资金紧张,久而久之必将影响到流动资金的周转,进而导致砖厂经营的实际状况被掩盖,影响砖厂生产计划、销售计划等,砖厂要想长远发展就要摆脱目前这种不利的状况。
2.3.砖厂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
2.3.1 外部原因
⑴ 市场竞争激烈,砖厂为了提高竞争力而赊销。目前,国家对建筑行业进行宏观调控,政策限制,受环境的影响,建材行业走向低谷,而作为主要建材的砖,更是市场
饱和,产品生产过剩,供大于求,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白河县大部分机砖厂都是在上世纪末建筑行业的高峰时期上马投产的,而目前机砖市场需求日益缩小,而砖厂却越来越多,生产规模越来越大,产品严重滞销,砖厂只好用赊销的方法争夺市场,从而导致砖厂应收账款增加。
⑵ 欠款人经营状况不佳。建筑商所欠的款项难收回,现在的建筑工程都是采用先动工后付款的方式,只有在工程完工后才能拿回工程款或部分工程款,因此,许多建筑商到砖厂购砖都是采用赊欠货款的办法,先把砖运走,将房子砌上去再说,而砖厂老板苦于产品积压销不出去,当然只有先将产品销出去。目前的建筑市场经济比较紧张,大多数工程都迟迟难以拿到钱,建筑商拿不到工程款就拖欠砖厂的货款,造成砖厂应收账款过多。然后就是经销商,莹莹在本县的经营状况一直不是很好,产品是到了莹莹可一直销路不好在加上莹莹的经营状况不好造成货款一直拖欠而无力偿还。
2.3.2 内部原因
⑴ 产品的质量问题。砖厂主要生产红砖和砌块,近几年由于环境的变化,土壤沙化严重,导致砖厂所使用的原料—粘土,发生了变化,使得砖厂的一些产品质量出现了问题,厂领导为了减少损失,将这些产品混入合格的产品中卖给客户,客户发现这种情况后,便延期付款,甚至拒付。
⑵ 内部管理制度不力 。砖厂为了加大销售力度雇佣了许多销售人员,由于人员较多,所以砖厂为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将销售人员工资收入与销售业绩挂钩。由此造成了销售人员为了个人利益, 片面地追求销售任务的完成,采取赊销、高回扣等手段促销商品, 完成了销售额的同时也增加了应收账款, 而对这部分应收账款,砖厂又没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约束, 未责成相关部门和经销人员负责追款, 导致应收账款大量沉积, 使砖厂在经营上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⑶ 信用政策制定不合理。砖厂为了扩大市场,扩大业务量,大量运用商业信用进行赊销,而且没有一套正规的信用标准,而且在事前并没有对付款人资产和信用情况做过深入调查,盲目采用赊销策略去争夺市场,忽视了大量被客户拖欠占用的流动资金能否及时收回的问题,而客户不良的信用导致了砖厂应收账款的增加。
⑷ 法律意识淡薄,维权不力。在现实中,通过诉讼解决应收账款的问题比较困难。从起诉、受理、调查取证、开庭审理到判决、裁定与执行有一个时间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精力,有时成本和效益也不成正比。使砖厂没有信心和勇气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3.砖厂的应收账款问题分析
3.1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从表1中我们看到,白河县宝莹建材公司欠款金额占砖厂应收账款总额的46.58%,
基本上达到砖厂应收账款总额的一半了,从中就不难得出,砖厂过去太依赖其代销商,将产品都交给代销商,企业通过赊销不断扩大销售,而赊销的背后就是不断上升的应收账款,很多企业在具有良好的盈利状况下,因应收账款管理不善而面临财务危机,代销商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有助于砖厂产品的销售的,尤其是对一个县城的砖厂来说是可以带来很大收益的,但就是由于对代销商的这种过分的依赖导致公司很大一部分的流动资金被代销商所占据,高额的应收账款直接影响砖厂的现金流入,从而严重影响了砖厂的资金运转以及砖厂的正常生产经营。导致砖厂无法实现既定的效益目标。
3.2 收入虚增
白河县现有机砖厂20多家,其中规模较大、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有10多家,而中厂镇砖厂由于离县城较远,导致竞争力下降,砖厂为了扩大销售,增强砖厂的竞争力,同许多其
他企业一样就不得不采用赊销的方式去争取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而很多企业又故意拖欠砖厂账款,导致砖厂近几年应收账款不断增多,2007年砖厂的应收账款比2005年增加了44%,而且应收长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越来越大。(见表2)
表2 主营业务收入与应收账款对比表 单位:元 年度 应收账款
2005 349,921.62
25
主营业务收入
比率
21.39% 1,635,912.20
1,704,674.95
23.15%
27.54% 1,831,743.46
2006 394,632.
2007 504,462.15
资料来源:2005,2006,2007安康中厂镇砖厂资产负债表
从表2中就可以看出:砖厂的主营业务收入从2005年的1,635,912.20元增加到2007年的1,831,743.46元,而应收账款从2005年的349,921.62元增加到2007年的504,462.15元,特别是2007年的应收账款是2005年的1.44倍,另外砖厂应收账款增长率2007年是2006年的1.9倍,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007年只是2006年1.7倍(见表3),前面已经说过应收账款的确认时间为销售成立时间,即销售完成后就会按照应收账款的到价值(账面价值)确认了收入,由于从应收账款到取得现金需要一段时间,应收账款不能按照其到期值(账面价值)计价,而应该按照未来现金的现值计价,但这样就会对企业的当期净收益产生重大影响,多数应收账款仍然按其到期可收回的价值计价。所以砖厂从表面上看虽然实现了销售收入的增加,但大量应收账款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砖厂的经营成果,增加了砖厂的风险成本,使得砖厂的收入存在很大的水分。
表3 主营业务收入与应收账款增长率对比表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应收账款增长率
2006 4.03% 11.33%
2007 6.93% 21.77%
资料来源:2005,2006,2007安康市中厂镇砖厂年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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