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自查报告
“十二五”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国家、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统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出生婴儿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使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始终保持在正常值范围内。
我们XX县总人口63.2万。2011年出生人口4066人,人口出生率为6.46‰,自然增长率0.58‰,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61;2012年出生人口4172人,人口出生率为6.66‰,自然增长率0.41‰,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71;2013年出生人口4460人,人口出生率7.07‰,自然增长率0.09‰,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58。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县委、县政府为了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由计生卫生、宣传、公安、妇联、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将打击“两非”工作纳入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大了考核奖惩力度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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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度。县统筹解决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XX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县“十二五”时期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十二五”期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情况,解决问题,明确任务,落实职责。
二、宣传倡导、营造氛围
努力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氛围,建设了一批“关爱女孩”行动宣传公益广告牌,充实了社区生育文化知识长廊,完善了“关爱女孩”行动宣传板块。2013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乡两级累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35场次,人口学校学习活动50次,发放宣传单73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81条,张贴温馨标语497条,营造了浓郁的宣传氛围。树立一批女孩成才典型,并把她们的事迹编成节目,巡回演出。开办电视专栏节目,广泛深入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以治理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必要性。同时通过广播、互联网手机通讯等大众传媒刊发或播发婚育新风、关爱女孩、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等方面文章和公益广告。与此同时,组织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并在医疗机构的B超室设立严禁“两非”行为的警示牌以及对执业人员进行执业培训,从而在全县营造起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减少“两非”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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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益导向,政策推动
1、建立完善关爱女孩的利益导向机制。2011年以来,全县各个部门结合本部门特点,制订了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持独生子女证职工退休奖励、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医疗补助等一系列奖励优惠政策相继在我县全面实施。
2、不断加大财政和政策支持力度,着力建立和完善以“奖励、扶助、保障、优惠”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十二五”时期以来,共为28000名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金242 万元;为 1164人次发放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扶助金共计167.26万元;为20941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1883万元;为210名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发放公益金及救助物资29万元。同时通过“生育关怀行动”,动员全社会力量,使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救助。
3、积极开展关爱活动。结合实际,开展了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活动、“生育关怀”和“救助贫困母亲”“关爱女孩”及2011年实施的“生育文化社区”活动,办理了计划生育养老保险,解决了部分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的后顾之忧。2014年开展帮扶救助活动共救助106户,累计15万元。其中:紧急救助6户,康复治疗伤残20户, 救助特殊特困家庭80户。
四、全程管理,防治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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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规范业务工作。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医务科长、医务人员培训班,专题学习《规定》,强化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下发了《加强B超管理有关措施》,明确规定,严禁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出具虚假医学证明,违反规定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加强医疗机构技术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管理。辖区各医疗机构均已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B超室人员均按《执业医师法》要求,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持证上岗。妇幼保健和产科专业技术人员均取得市卫生局颁发的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
3、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和制度,每年都对全县医疗保健机构B超管理、妇产科管理进行检查。强化防范措施,从源头上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事件的发生。
4、计生、卫生等主要职能部门与从业单位、从业单位与相关科室、相关科室与具体执行人员层层签订了抵制“两非”违法行为承诺书,作出了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不实施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不随意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书面承诺,并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013年,县人口计生委、卫生局、药监局在6月5日分别进行自查,对32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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