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项目部交底记录
交底人 交底时间 交底地点 监理项目部 参加人 交底内容:现场安全检查内容、控制措施及要点 按照铁路总公司、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对安全生产全过程监理,发现对施工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问题,有权制止和限令停工。因监理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和损失的,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和相应的赔偿。 全面推进安全风险管理。从设计源头上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做好专业安全评估。强化安全风险控制,始终抓住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隧道工程、地下工程、地质灾害工点等重点环节或关键部位,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完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岗位人员责任,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健全考核机制,提高快速处置水平,努力把安全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 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围绕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各环节,从组织、制度、教育、应急预案等方面制定保证措施。 4.3.2安全管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 179号)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 162号)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2003)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2-2009)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09) 《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9604-2015) 《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10120-2002)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90号) 4.3.3安全控制主要内容 ⑴建立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理并明确其职责。 ⑵审查承包人的安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保障措施、危险源识别及预防措施,关键工序安全保证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 ⑶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施工现场安全人员到岗、安全设施配置、施工人员行为及现场安全状况等,发现隐患及时发出整改指令,督促整改。 ⑷审查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⑸验收重大风险部位施工条件。 ⑹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标识、标牌、持证上岗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3.4安全检查重点、重点工程安全控制要点 ⑴安全检查重点 本标段安全检查重点是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架梁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陡坡、高墩、大跨、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桥梁上跨高速公路与营业线施工;隧道工程;施工供电设施工程;火工品的安全管理措施;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施工。 ⑵安全控制要点 1)施工前期控制要点 ①监理项目部在施工监理工作中,根据有关法规、条例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②在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等。 ③审查承包单位的管理体系: a.审查安全管理制度: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定。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b.审查持证上岗: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装卸工、爆破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持证上岗。 c.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符合分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深基坑(槽)施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每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通过审查,以保证安全管理体系的切实可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2)不良地质段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①桥基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岩土体性质采用合适的防护措施,加强坑壁防护,加强通风及抽排水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②隧道施工遇构造破碎带、有害气体突出、爆炸等突发性重大地质灾害危及施工安全,应加强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加强监测、加强通风等系列安全措施;隧道浅埋段围岩稳定性差易坍方冒顶危及施工安全,施工时应有完善的防护方案、有效的工程措施,采取适当的施工方法,加强超前支护、短进尺、及时衬砌;隧道洞口路基挖方地段应通过检算设置挡护工程,防止土体变形影响施工安全。 ③隧道在全~强风化和构造破碎地段易出现顶板塌落和围岩变形失稳破坏,洞口开挖地段边坡易出现崩塌和坍滑,地下水发育的构造带等应注意防止开挖出现涌水突水。 线路隧道局部通过断层、节理密集带和破碎带,隧道施工应采取超前支护和预注浆措施,宜采用“小断面、短进尺、快循环、弱爆破、少扰动、紧封闭”的掘进方法,加强初期支护,紧跟衬砌,并加强施工中超前地质预报,以防止和减轻因坍塌所造成的危害。隧道底部积水及时抽排,防止长时间浸泡软化基底及影响隧道围岩的稳定性。 对浅埋、偏压等地形、地质条件较差的隧道洞口、洞身段先预加固围岩后再开挖,视地质条件采用地表砂浆锚杆、地面预注浆、地表旋喷桩、锚固桩等加固围岩,框架锚索(杆)或骨架护坡等加固边仰坡,并根据具体围岩情况设置超前长管棚、超前小导管、超前锚杆或水平旋喷桩等超前支护措施。 ④在滑坡、坍滑等不良地质体或附近施工时,应选择好施工场地、安排好施工顺序、选择好施工方法、加强观测,避免因施工引起滑坡复活、岩堆失稳或引起新的不良地质产生,影响施工安全。不良地质影响范围内,严禁作为材料堆放、加工场地及搭建临时施工用房。 ⑤位于陡坡地段施工时应加强监测,避免产生崩塌或斜坡失稳危及施工安全。有危岩落石分布地段,施工前应进行清理或嵌补。 ⑥软弱围岩施工安全控制 软弱围岩强度低,自稳能力差,隧道开挖后使地应力重新分布,使隧道周边产生较大的松动圈,支护措施不当和施工工艺不到位,围岩极易发生较大变形。因此软弱围岩隧道施工的关键是控制变形,防止坍方。 a超前预报 在断层地带,要加强超前地质预报,长短结合,摸清前方的地质情况,特别是地下水的情况,严禁在未探明的情况下盲目开挖。高风险隧道必须进行超前预报的专项处理。 b超前加固 对断层尤其是含水地层注浆加固。在富水带全断面注浆,其他地段针对隧道特点对薄弱部位局部注浆。 c超前支护 根据水文地质情况采用超前管棚、超前小导管或水平旋喷支护等预支护措施,开挖进洞前应先做好地表的防排水,确保隧道进洞的安全。 d施工方法 根据地质情况选择施工方法。主要有三台阶临时仰拱法、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法,CD法、双侧壁导坑法等。施工中严格执行设计工法,不得擅自更改。 e初期支护 喷射混凝土:喷混凝土应采用湿喷工艺,其水灰比能准确控制,回弹少,混凝土的品质好,强度高;喷混凝土必须快速及时的施作。 施作锚杆:锚杆布置一般沿洞室的周边径向布置,必要时底部也要设置锚杆,保证加固带有一定深度,锚杆的长度和间距一般为2:1,锚杆锚固要可靠,全长粘贴;锚杆必须设置垫板,垫板必须与岩面密贴。 架设钢架:一般采用工字钢架或格栅钢架,钢架间距一般0.6~1m。在钢架拱脚和墙脚设置控制钢架变形的锁脚锚固措施。要充分保证钢架与围岩的密贴,型钢钢架必须预留注浆孔,及时对喷混凝土进行回填注浆,分部开挖钢架落底时要注意加强锁脚锚固防止失稳。 f监控量测与快速处理 浅埋段必须进行地表监控量测。量测间距:IV级围岩为10m;V级围岩为5m。沉降速率达到5mm/d或累计下沉有100mm应停止掘进施工。量测挂钩必须采用三角形挂钩防止变形,量测点必须固定;宜选用无尺量测技术。设计和施工单位要根据量测结果进行变形管理,及时调整支护措施,快速处理施工风险。 g二次衬砌 软弱围岩隧道必须及时施作二衬。二衬应先施工仰拱,分段整体浇筑,二衬背后的空洞应及时注浆回填。Ⅳ级围岩二衬距离掌子面距离不大于90m,V级围岩二衬距离掌子面距离不大于70m。 h变形控制 控制掌子面变形对预防隧道坍塌非常重要,掌子面过大的变形将导致坍方事故的发生。控制掌子面变形包括拱部超前支护和加固掌子面。 拱部超前支护有超前锚杆、超前小导管注浆、超前大管棚。超前大管棚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注浆,达到加固围岩的效果,保证管棚与钢架的联合支护,管棚的外部与钢架进行焊接。 掌子面加固措施主要有掌子面锚杆加固、喷混凝土封闭和掌子面预留核心土等措施,能有效控制掌子面位移,为大断面开挖创造条件,有利于控制先期与后期围岩的支护变形。掌子面锚杆的长度一般在10~20m之间,优先采用易于切割的玻璃纤维锚杆。 i控制落底开挖失稳 开挖中、下台阶及仰拱风险较大,造成支护悬空,失去支撑,很容易引起支护和围岩的失稳,开挖前应预先采取措施,控制支护快速下沉。主要措施有: 锁脚锚杆/锚管——承载上部初期支护的压力,因此应尽量沿拱脚施作;临时仰拱——使上台阶快速成环,有效控制上半断面的沉降,保证下半断面开挖的安全;扩大拱脚——拱脚要有足够的宽度,一般为0.8~1m。 3)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围堰工程 ①根据基坑施工图编制基坑开挖、降水、支护方案,经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审核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②浅基坑应根据工程地质和土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开挖边坡。 ③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并随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且不应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④采用挖土机作业时,不得有人进入其作业半径内,多台机械作业挖土机距离应大于10m。 ⑤采用爆破方式进行基础开挖,遇雷、雨时不要装填药包,在检查雷管和引爆线路时应作好安全防护。引爆过程中应划定安全区(一般不小于20m),并派专人警戒。 ⑥坑边的堆土、料具和机械应和基坑保持适当距离。 ⑦施工过程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内引起边坡塌方和淹没基坑。 ⑧采用钢(木)坑壁支撑时,要随挖随撑,并须支撑牢固,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如有松动、变形等现象,要及时加固和更换。 ⑨在坑底应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等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时,应采取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⑩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应有临边防护措施,坑及槽边应用防护栏杆、密目网等防护,栏杆要牢固可靠并挂有警示灯和警示牌。 ?人员上下应设专用通道,保证安全畅通。基坑内作业人员必须有安全立足点。 ?光线不足时应设置足够的照明,夜间设有防护和警戒标志。 ?按规定对基坑的变形以及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道路等进行沉降监测并作监测记录,发现变形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围堰工程:围堰顶宜高于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50cm~70cm,用于防御地下水的围堰宜高出水位或地面20cm~40cm;围堰断面应能满足堰身强度和稳定(防止滑动、倾覆)的要求;应防水严密,减少渗漏。 ?采用打入桩时:a应经常注意打桩机的运转情况,严禁用手拨正桩头垫料,严禁桩锤未打到桩顶即起锤或刹车损坏打桩设备。b预制混凝土桩在送桩入土后,桩孔应及时用砂子或其他材料填灌,钻孔灌注桩已钻成孔未交混凝土前必须用盖板封严,钢管桩打后应及时加盖临时桩帽,以免发生坠孔伤人事故。c冲抓锤或冲孔锤操作时,严禁任何人进入落锤区的施工范围内。各类成孔钻机操作时,应安放平稳,防止钻机突然倾倒或钻具突然下落发生伤亡事故。 ?采用挖孔桩时注意事项: a每天上班前及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检查辘轳轴、支腿、绳、挂钩、保险装置和吊桶等设备的完好程度,发现有破损的现象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b非机电人员不得操作机电设备,翻斗车、搅拌车、电焊机和电葫芦等应由专人负责操作。 c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井下人员工作时,井上配合人员不能擅离职守。孔口边1m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离井口边1.5m以外。 d井孔上、下应设可靠的通话联络(如对讲机等)。 e挖孔作业过程中,当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或设80mm高以上的护身栏。 f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工作前应对井壁、混凝土支护、以及井中毒气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g搞好井下照明通风,井孔内设100W防水带罩灯泡照明,并采用12V的低压用防水绝缘电缆引下。井上现场可采用24V低压照明,现场用电均应安装漏电装置。 17钻孔桩施工时均设置泥浆池、沉淀池,防止泥浆外漏。城区范围内弃土、○弃碴及钻孔泥浆应集中弃置并进行综合治理,满足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要求。 4)路基工程安全控制要点 ①路基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操作人员离开机械设备时,必须按规定将机械平稳停放于安全位置,并锁好驾驶室或控制箱;作好隔离防护措施,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工地。 ②地基处理施工前,应先了解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电缆、高压线、地下管线等分布情况,做好迁移与保护工作,确保安全施工。 ③路基填筑应分层进行平整压实,土石运、卸、推、压实工作错开进行,填土边缘设置安全标杆。开挖路基边坡台阶后,尽量缩短暴露时间,及时进行填筑夯实。施工前备足施工材料,方可开挖路基,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 ④软土(松软土)、填土路基填筑期间需进行沉降变形监测,控制填土速率的标准为:路堤中心地面沉降速率每昼夜不大于10mm,坡脚水平位移速率每昼夜不大于5mm。填筑过程中观测沉降速率超出以上控制值时,应停止填土施工,待沉降稳定、恢复到限值以内后再继续填土,必要时采用卸载措施。 ⑤路基施工前应对山坡进行危岩、危石清除或加固。 ⑥路堑施工必须做好截排水工作,开挖后应保持排水畅通;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按分级开挖、分级加固的原则进行开挖与防护,必要时应采取预加固措施,以防止施工方法不当造成边坡失稳,施工过程中边坡有裂纹或塌方现象时应立即处理;锚固桩按跳桩开挖的原则进行施工,在相邻锚固桩施工完成达到规定强度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批桩的施工;挡墙应采用分段跳槽开挖、分段现浇,且一般应在雨季前施工完成;爆破施工时,应由有资质的爆破手进行爆破,炸药有专人、专用地方进行保管存放。 ⑦开挖过程中,若出现岩层走向、倾角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的地段应及时采取顺层开挖;爆破开挖在严禁放大炮,临近坡面不得爆破开挖;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高边坡施工时,应采取分层开挖、分层稳定和坡脚预加固措施。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前先清理山坡上方危石和修建拦截建筑物。 泥岩挖方段路堑岩质边坡宜留侧沟平台,做好坡面防护和堑坡排水。 土质、岩石风化严重的深路堑地段,采用预加固桩或分层开挖、分层设置临时锚杆等加固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对易滑坡、坍塌地段,加强观测并及时作好防护措施。开挖过程中发现山体有滑动或崩塌迹象时,应立即停止开挖,采取相应的措施。 ⑧取弃土场施工时就分层取土或弃土,以保证边坡的稳定;在弃土场周围设置截水沟,弃土完毕后设置顺地表横坡的排水沟,及时将水引出弃土场外;取弃土场施工时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闲杂人员进行危险区域。 ⑨路基边坡防护设施应在稳定的基脚和坡体上施工;路基排水设施布置合理,排水系统良好;路基附属结构物施工前应对防护的坡体表面进行检查处理,防护设施与土石坡面应密贴严实。 ⑩挡土墙施工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及时做好临时支撑,预防坍塌,并做好墙后排水工作。喷混凝土,应先清除坡面松动石块、浮土,对大裂缝、凹坑应先嵌补牢实,工作区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机械作业时,悬臂下严禁站人。坡面锚杆挂网,施工时必须搭设脚手架,严禁攀登锚杆露头。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片石改小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 ?影响既有道路、交通的工程施工时,首先与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制定确保交通安全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及保证安全的具体措施,报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后施工。 ?路基施工地段发现地下不明管道、线缆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做好防护后再继续施工。地下管道、线缆处施工时,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备齐备足必要的抢修材料,制定出应急方案后再行施工。 ?改河及改沟土方开挖按设计位置堆弃,并做必要防护,防止弃方堵塞河道,保持排水畅通,确保防洪安全。 ?做好既有道路、施工便道及施工场地内的排水、防汛设施。施工现场必要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5)桥梁工程 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方法做到科学合理,每个分项工程都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安全技术规则施工,防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发生。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尤其是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在施工方案确定的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②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各种施工机械应严格按其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超载,并要求做到常保修、勤保养。 ③基础施工严格遵守铁路施工技术细则。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数据复核并签字认可。桩点定位数据要双人复核,测量放样准确。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或沉陷,地锚应牢固。制定相应措施,防止钻孔偏位、塌孔。坑顶提前做好坡面防护、排水设施;基坑旁设警示牌,开挖时不得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及从底层向四周掏土。基坑开挖应尽量避免洪水期施工,水中墩施工方案应报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航道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基坑开挖应备足防止坍塌的器材及抽水设备,及时排除遇到的地表水或地下水;开挖时注意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涌水涌沙时,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基底清底后,应及时砌筑基础,封闭基坑,勿使基坑暴露过久或受地表水浸泡而影响地基承载力。基坑弃土不得侵占河道、河岸上下游100m严禁挖沙取石及抽取地下水。基础砌筑时,机具材料堆放在基坑边坡顶部的安全距离以外,用起重机安装盖板时,吊点位置应准确,吊绳应挂牢固。 对地质条件较差、地下水较丰富的桩孔,要逐根桩施工。承台底及四周因其他基础施工开挖造成悬空的,应采用粗砂或原状土恢复至原地面并夯实。对墩台基坑横坡陡峻的,靠山侧可能出现塌落的破面,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浆砌片石护坡、混凝土或挂网混凝土喷护。位于陡坡上的桩基础,应根据地形情况,选择适宜标高做平整场地进行基桩施工,待基桩灌注完成后再开挖至承台底,及时完成承台施工并回填,避免基坑临时边坡暴露太久,引起滑塌。 ④墩、台身及梁片施工时,根据现场条件搭好施工平台,人行走道、上下扶梯、运料便道、模板、脚手架支设牢固,挂设安全网。混凝土工程使用模板及支架结构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要求,承载力应满足支架新浇砼的重力、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荷载的要求,施工中不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模板拆除时应划定作业区,悬挂警示标志,并按规定的拆模程序进行。 对于陡坡桥梁墩台,为保证结构安全,要先施工下侧墩台,后施工上坡侧墩台。施工便道不设置在墩台上坡侧,弃方应远离桥梁墩、台,以免出现偏压。 位于陡坡坡脚的桥梁墩台,施工过程中要防止坡脚形成临空面,上方岩土体产生坍滑危及施工安全。位于陡坡坡面的墩台,需设置支挡防护工程,并在防护工程完工后施工墩台基础。陡坡基坑严禁拉槽开挖。 位于陡崖附近的墩台,应视卸荷节理影响情况进行加固处理,确保工程安全。 ⑤高空作业施工时,应使用牢固的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高空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作业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施工人员所持工具必须用绳挂在工具栏内,防止坠落伤人。要注意避让高压线路,以免操纵不当危及行车安全、人身安全。 ⑥起吊设备起吊时,严禁起吊规定重量的构件。起吊过程中专人负责指挥。模架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吊装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范作业,经常调整水平、垂直偏差,防止整体失衡。 ⑦预应力钢束张拉前,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和安全规范,预应力张拉时,千斤顶后严禁站人。 ⑧跨越道路的施工安全 线路跨越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道路等道路施工时,需注意保证道路的行车安全。跨越高等级公路的交叉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如上部作业建议满铺脚手板,外侧边沿加挡板和网等防物体下落措施。 基础施工时注意承台开挖不破坏既有道路的路面和边坡,必要时采用钢板桩防护或其它可靠的支护方案。 连续梁设计一般采用悬臂现浇施工,开工前施工方案需征求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施工的时间安排、顺序要与施工期间道路行车组织相结合,一般道路施工时采取架设防护网、高等级公路及繁忙的城市道路采用防护棚架等相应措施保证道路车辆、行人的安全,并注意严格按设计施工,混凝土达到强度后才能拆除模板。 采用简支箱梁跨越的道路,箱梁架设时须与道路主管部门沟通,采取临时封道或其它安全保护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⑨跨越既有铁路的施工安全 跨越既有铁路施工时需注意保证列车的行车安全。 基础施工时注意承台开挖尽量减少和破坏既有铁路路基边坡,对于临近既有线作业的墩身基础,在施工期间采用钢板桩、挖孔桩或其它可靠的支护方案。 连续梁一般采用悬臂现浇施工或转体施工,开工前施工方案需征求铁路主管部门的同意,施工的时间安排、顺序要服从铁路部门安排,施工时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列车的行车安全,并注意严格按设计施工,混凝土达到强度后才能拆除模板。跨越电气化铁路时,桥下需设置防电棚架(或挂篮下设防电移动平台)。 采用简支箱梁跨越的铁路,箱梁架设时须与铁路主管部门沟通,按铁路部门要求的要求采取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⑩其他安全施工的措施 a从建筑或安装工程整体考虑,土建工程首先考虑施工期内对周围道路,行人及邻近居民、设施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全封闭防护或部分封闭防护);平面布置应考虑施工区与生活区分隔、施工排水,安全通道,以及高处作业对下部和地面人员的影响;临时用电线路的整体布置、架设方法;安装工程中的设备、构配件吊运,起重设备的选择和确定,起重半径以外安全防护范围等。复杂的吊装工程还应考虑视角、信号、步骤等细节。 b邻近既有建筑物的基坑开挖时,若对既有建筑物会产生不利影响时,应采用钢轨桩、挖孔桩或其他措施进行加固防护处理。对深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首先应了解土壤种类,选择土方开挖方法,放坡坡度或固壁支撑的具体做法。总的要求是;防坍塌。人工挖孔桩基础工程还须有测毒设备和防中毒措施。 c采取满堂支架法施工时,要求支架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采取支架预压等措施消除支架刚性变形,之后方可施工梁部。梁部预应力索的位置要准确、牢靠,切忌上浮及左、右摆动。严禁震动棒触及波纹管,以防伤及波纹管造成漏浆堵孔。 d施工中设置的移动模架、挂篮,大型混凝土模板工程,应进行架体和模板承重强度、荷载计算,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同时这也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 e施工时间宜避开洪水期,作好施工组织,水中墩宜采取依次施工,施工完一个,立即拆除围堰,再进行下一个墩的施工。施工过程中,要处理好桥墩与堤岸的接触部位,以防渗漏;尽量减少对堤防的扰动,注意对堤岸的维护和观测,遇到险情应及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确保工程河段安全渡汛,施工余泥和废料,不能倾倒在河床内,完工后对开挖过的河床床面、堤坡及堤脚等要进行恢复,并对工程附近水域进行河床清理。 6)模板工程 ①模板安装 a 现场施工单位应编制模板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审核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b 模板运至现场后应认真检查构件和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 现场防护设施应齐全,支模场地夯实平整,电源线绝缘,漏电保护装置齐全,切实做好模板垂直运输的安全施工准备工作。 d 模板工程作业在高度不小于2m时,根据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和防护,要有安全可靠的操作架子,在4m及2层以上操作时周围应设安全网、防护栏杆。在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施工时应设警示牌,避免伤及行人。 e 操作人员上、下通行,应通过马道、乘施工电梯或上人扶梯等,不准攀登模板或脚手架上下,不准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狭窄而又无防护栏的模板面上行走。 f 在高处作业架子和平台上一般不宜堆放模板料,若短时间堆放时一定要码平稳,控制在架子或平台允许的荷载范围内。 g 高处支模时所用工具在不用时要放在工具袋内,不能随意将工具、模板、零件放在脚手架上,以免坠落伤人。 h 雨季施工时,高耸结构的模板作业要安装避雷设施。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进行大模板拼装和吊装作业。 i 夜间施工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或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源不得超过24V。各种电源线应用绝缘线,且不允许直接固定在钢模板上。 j 模板支撑不能固定在脚手架上,避免发生倒塌或模板移位。 ②模板的拆除 a 任何部位模板的拆除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按工艺程序进行。 b 高处、特殊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c 模板拆除前,作业人员要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牢固。 d 作业人员在拆除模板过程中,如发现已灌注混凝土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暂停拆除,报告施工人员经过处理后方可继续拆除。 e 拆除模板一般应采用长撬杠,严禁作业人员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或在同一垂直面上拆除模板。 f 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模板拆除后其临时堆放处距离边沿不小于1m,在边沿、孔口和脚手架过缘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g 模板拆除间隙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等意外伤人。 h 拆除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时,先检查基槽(坑)土壁的状况,发现有松软、龟裂等不安全因素时,应在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拆下的模板和支承杆件不得在离槽(坑)上口1m以内堆放,并随拆随运。 i 拆除高度在3m以上的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并设防护栏杆。拆除时应逐拆缷,不得成片松动、撬落和拉倒,严禁作业人员站在悬臂结构上面敲拆底模。 7)起重吊装工程 ①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对其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的设备验收时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③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④起重机械所在位置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⑤对于塔式起重机:ⅰ塔轨路基必须坚实可靠,枕木按规定铺设,两旁应设排水沟;ⅱ采用两台塔吊或一台塔吊另配一台井架施工时,每台塔吊的回转半径及服务范围应能保证交叉作业的安全;ⅲ塔吊临近高压线,应搭设防护架并限制旋转角度;ⅳ塔吊一侧必须按规定挂安全网;ⅴ轨道纵向坡度不大于1‰,两轨距误差不得超过1‰,其绝对值不大于6mm;ⅵ轨道至少设两组接地装置,较长轨道每隔20m应增设一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禁用螺纹钢筋做接地体;ⅶ不得强令塔吊在6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天气作业或超过限重冒险作业;超高塔吊使用必须安装附墙装置,非标准附墙装置要由专人设计和技术部门的审批,同时必须保证附着建筑物结构部位的强度,降塔时应由高向低按所降高度依次拆除附墙设施。 ⑥吊车:ⅰ轮胎吊、履带吊在现场作业时应由持有《操作证》的信号工指挥;ⅱ吊车应由持有《操作证》的司机操作;ⅲ吊装应有技术方案和技术交底。 8)脚手架工程 ①脚手架安装 a 各种施工脚手架应根据施工情况进行方案设计,选择适用、合理的构架形式、尺寸、材质、联结方式、荷载和局部加强措施,确保构架稳定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 b 钢脚手架材质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并无脆裂、变形、滑丝现象。 c 脚手架基础应平整夯实,并有排水措施,以保证地基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避免脚手架整体或局部沉降失稳。 d 脚手架底部必须垫不小于5cm×15cm×200cm的通板,内外立杆加绑扫地杆。 e 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m。 f 脚手架必须按层与结构拉结牢固,拉结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结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铅丝的强度。在拉结点处设可靠支撑。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 g 脚手架的操作面应铺满脚手板,离相邻面的距离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探头板和飞跳板。脚手板下层设水平网。脚手板对接应设双排小横杆,两排小杆间距不大于30cm。 h 脚手架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不小于1.5m。 i 凡高度在20m(含)以上的外脚手架纵向应设置剪力撑,剪力撑应随架子同步支搭,以保证架子的稳定。 j 架子的剪力撑应从脚手架纵向两端和建筑物山墙处搭起,搭设宽度为6根立杆,每隔6根立杆设一组,剪力撑与水平面的夹角为45o~60o。剪力撑的底部要插到垫板处,与立杆相交点应加扣件。剪力撑搭接长度不少于60cm,且在搭接处加至少两个扣件。 k 脚手架各杆件相交伸出的端头均应大于10cm,以防止杆件滑脱。脚手板操作面的端头处应绑两道防护栏杆。 l 建筑物顶部脚手架需高于坡屋面的挑檐板1.5m,高于平屋面女儿墙顶1m,高出部分要绑两道护身栏,并立挂安全网。 m 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或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②脚手架拆缷 a 脚手架拆缺缷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入内。 b 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软底鞋才允许上架作业。 c 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d 应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e 拆立杆时,先抱住立杆再拆开后两个扣,拆除大横杆、斜撑、剪力撑时,应先拆中间扣,然后托住中间,再解端头扣。 f 连墙杆应随拆除进度逐层拆除,拆抛撑前应采用临时支撑柱,然后才能拆抛撑。 g 大片架子拆除后所预留的斜道、上料平台、通道等,应在大片架子拆除前先进行架固,以便拆除后确保其完整、安全和稳定。 h 拆除时严禁撞碰附近的电源线,不能碰撞门窗、玻璃、水落管、地下明沟等。 i 拆下的材料应用绳拴住,利用滑轮放下,严禁抛掷。 j 在拆架过程中不能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待清楚后主可离开。 9)拆除、爆破工程 ①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②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③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④装药应符合下列规定: 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ⅱ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ⅲ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时制作。 ⑤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⑥起爆前应做好下列防护工作: 起爆应由值班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ⅱ警戒区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小药量爆破应距离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ⅲ警戒区内的人、畜应撤离,施工机具不能撤离的应有可靠的防护;ⅳ车、船通过的施工地段,确定爆破时间,应事先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联系。 ⑦起爆应符合下列规定: 用导火索起爆时,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撤离线路及躲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火应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应比最短的点炮引线短0.8m,其总长不得小于1m。ⅱ引爆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严禁用火柴、烟头和打火机。爆破中应记录起爆个数,最后一炮后20min,方准进入爆破区检查。ⅲ爆破处有闪电和雷声或云雨弥漫可能突然发生雷电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ⅳ施工地段有若干工点同时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在全部警戒和防护工作未完成之前,严禁任何一处起爆。 10)隧道施工安全监控内容 ①洞口边仰坡的开裂、失稳及坍塌 主要环节:边仰坡开挖方法不当,防护不及时,洞口排水系统未施做,场地布置及便道开挖不当。 ②洞口和浅埋段坍塌、冒顶及支护变形侵限 主要环节:洞口大管棚长度不足、质量欠缺,超前小导管施做不到位,施工方法选择不当,初期支护强度不足,钢架连接不可靠、锁脚不稳固,落底钢架悬空露空榀数过多,工序不符合要求、封闭不及时,监控量测不到位,二衬严重滞后等。 ③洞身段突然坍塌 主要环节:超前地质预报不及时、不准确,掌子面地质素描有欠缺、隐患未发现,现场施工对围岩特性认识不足,支护措施不到位,支护强度不足,台阶落底两侧同时开挖,仰拱开挖不符合要求,停工后初支暴露时间过长、二次衬砌施做不及时等;软硬岩分界段、构造带、沟谷浅埋段、长时间停工、春融期雪水下渗等易发生塌方。 ④塌方处理、初支拆换过程中的坍塌 主要环节:未编制安全作业施工组织,塌腔不稳情况下盲目冒进、冒险作业,塌方处理措施施做不到位、未按要求稳步推进,未分段回填塌腔,超前及支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未遵循\先加固、后拆换\的原则及\拆换一段、支护一段\的工序要求,现场监控安全量测不到位,二次衬砌施做不及时等。 ⑤滑坡、溜坍、软弱围岩带等不良地质段落等的施工安全控制; a.对于洞口岩堆、软弱围岩等不良地质地段采用超前大管棚或小导管注浆超前支护;减少循环进尺,采用无爆开挖或松动放炮,尽量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及时支护,做到随挖随护;加强施工量测,及时反馈信息。 b.进洞施工前,必须完成洞口支护工程,包括边仰坡加固施工、洞口超前大管棚及超前小导管支护施工,确保安全进洞; c.施工接近不良地质地段时采用超前地质探测和预报方法,提前预测不良地质围岩情况,利用地质素描法对断层的长度、高度、倾角做出准确的预测。 d.合理选择施工方法对不良地质地段进行开挖支护施工,加强锚喷支护;如出现涌水,则采取排堵结合的处理措施;及早施作喷锚支护,减少岩层的暴露、松动,各施工工序的距离尽量缩短。采用分部开挖时,其下部开挖分左右两侧交替作业。破碎地带的支护宁强勿弱,并经常检查加固。 ⑥隧道防坍塌施工安全监控内容: 坍方经常有如下征兆: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如干燥的围岩突然出水、地下水突然增多,水质由清变浊等;拱顶不断掉下小石块,甚至较大的石块相继掉落,预示着围岩即将发生坍方;围岩节理面裂隙逐步扩大;支护状态变形(拱架接头挤偏或压劈、喷混凝土出现大量的明显裂纹或剥落等)、敲击发声清脆有力、甚至发生声响;围岩变形过大或不收敛有可能导致塌方。 a.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尤其是施工开挖接近设计探明的Ⅴ级围岩、浅埋度破碎带地层时,要认真及时地分析和观察开挖工作面岩性变化,遇有探孔突水、涌泥、渗水增大和整体性变差等现象,及时改变施工方案。 b.加强围岩量测工作。通过对量测数据分析处理,按照时间-位移曲线规律,及时调整和加强初期支护,同时重视二次衬砌及时施作。 c.严格控制爆破装药量,尽量减小对软弱破碎围岩的扰动。 d.保证施工质量,超前预加固,钢架制作、初期支护和二次衬砌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e.严格控制开挖工序,尤其是一次开挖进尺,杜绝各种违章施工。 f.施工期间,洞口常备一定数量的坍方抢险材料,以备急用。 g.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围岩量测所反映的围岩变形速度急剧加快,围岩面不断掉块剥落,初期支护喷混凝土表面龟裂、裂缝或脱皮掉块,钢架严重变形。应先撤出工作面上的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指定专人观察和进行加固处理。 ⑦突水突泥预控 a加强超前地质预报工作。以高分辨直流电法、红外探测、超前地质钻孔为主的综合超前预报,做好对地下水的水位、水压、水量探测。以弹性波反射法探测为主的综合超前预报,做好不良地质结构面的探测。 b针对预测涌水量较大及水环境敏感地段,根据具体的涌水量,采取超前注浆、帷幕注浆、径向注浆、局部注浆等多种措施进行堵水,并结合超前钻孔限量排水。 c重视反坡施工段落抽水设备能力的配置,对长距离抽水情况设置梯级泵站。 d建立突水突泥预警及警报传递系统。掌子面万一发生突水(泥、石),能够迅速传递给后方人员,使之及时撤离。 ⑧大变形预控 a加大预留变形量,采用加强支护与临时支护,仰拱紧跟,及时衬砌。 b选择合理的开挖工序和支护时机。 c采取引、排、堵等处理措施,减少水对围岩的软化作用。 ⑨施工单位应建立专门机构进行通风、防突、防爆工作,设置消防设施,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建立救护队伍。救护装备和救护车辆不得用于救护以外的其他工作。 ⑩隧道弃砟防次生地质灾害,重点检查挡护工程施工情况,弃砟堆载高度和坡度是否存在隐患等。 11)隧道安全管理 ①隧道施工一般安全控制 a任何人进洞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其他必须的防护用品。 b进洞前应登记并接受洞口值班人员检查。施工人员进洞执行进洞挂牌、出动摘牌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洞。 c施工中发现洞内有险情,现场负责人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险情严重的,应立即撤离全部人员。 d在洞口或适当处所,设置抢险物资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支撑用料、各种使用工具等。 e隧道掘进时要加强地质超前预报,在浅埋段派专人观测地面变化,确保施工安全。 f洞内所有作业台车必须制作牢固,临边要有栏杆防护,底部行车空间必须有限宽、限高标志,井、沟、坑处要进行安全防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g隧道内作业人员要穿反光背心。 h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②隧道开挖安全控制 a全线隧道均应将超前地质预报纳入正常工序,并按规范要求定时提供报告。 b洞口开挖前应做好天沟等防排水措施,及早修建洞门及洞口段衬砌,保证施工安全。 c针对不同的地质情况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使用安全、合理的开挖方法。严格控制循环进尺,选择最佳的爆破参数和支护措施。 d洞身通过岩层以泥岩为主地段,开挖后应及时支护,封闭成环,防止风化剥落,施工中应做好防排水措施,避免岩体遇水软化,确保施工安全。 e隧道通过含煤地层或可能有瓦斯、天然气等有害气体逸出地层时,应按《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施工通风和瓦斯监测工作。 f反坡隧道要有排水方案,配备足够的抽水设施,确保排水顺畅。 g钻孔台车或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h隧道爆破作业按《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施工,洞内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震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安全距离大于200m。严禁使用火雷管起爆。 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至少15分钟以上,在准许安全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经过检查和处理确认安全后,其他施工人员方可进入。 i瞎炮处理必须设立警戒区,且必须由原爆破手按规定处理。 j施工中要加强既有建筑物地表监测,控制沉降,避免地表沉降引起围岩变形,确保施工安全。 ③隧道支护安全控制 a隧道开挖后及时进行支护。浅埋段、破碎带等不良地质隧道在开挖前应强化超前支护。 b喷混凝土应采用湿喷工艺,作业人员均需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cⅢ、Ⅳ、Ⅴ级围岩应按规定要求及时施作仰拱。仰拱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不能超过90m,Ⅳ级围岩不能超过50m,Ⅴ级围岩不能超过40m,要仰拱超前,拱墙衬砌一次性灌注。 d按规定进行围岩量测,一旦围岩量测数据变化异常或现场发现异常时,必须通知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带加固处理后再行施工。 ④二次衬砌安全控制 a二次衬砌与掌子面距离:Ⅰ、Ⅱ不超过200m,Ⅲ级围岩不超过120m,Ⅳ级围岩以上不能超过90m. b二衬台车就位后,各种支撑要牢固可靠;灌注混凝土时,应有专人检查衬砌台车的变形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停止灌注。 c洞口段、浅埋段及断层破碎带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 ⑤通风与消防安全控制 a加强隧道通风,保证隧道内有良好的作业环境。 b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做好防火工作,现场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箱、水池等有效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油料库、材料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为防火重点。 ⑥隧道运输安全控制 隧道必须使用柴油车辆,严禁汽油车辆通行。行车速度控制在5km/h。 ⑦隧道用电安全控制隧道内动力线、照明线应分开架设,距地面2.5m以上,高压线离地面3.5m以上。穿越台车等障碍物的电缆要穿管敷设。 采用“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所有移动照明均采用36V电压,配电箱要上锁。 ⑧火工品保管和使用安全控制 a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爆破物品管理安全规定。雷管、炸药需分开存放,距离大于30m。防护措施要符合公安部门规定。 b保管员、爆破员、监炮员要经过公安部门培训,持证上岗,保管员不能少于2人,且由正式职工担任。 c建立《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警卫看守制度》,火工品进库、出库、退库手续要齐全,物品与账目要相符。监炮员全程监控火工品的使用。 ⑨风险评估和安全施工 隧道属隐蔽工程,受勘测手段及勘测技术等限制,对地层的判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地质资料不可能完全准确,导致隧道工程发生各类风险的概率较其它工程高,且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较大,因此应根据《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开展铁路隧道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对隧道风险进行评估,有利于决策科学化,有利于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有利于提高政府、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从而达到控制风险、减少损失的目的。 12)火工品的安全管理措施 ①每个标段至少设一个火工品库。火工品库应远离城镇、村庄、学校、加油站等,通风良好。炸药,雷管必须分别贮存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个人保存。 ②经常保持库区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好防盗、防洪、防破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③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库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不准将易燃易烧、易爆炸的其它物品带入仓库,禁止在炸药库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⑤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坚持日清月结,账目清楚,帐目相符。做到先进先出,保证库存物资不变质。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保卫科并报公安机关备案,到安全的地方妥善销毁。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⑥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手续,按批准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减。 ⑦火工品的发放认真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每班按时发放,班末按时交回。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发放员应分别收回保存,交下一班发放时取走。 ⑧火工品发放必须设专职火工品发放员,任何人不得代替。火工品领取时必须是放炮员或指派人员凭单据,并在单据签字后方可领取,其它人员不得代替。发放火工品时发放员必须首先检查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完好(有锁没有),炸药雷管必须分运,装箱上锁。 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送,转卖,转借爆炸物品和器材。 ⑩火工品领到工作面后,严禁乱扔乱放,不使用不得开锁。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分别存放在避开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 ?现场班组长与放炮员将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核对清点清楚不得徇私。 ?在现场使用时,班组长与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照规程要求从事爆破作业。 ?建立火工品回收制度。专职爆破员在生产现场使用火工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的规定。爆破员下班后要求严格执行消退。剩余的炸药、雷管要求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保管员对消退回库房的炸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 13)施工供电安全控制要点 电力线路架设等高空作业,以及电力设备安装过程中的防雷引起高度重视,确保施工安全。 ①在建工程应避免在高、低压电力线路下方施工,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下搭设作业棚、布置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等。 ②变压器应布置在现场边缘高压线接入处,四周设高度大于1.7m的铁丝网防护栏,并设明显的警示标志,不应把变压器布置在交通道口处。 ③供电线路应架设在道路一侧,和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5m,垂直距离应大于2m以上,杆间距一般为25~40m,分支线与引入线均应由杆上横担处接引。 ④供电线路应布置在起重机械的回转半径之外,否则必须搭设防护栏,其高度要超过供电线路2m,机械运转时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安全。 ⑤供电线路跨过材料、构件堆放场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架空距离。 ⑥施工现场和临时住地应有足够的照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作业场所必须安装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对潮湿、振动、大量尘埃或易燃、易爆等场所,选择相应的密闭、防水、防尘、防爆等防护类型的照明器。照明线路的相线应必须经过开关才能进入照明器,照明开关箱(板)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⑦施工现场使用的开关设备、控制设备和用电设备均应按要求进行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接地装置必须直接与大地接触。 ⑧施工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⑨架空线路高空作业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高空坠落及物体打击,以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⑩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上岗条件。 ?电力线路架设等高空作业,以及电力设备安装过程中的防雷引起高度重视,确保施工安全。 14)采用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时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①做好施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安全交底。 ②凡新结构、新材料和新工艺均应对安全给予高度重视,有相应的安全对策、安全设施和安全评价。 ③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必须经过专门机构的安全鉴定,采用的结构、零部件和材料、工艺必须足以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安全。 ④设计应当在施工图文件中指明安全施工注意事项。 ⑤施工单位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必须进行危险源辩识,评定风险,提出预防风险和安全事故的对策。 ⑥施工监理应将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作为重点监理内容,做好与设计单位的沟通,明了这些工程安全控制的关键点,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加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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