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形成内部稽核、职责分明、运作高效、账目清晰的货币资金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承兑保证金、远期支票、承兑汇票以及其他具有有价证券性质的票据等。 第二部分 现金管理 第三条 现金的定义
现金是指由公司所有,存放于公司财务部门,用于公司日常开支,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钞。 第四条 现金的收入
(一)现金的收入主要包括零星收入、银行提现、个人还款等。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原则上不收取大额的现金,若确实需收取大额现金,必须在当日及时送存银行。
(二)公司取得的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全额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第五条 现金支出、保管与稽核
(一)现金的支出主要包括零星开支、银行存现、个人借支等。财务部对公司内部员工的费用及借支原则上一律实行银行转账结算,不直接支付现金。
(二)现金支出时,出纳人员凭已签批的原始凭证,按单付款,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以防止重复付款。出纳人员应以实际的支出凭证作为其入账的依据,严禁白条抵库等行为。领款人应在支出凭据(含借支单)上签收确认。
(三)公司备用金限额为30000 元,以保证公司临时性的日常开支。出纳负责现金的保管,并合理配置各现钞面值的头寸,以保证正常结算。现金超过限额时,应及时送存银行; 现金不足时,应及时提现补充库存现金。
(四)出纳应妥善保管现金,所有现金必须存放保险箱内;保险箱密码与钥匙不得对外泄露,由出纳人员保管;若因出纳保管不善或未能辨别钞票真伪而造成的现金损失,由出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出纳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日清日结,以保证现金的账目的清晰。出纳入账后,及时交会计入账,会计应及时登账核对,登记有关账目,并核销债权债务或记录其他事项。
季度终了,出纳应对库存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并填报《库存现金余额表》,由会计负责监盘及确认,由会计归档保存。 第三部分 银行存款管理 第六条 银行存款的定义
银行存款是指存放在银行公司账户内,不受特定限制而直接用于公司日常结算的款项,不含具有特定用途的商业汇票保证金、专项应付款等。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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