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区校园欺凌事件呈多发趋势,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张湾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督导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第一督学责任区各中小学校 三、组织领导
组长:张传金 副组长:李翔冰
成员:沈君和、蔡富安、史修翔 、各中小学校长 四、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和本单位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本单位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专项治理阶段(2016年5月-7月)
1、集中开展教育。各学校要对学生集中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主动邀请公安、司法、法院等相关部门专家到校开展法制教育,并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完善制度措施。各学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加大预防力度。各校要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确保校园监控监护全覆盖、无死角;要进一步完善心理咨询室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工作;要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及时严肃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辖区派出所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5、加强监督指导。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张湾区第一督学责任区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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