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有计划地家访,特别要关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失业家庭子女、残障孩子等未成年人的假期生活,加强指导和服务,让他们同样体验精彩,收获成长。
各学校教学工作总结和新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请分别于7月24日前和9月10日前通过电子政务平台传到普教科(小学传到张祖第副科长邮箱,初中传到王春艳副科长邮箱,高中传到鞠洪俊邮箱)。
五、继续做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
严格执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2﹞11号)、《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辽教发﹝2012﹞22号),严禁学校、在职教师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严禁学校、在职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全市所有的中小学教师要与所在学校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保证每位教师认真履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不组织、不参与有偿补课等活动。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教师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给予解聘、取消晋级和评先资格等处罚,或给予行政处分。
五、进一步做好安全排查、安全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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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前,各中小学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尤其对校舍、教学设施、体育设施、消防设施、饮用水、食品加工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要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充分利用假期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暑假前,各学校要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交通、饮食、防火、防盗、防溺水、防中毒、防暴力和防台风、雷电、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同时,要充分利用家长会等时机,切实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强化假期家长对子女的监护责任,防止意外伤亡事故发生。
暑假期间,各学校领导要严格执行值班巡查制度,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学校财产安全管理,确保政府为学校配备的现代化教学设施设备不受损失。有施工现场的学校还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
六、认真做好小升初交接工作
农村小学升初中交接时间安排为7月20日上午,各中心小学要认真组织,履行小升初交接手续,保证学生整体移交和学籍卡、小升初名册齐全,确保交接过程中学生安全。学生交接后,学生各项教育、管理工作由初中负责。各中心小学要认真填写好交接单,一式三份,加盖小学、初中校印,由小学负责在9月10日以前将交接单报普教科加盖学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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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专用章后,小学、初中、普教科各一份存档(交接单见附件,可复印)。
普兰店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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