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果乡中心学校
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群体性伤害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中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定义
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学校广大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群体性伤害事件以及其他影响师生健康的普通的传染病疫情等事件。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快速反应、科学防控。
三、应急组织
成立白果乡中心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邱荣华(校长) 副组长:周军(副校长)
1
罗先平(副校长) 沈铭忠(副校长)
成 员:李伯源 黎海涛 王 波 肖 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白果中心校,办公室主任由安全主任兼任。负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学校设置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一)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3.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二)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
2
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班主任职责: 1.负责学生晨检工作
2.负责因病缺勤学生追踪调查工作
五、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管理要求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5.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⑴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⑵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5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
六、报告时限及程序
当出现符合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于2小时内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
七、预警与应急反应 (一)预警
严格按照《中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条件,由县卫生局根据收到的相关信息或接到国家预警命令做出预警。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发布预警命令。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
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
(二)应急反应
应急反应应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
1.《中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规定范围之外的普通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
首先要求到医疗部门就诊,并做好跟踪调查和报告工作,属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发热、疑似食物中毒的,密切关注同班级的学生及其密切接触者,并参照《中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的应急反应要求处理。一旦明确诊断,并达到《中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围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求,则按照《中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反应原则和分级反应要求,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按普通呼吸道、消化道传染病隔离观察要求(见附件1、2),患病学生痊愈后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返校。
2.列入《中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围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格按照《中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反应原则和分级反应要求,做好应急反应工作,服从属地政府统一指挥和调度。
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