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远程监控平台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电梯安全运行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特〔201X〕433号)、《关于加快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X〕804号)和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X质监局发〔201X〕28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前期电梯安全远程监控平台建设工作试点的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在用和新安装的电梯安装电梯安全远程监控终端设备,在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的第一时间向外界通知救援,缩短响应时间,降低事故的风险。通过电梯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立应急呼叫、故障报警、运行状态以及定期检验、日常维护等数据信息实时监控平台,公众可以通过该平台了解电梯安全知识和相关政策。建立电梯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实现电梯风险监测预警,督促维保单位按规定开展维保业务,提高维保质量,推动电梯的分级分类监管,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及时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有效消除电梯事故隐患。
二、组织领导
成立X市电梯安全远程监控平台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副
组长,成员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等部门分管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电梯安全远程监控平台项目建设工作的具体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电梯安全远程监控平台项目建设工作领导机构,积极行动,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施步骤
电梯使用单位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电梯物联网安全监管系统项目合作协议》,在乘客电梯内安装系统终端设备,在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建立信息服务平台。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质监部门通过监控系统监管电梯运行及维保状态,共同建设电梯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全市电梯安全远程监控平台项目建设的时间为201X年9月至2019年12月,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X年9月)
调查摸底。查清全市电梯的安全隐患现状、产权归属和隐患整改情况,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参观观摩前期试点成果。
(二)实施阶段(201X年10月-2019年10月)
201X年10月开始,先期在X开发区、尧都区区域内电梯使用单位安装远程监控系统,逐步向其他县(市、区)铺开,力争在2019年10月底实现全市覆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0月-2019年12月)
组织专家对全市电梯安全远程监控平台项目建设和运行效果进行全面系统的验收。
四、建设方式
由第三方负责全额投资并承担安装调试、设备运行维护和通信费用,在乘客电梯内安装系统终端设备,采用政府引导、质监牵头、使用单位与运营商约定的市场运营方式。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建立各自的电梯安全远程监控平台。第三方要在确保应急救援预警报警及时、信息采集资源共享的前提下,将平台运行的数据纳入我市大数据共享管理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电梯安全远程监控平台项目建设作为一项维护安全的民生保障工程,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平台建设按期完成。
(二)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强力推动,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电梯远程监控平台项目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安监、住建、商务、卫生、旅游、通讯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质监部门做好电梯安全远程监控平台项目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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