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1.1 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主要有: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余泥渣土、粉尘扬尘、地基施工时的抽排积水、水土流失等,如不加以严格控制管理,则将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1.1.1.1 执行标准
工程建设期间噪声评价标准采用(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该标准对不同施工阶段作业所产生的施工噪声在其施工场界的限值见表 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1。
表 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1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 单位:dB(A)
施工阶段 土石方 打桩 结构 装修 主要噪声源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各种打桩机等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电锯等 吊车、升降机等 75 85 70 65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55 禁止施工 55 55
1.1.1.2 施工期噪声强度调查
施工噪声主要有设备噪声、机械噪声及爆破噪声等。
施工设备噪声主要是铲车、装载车等设备的发动机噪声电锯噪声等;机械噪声主要是打桩机捶击声(还伴随有振击),机械挖掘土石噪声、搅拌机的材料捶击声、装卸材料的碰击声、拆除模板及清除模板上附着物的敲击声。此外,还有开挖基础桩孔的爆破声。这些噪声源的声级值最高可达100dB(A)以上。
建设期间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除少部分高噪声设备如电刨、混凝土搅拌机等可以固定安装在一个地方外,绝大多设备都会因施工地点的不同而不能固定在一个地方。本项目周围没有居民,不会对其产生影响。 1.1.1.3 施工期噪声影响防治对策
为减轻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建议采取的措施如下:
1、工地四周修建至少3米高的防护围墙。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根据实际情况,如需进行晚上施工的,应事先向旌阳区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施工时必须选择产噪小的施工机械和工况,并做好隔声,消声处理,确保工地场界外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且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2、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
3、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有效降低机械设备运转的噪声源强。 4、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合理调配车辆来往行车密度。 5、根据《德阳市商品混凝土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开工的各类建筑和构筑物的现浇部分、框架结构部分,道路、桥梁、堤坝等现浇混凝土工程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否则不得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如出现《管理办法》中第16条中特殊原因,需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必须由建设或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核准后,方可进行。落实该“办法”后,施工现场内即可避免混凝土搅拌机作业所带来的噪声影响。
6、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为强噪声源施工机械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耳塞或耳罩。
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以上措施的前提下,工地外噪声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居民,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1.1.2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1.2.1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因素
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产生源有:施工开挖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走行车道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起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
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影响最主要的是粉尘。干燥地表的开挖和钻孔产生的粉尘,一部分悬浮于空中,另一部分随风飘落到附近地面和建筑物表面;开挖的泥土堆砌过程中,在风力较大时,会产生粉尘扬起;而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又会造
成部分粉尘扬起和洒落;雨水冲刷夹带的泥土散布路面,晒干后因车辆的移动或刮风再次扬尘;开挖的回填过程中也会引起大量粉尘飞扬;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中也必然引起洒落及飞扬。
施工过程中粉尘污染的危害性是不容忽视的。浮于空气中的粉尘被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吸入,不但会引起各种呼吸道疾病,而且粉尘夹带大量的病原菌,传染各种疾病,严重影响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此外,粉尘飘扬,降低能见度,易引发交通事故。粉尘飘落在各种建筑物和树木枝叶上,影响景观。 1.1.2.2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为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开挖、钻孔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2、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将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
3、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运输车辆加蓬盖,且离开装、卸场地前应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4、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工地食堂应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电炊具,不能使用燃油炊具。
5、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6、本项目使用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原料场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应引起建设单位的高度重视。混凝土的搅拌应设有水泥储存罐,砂石场、配料仓、搅拌机设置在搅拌楼内,砂石场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喷水和封闭式的配料仓,搅拌楼、封闭式皮带输送机以及在搅拌楼内设置自动吸尘机回收粉尘,在搅拌机、水泥储罐排气口加装除尘器,使粉尘达标排放。
在施工期间采取物料加盖蓬布、施工场地和道路要定时洒水、清扫,对运输
车辆限速行驶等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工程规模不大、工期较短,一些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都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上诉污染即行消失。 1.1.3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1.1.3.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因素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地下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包括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混凝土搅拌机及输送系统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盥洗水、食堂下水和厕所冲刷水;地下水主要指开挖断面含水地层的排水;暴雨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垃圾、弃土等,不但会夹带大量泥沙,而且会携带水泥、油类、等各种污染物。
1.1.3.2 施工期污水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或淹没市镇设施。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冲孔钻孔桩产生的泥浆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以及混凝土搅拌机及输送系统的冲洗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
施工期废水做到不外排,对地表水体不产生影响。 1.1.4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1.4.1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因素
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会产生大量余泥、渣土、地表开挖的余泥、施工剩余废物料等。如不妥善处理这些建筑固体废弃物,则会阻碍交通,污染环境。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如不注意清洁运输,沿途撒漏泥土,污染街道和公路,影响市容与交通。
弃土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如不妥善处置,则会阻碍交通,污染环境。开挖弃土清运车辆行走镇区道路,尘土的撒漏会给城市环境卫生带来危害。开挖弃土如果无组织堆放、倒弃,如遇暴雨冲刷,则会造成水土流失。 1.1.4.2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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