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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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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亭区学前教育

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山政发〔2011〕6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山亭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山亭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7号)、《山东省学前教育普及计划(2011-2015年)》鲁教基字?2011?6号、《枣庄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枣庄市学前教育普及工程(2011-2015年》枣教发?201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为宗旨,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为适龄儿童提供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坚持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的方向,实行开放性招生原则,凡是居住在山亭区域内的学龄前儿童,可就近入园,接受三年优质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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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政府职责。把改善学前教育状况作为发展教育、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为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改善办园条件。

(三)坚持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科学保教,以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健康发展为重,为幼儿的一生幸福奠定基础。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科学整合全区学前教育资源,从实际出发,进行布局调整,形成“区直园为龙头、镇(街道)中心园为示范、公办园为主体、民办园为补充”的办园体制。到 2013年,办园条件极大改善,师资队伍日趋优化,保教水平明显提高,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77.2%以上。积极探索 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开展科学育儿指导,让全区学龄前儿童享受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基本满足各种学前教育需求。

(二)具体目标:

1、事业发展目标:2011、2012、2013年 3~5周岁幼儿入园率分别达到53.8%、70.1%、77.2%;80%以上的幼儿入公办和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接受优质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服务;积极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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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条件让 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接受有质量的科学育儿指导,让更多的 0~3岁婴幼儿接受早期教育服务。

2、幼儿园建设目标: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新增幼儿园以政府办园为主,2011、2012、2013年分别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 15处、17处、6处,预算投资共计 5205万元;公办和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 85%,70%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所有乡镇(街)中心幼儿园要通过省级认定;班额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小班 25人、中班 30人、大班 35人,寄宿制幼儿园班额适当酌减;加大早期教育设施投入,稳步推进 0~6岁托幼一体化建设。

3、队伍建设目标:合理配置幼儿园教职工。确立公办幼儿园的独立法人资格,核定人员编制。通过招聘、中小学教师转岗等增加公办幼儿教师数,2011、2012、2013年各补充20人。规范非公办幼儿教师管理,建立最低工资保障机制,办理社会保险。大力培养专(兼)职亲子教师,逐步建立一支面向社区指导家庭科学育儿的早教队伍。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幼儿园规划建设。

1、城区幼儿园规划和建设。在府前东路、枣庄十八中西邻新建一所标准达到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办园标准,规模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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