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8.18”系列抢劫杀人案
2009年9月的北国长春,金秋送爽。
9月11日10时,三辆警车飞速地驶进长春市花木育林场,在一片树林前停了下来。车门一开,一名神情沮丧戴着手铐的中年男子被押下车。
“作案现场在那里?” “就在前面的树林旁!”
看见中年男子在树林旁比画,周围的群众马上想到这里曾经发生过的一起杀人案件。“这才几天时间,公安机关就给破了,长春刑警,真是太神了!”
凶杀现场 让刑警们震惊
2004年8月18日早上7时,盛夏的长春市,刚刚从沉静的黑夜中醒来,街道上又开始车水马龙,喧嚣不断。
“铃?铃?”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刑警大队值班室的电话骤然响起。“刑警大队吗?我是幸福派出所,刚刚接到苗圃(长春市花木育林场)保安员报案,在树林里发现一具男尸,身上有伤??请马上出现场。”
接到报案后,值班民警马上向分局各级领导汇报,主管刑侦工作的郭军副局长、刑警大队李永胜大队长、李志刚副大队长等领导马上带领重案一中队、二中队和技术中队的侦查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察。
经过现场勘察,死者是一名男性,被歹徒用刀活活砍死,惨状让在场的每一名侦查员目不忍睹。在死者的身上发现一张曲XX的身份证。经过核实证明,死者正是曲XX,是一名出租车司机。
据亲属讲:8月17日晚上,他接晚班一直未归,不想被歹徒杀害。警方断定,出租车被歹徒抢走,初步将此案定为杀人抢车案件。
长春市南关区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成立“8.18”抢车杀人案专案组,全面开展侦破。 缜密侦查 露出冰山一角
8月18日10时,正当专案组全力开展工作之际,长春市二道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在临河街某小区里发现一辆机器盖着火的出租车,车四个车门大开。
侦查员立即马上赶到现场查看发现,这辆出租车机器盖子烧焦,车里竟然放着两把自制的左轮手枪、三把大砍刀、两把开山斧、三套衣服、三副口罩、三顶帽子,一根绳子等物品。
职业的敏感性使刑警队员们嗅到了一股血腥的味道,他们马上与“8.18”抢车杀人案专案组取得联系。
专案组马上赶到现场,经过认真核实确定,这台车正是“8.18”抢劫杀人案中,被害人曲某的出租车。
警方分析现场遗留物后得出的结论是,歹徒抢劫出租车、杀死曲某,很可能是将此车作为他们的交通工具,如果将车上的东西联系起来,那么只有一个结论,这伙歹徒正在预谋实施一个更大犯罪活动。
专案组首先与长春市二道区警方联系,针对弃出租车的地点周围开展工作,寻找目击证人。根据这伙歹徒抢车杀人以及携带的大量作案工具分析,他们很可能是从外地流窜过来作案的,因此派侦查员到全市各出城收费站调取录像资料。侦查员经过10天的工作,先后调取了案发前后进城的1万多辆汽车的资料,刻录了80多张光盘,可是仍然没有一丝的线索,案件的侦破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8月24日,侦查员经过缜密侦查,德惠市人刘剑峰进入了专案组的视线,一组侦查员秘密赶到德惠市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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