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投 标 须 知
1、 工程概述
1.1 工程名称:东方雅园2#、4#、6#楼、C-5—C-6轴间后浇带(含后浇带)以东
1#地下车库及地下配套公建工程
1.2 工程地点:朝阳区西大望路30号 1.3 建筑面积 54455 平方米 1.4 高度 檐高57 米
1.5 层数 地上8/18/21层,地下2/3层 1.6 结构形式:剪力墙、框架
1.7 建设单位:北京中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 设计单位:北京中天建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9 总承包单位:空军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总队 1.10 监理单位:
1.11 设计图纸状态:施工图纸已齐备
2、 招标对象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面向已通过空军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总队进行的资格预审。 2.2 投标人被认为具有资格预审表中规定的资格和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
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已在资格预审阶段提供了下列资料,如果下述资料有任何遗漏,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一并补报:
2.2.1投标人的机构组成或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的原始文件的副本
(包括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文件);
2.2.2 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曾经实施和现在正在实施的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
的施工承包经验及其合同履行情况;
2.2.3 提供拟完成本招标工程所需的主要机具、设备的情况; 2.2.4 提供拟在现场管理及履行合同的主要人员资格和经历;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 招标方式
4.1 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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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5、 招标范围
5.1 本次招标范围详述如下:
东方雅园2#、4#、6#楼、C-5—C-6轴间后浇带(含此后浇带)以东1#地下车库及地下配套公建工程范围内的结构、二次结构、屋面、装饰、外檐工程。
5.1.1结构工程包括:配合土方施工、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
肥槽回填、房心回填、预埋件、工程水电费及大型机械、中小型机械手使工具费。
5.1.2二次结构包括:隔墙板安装、隔墙砌筑工程;构造柱及圈梁钢筋、混凝土、
模板工程
5.1.3屋面工程:除屋面防水铺贴以外全部工程量。
5.1.4装饰工程:除门窗工程、防水层、不锈钢栏杆扶手、铝合金隔栅、隔断以外
全部工程量。
5.1.5外檐:除外檐涂料、外墙铝塑板外以外全部工程量
5.2 招标人始终保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而对本分包工程范围内部
分工作做出必要的指定分包或供货的权力。
5.3如果上述的分包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中部分工作已经,或总包认为必要而
将由招标人完成,则该部分工作内容所对应的价值将在议标时或从分包方最终合同价中扣除。
6、 合同形式
6.1 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 固定单价 价格合同形式( 固定单价 价
格合同的理解参见分包合同通用条件与分包合同专用条件)。
7、 工程质量标准
7.1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 北京市结构长城杯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设计规范/图纸、技术说明及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并达到招标人和业主的满意,同时还要严格按照招标人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和规定进行施工。在不同的规定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或不一致时,按其中要求最高或最严的标准执行。
7.2 工程质量未达标的处罚投标人应在专业分包合作承诺书第二款第2条做出
相应的承诺。 8、 工期及进度要求
8.1 计划开工日期: 2006 年 2 月 5 日
2
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8.2 计划竣工日期: 2007 年 5 月 31 日
8.3 计划开工的日期将随工程的实际进度由招标人作出调整,但竣工日期不会
因此作出调整。
9、 招标文件的内容
9.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几方面内容组成: 9.1.1 投标须知
9.1.2 专业分包合作承诺书 9.1.3 分包合同协议书 9.1.4 分包合同条件 分包合同通用条件 分包合同专用条件 9.1.5 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9.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如
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3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应承
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
期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0.2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各项有关本分包工程的资料、数据等都是以诚实可
信的态度提供的,招标人不承担因所提供的有关资料错误所引起的合同责任。投标人将被认为在他将投标书递交给招标人时,已对招标文件各个条款和所有要求给予了充分的和正确的理解,并且对一个有足够经验的工程承包商应合理预见的各种因素,给予了充分的考虑。一旦投标人提交了本分包工程的投标文件,则投标人将被认为已对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作了充分理解并与招标人的理解达到了完全一致的程度。
11、 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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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的方式作出。
11.2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
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12、 现场考察
12.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
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投标人被认为在递交正式投标文件以前已经对工程现场情况及周边环境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评估,并已将这种了解和评估的结果反映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 水文及地表以下资料(本工程不提供)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并分别装订成册: 1) 商务标书
a、 分包方投标书 b、 分包方投标预算书
c、 专业分包合作承诺书(须加盖企业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 技术标书
d、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现场组织机构 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详细进度计划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主要工种数量及级别 主要设备、材料构件的用量计划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措施 文明施工措施 工期保证措施
3) 资格文件
e、 企业信誉资料
f、 授权书(不与其它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g、 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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