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在车站出口,既列车由车站向区间发车处的前方,用来防护区间列车运行的安全,指示列车能否由车站进入区间。
出站信号机的显示有两种:
一个红色灯光:不准列车越过出站信号机(不准出站); 一个绿色灯光:允许列车越过该出站信号机,出发进入区间(站外有足够的制动距离保证列车按限定速度运行安全);
(3)调车信号机
调车:列车在站内有目的的移动过程。
设置在有联锁车站调车作业的进路始端,用来防护调车进路的安全可靠,指示列车能否进入调车进路进行调车作业。
调车信号机的显示有两种:
一个白色灯光:允许列车越过该调车信号机(调车进路空闲);
一个蓝色(或红色)灯光:不允许列车越过该调车信号机(调车进路未排列完毕或者该调车进路无空闲)。
(4)防护信号机
设置在道岔处或进路的始端处,对通过道岔的列车显示信号,防护道岔开通的线路或进路的安全。
防护信号机有三种显示:
一个绿色灯光:表示该信号机所防护进路的道岔开通区间准许列车按规定速度越过该信号机进入区间;
一个白色灯光:表示所防护的道岔开通折返线,准许列车按
规定速度越过该信号机运行至折返点。
一个红色灯光:不准越过该信号机(该道岔开通的进路无空闲);
一个白色灯光和一个红色灯光:表示所防护的区间要求列车以不超过20km/h的速度越过该信号机,有条件进入区间。
(5)出站信号机的复示信号机
当出站信号机因地形地物影响而观察不清时,须在出站信号机的内方设置复示信号机,复示出站信号机的显示信号。
(6)阻挡信号机(遮断信号机)
一般设置在尽头线的终端,表示列车停车位置。
阻挡信号机的信号显示:一个红色灯光—列车或车辆不准越过该信号机。
(7)引导信号机
当主体信号机因故障等原因不能正确显示信号时,通过人工办理手续,显示一个白色灯光加一个红色灯光(闪光)。显示意义为:准许列车以低速(不超过20km/m)越过该信号机进站,并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8)列车速度信号(速度表)
设置于司机室便于司机确认的合适位置。
5、城市轨道交通信号显示距离
信号显示距离一般由列车制动距离等综合因素确定。 例如:某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制动距离为200米,则该系统地面信号机的设置距离不得小于200米。地面信号装置根据列车运行准则来决定。
如果是右侧行车,则设在线路列车运行方向的右侧或线路中心线上方。
信号表示器:反应信号设备位置的装置,自身并没有信号意义。
(1)道岔表示器:表示道岔的位置及其开通的方向。 (2)警冲标:表示列车停车位置。
(3)进路表示器:表示进路上进路开通的方向。
(4)发车表示器:设置在车站站台上列车发车始端位置,向司机表示能否关门及发车的时机。平时不亮灯,列车停靠后显示:白色闪光—表示离发车还有5s ,提示司机关车门;白色灯光表示可以发车;无显示表示不能关闭车门及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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