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6/30 6:25:11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西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我校自2007年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来,基本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合理分配资助资源,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开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关于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陕教贷〔2007〕5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2〕2号)相关规定,现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补充规定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原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在坚持“应贷尽贷”的前提下,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院系初步审核认定和学校学

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及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审核认定的原则。

二、认定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辖区内;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享受城镇或农村最低生

3

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9abcf54093207lq1bbd16zh7s4eqk601d4t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