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素材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1物业管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
企
业
法
人
。
2投标人必须具有办公、写字楼的管理经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从事类似相关物业管理服务在有效期内的《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期间,未发生过重大的管理责任事件(含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等)。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若获得政府或行业认可的需提供有关证明复印件。
4物业管理工作人员,须持有相应职位的资格上岗证,主要负责人(主任)要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并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四年以上。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一)概况
1、青岛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办公大楼(以下简称大楼)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是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交警支队)及李沧大队办公所在地。大楼2001年8月正式使用至今。
2、物业建筑情况:
大楼建筑物为地上20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其中地下负一层,建筑面积2752平方米,地下负二层,建筑面积1865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780平方米,标准层840平方米。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
3、大楼内各楼所配套的设施及设备先进齐备。主要有: (1)电梯:4部。
(2)供电:有发电机组,且由供电部门双回路供电,配电箱。 (3)照明:室外LED光亮灯饰。
(4)中央空调:约克冷冻机组2台、特灵空调机组3台、板式换热机组2台。
(5)供水系统:三利无负压供水设备。
(6)监控系统:在大楼的重要位置设置监控点。 (7)门禁系统:在大楼东厅、市南大队门厅设置。 (8)车场电脑控制系统。 (二)物业管理总体要求
1、本办公大楼对安全性、保密性、规范性要求严格。对物业管理服务要求高标准、高档次。
2、交警支队对中标人组建的物业管理机构进行业务归口管理。 3、中标人对办公大楼的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标人在实施前要报告交警支队,交警支队有审核权。
4、交警支队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交警支队如认为有必要可查阅中标人的财务状况。
5、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交警支队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6、中标人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有上岗资格证。
7、中标人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体形、身高要有规定。
8、中标人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交警支队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三)物业管理质量指标要求
1、必须参照国家及省、市对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有关规定、具体标准,结合自身的管理服务水平制定相应的质量指标,要具体承诺物业管理各项目要达到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清洁保洁率;治安案件发生率;车辆被盗率;道路、停车场、路灯使用完好率;房屋及配套设施公用设施场所完好率;设备完好率;火灾、违章发生率;违章处理率;用户投诉率;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的满意率等。
2、为完成承诺指标采取的措施。 (四)物业管理内容 1、安全保卫
(1)范围为大楼内安全保卫、消防、监控管理工作,包括公共广场、停车场、建筑物等。
(2) 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安队伍,执行严格的纪律和岗位责任制以确保整个大楼的安全、有序。
(3)与交警支队共同确定值勤岗位、值勤时间、岗位职责等。固定岗位4个。
(4)对一般外来的访问、办事人员,建立询问登记制度。
(5)办公公共场所要控制噪音,制止喧闹现象,无闲杂人员随意流动。
(6)重要出口24小时值班、24小时监控。整个大楼做到24小时有安全护卫人员巡查。
(7)确保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发生。
(8)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和措施,必要时及时报告交警支队,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
(9) 其它与安全保卫有关事项。 2、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
(1)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要制定可行的管理制度。
(2)车辆要按照识别标记行驶、停放。
(3)各种车辆(摩托车、机动车)停放有序,有专人指引按规定存放地下车库或指定地点,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分类、安全。
(4)车辆停放建立登记制度,严防被盗事件发生。 (5)大楼前院内车辆行驶有序,一律不准鸣笛。 (6)所有车辆停放一律不准另外收费。 (7)其它与交通、车辆、停车场有关的事项。 3、 清洁卫生
(1)范围包括整个大楼内部分办公室(领导房间)、会商室(1个)、会议室(3层的贵宾室、第一、第二会议室、16层会议室)、健身室(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