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目 录 1总则 1 2术语 2 3一般规定 4
4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6 4.1 准备工作 6 4.2 监理工作内容 6 5施工阶段监理 9 5.1质量监理 9 5.2 施工安全监理 11 5.3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12 5.4费用监理 13 5.5 进度监理 14 5.6合同其事项管理 14 6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 17 7工地会议 19
7.1工地会议的形式及记录 19
7.2 第一次工地会议 19 7.3 工地例会 20 7.4 专题工地会议 20 8文件与资料管理 21 8.1监理文件与资料管理 21 8.2监理文件与资料内容 21 8.3监理文件与资料归档 22 9公路机电工程监理 23 9.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23 9.2施工阶段监理 23 9.3试运行阶段监理 26 9.4缺陷责任期监理 26 附录A 监理旁站工序/部位表 27
A.1公路工程监理旁站工序/部位一览表 27 A.2机电工程监理旁站工序/部位一览表 28 附录B 监理记录 30 B.1巡视记录 30 B.2旁站记录 31 B.3监理日志 32 附录C 监理指令单 33 附录D 中间交工证书 34
附件《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条文
说明 35 1、总则 37 3、一般规定 38
4、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39 5、施工阶段监理 43
6、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 50 7、工地会议 51 8、文件与资料管理 53 9、公路机电工程监理 55 1 总则
1.0.1 为落实公路工程监理制度,使施工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实施工程监理制度的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养护工程监理可参照执行。
1.0.3 监理机构应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文件开展工作: 1、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监理合同。 4、施工合同。
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图纸。
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1.0.4 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职责与权限。 1.0.5 监理单位应依据本规范第1.0.3条规定,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与权限,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实施监督管理。
1.0.6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规,创造合法、规范、有序的监理工作环境。
1.0.7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监理
监理人员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实施监督和管理活动。2.0.2监理单位 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
2.0.3监理机构
由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组织。 2.0.4监理工程师
监理机构中具有交通部核准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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