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排初级中学岗位设置管理竞聘工作方案
为顺利开展我校岗位设置竞岗聘任工作,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我校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首次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发?2009?74号)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河人社发?2010?215号)以及金城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竞聘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十八大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区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系列文件要求,在教育事业单位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任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岗位设置管理竞聘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 组长:袁金录
副组长:黄家珣 潘宝益 覃标
成员:兰英旭 覃文居 彭宗德 覃光灿 韦树周 韦蛟 莫永干 韦玉凤 罗荣桥 陆艳红 罗戈 覃美交 韦燕梅 田世明 莫永路 覃秀媚 隆桂芬 覃庆观
主要职责:制定补充完善方案,讨论研究岗位设置和竞聘的办法;听取收集教职工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协调落实岗位设置和竞聘的各项工作,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和稳定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设岗,精简高效。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各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任、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
(二)严格制度,按岗聘任。岗位聘任严格以上级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审批结果为依据,认真贯彻上级政策规定,严密组织聘任工作。
(三)积极稳妥,合理聘任。正确把握岗位聘任工作的政策导向,对聘任范围、聘任条件、竞聘办法科学论证,保证聘任方案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合理性,具备长期运作的框架基础,做到积极、稳妥、合理地聘任各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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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透明运作,程序规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做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透明化、程序规范化。发扬民主,加强监督,保证聘任工作有序进行。
四、适用范围及对象
参加首次岗位竞聘的主要对象为我校除自行聘请的人员以外的所有正式教职工。2006年7月1日工资制度改革后至本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完成,期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广西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简报》第12期有关规定办理,不参加本次聘任。
五、岗位类别及等级设置
岗位类别及等级设置标准按上级人社部门批复结果执行,上级部门给我校设置的专业技术岗级分别为:五级 1 个;六级 1 个;七级 1个;八级 5 个;九级 7个;十级 5个;十一级 10个;十二级 10个;十三级 0 个。管理岗九级1个;工勤岗三级1个;四级1个;五级1个。
六、岗位竞聘条件 (一)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五级岗位:在六级岗位受聘3年以上(含3年),工作业绩突出,继续教育及年度考核均合格,并获得金城江区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十佳校长等荣誉称号1次以上;首次竞岗要在七级岗位受聘6年以上(含6年)。
2.六级岗位:在七级岗位受聘3年以上(含3年),工作业绩突出,继续教育及年度考核均合格。
3.七级岗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及年度考核均合格。 4.八级岗位:在九级岗位受聘3年(含3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继续教育及年度考核均合格,并获得金城江区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十佳校长等荣誉称号1次以上;首次竞岗要在十级岗位受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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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以上(含6年)。
5.九级岗位:在十级岗位受聘3年以上(含3年),工作业绩突出,继续教育及年度考核均合格。
6.十级岗位: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及年度考核均合格。 7.十一级岗位: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及年度考核均合格,并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3年以上(含3年)。
8.十二级岗位: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及年度考核均合格。 9.十三级岗位:具备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及年度考核均合格。 (三)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在本工种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在本工种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在学徒期、熟练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不含两年制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学徒期、熟练期满。 (四)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七级职员岗位: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3年,继续教育及年度考核均合格。 八级职员岗位: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3年,继续教育及年度考核均合格。 九级职员岗位:中专学历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3年,大专学历在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1年,继续教育及年度考核均合格。
七、竞聘办法
(一)我校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首次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教师岗位实行执业资格准入控制,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
(二)我校岗位聘任办法是通过量化考评的办法进行竞岗聘任,量化考评办法和具体评分标准将下列项目纳入考评要素,即:职务、班主任工作年限、教龄(工龄)、学历、任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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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年限和聘任年限、表彰奖励、考勤、教科研课题研究能力、工作量、年度考核结果、继续教育情况、支教情况、人才工程、师德师风、工作态度、教学科目、教育教学业绩等。
(三)我校按照市人社局对本校的《岗位设置批复意见》,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结合聘任条件,自主进行岗位聘任工作。同等条件下,高等级岗位应向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名师、优秀班主任和骨干教师倾斜。
(四)聘任条件中所涉及的各种荣誉必须是本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间所获得的荣誉。
(五)在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中,对现有人员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要按规定尽量使现有人员按现聘专业技术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岗位,今后再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年逐步到位。
(六)优先聘任条款。
具备岗位任职条件和下列条件之一,本人申请竞聘相应职务资格最高档次的,应由单位岗位设置竞岗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导论予以优先聘任: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含2年),现还在一线工作和工作量达本单位平均工作量以上,并且工作业绩达到本单位中等水平以上的教师。
2.工龄满28年,在中学高级岗位上连续受聘18年以上(含18年),目前还在一线工作,近4年年度考核获优秀2次(含2次)以上,并获金城江区及以上劳动模范或A(B)类培养对象、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十佳)校长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的教师。
3.工龄满28年,在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或幼儿园高级岗位上连续受聘18年以上(含18年),目前还在一线工作,近4年年度考核获优秀2次(含2次)以上,并获金城江区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2次(含2次)以上的教师。
4.获金城江区级以上优秀(十佳)校长称号的现职校长。 5.获得特级教师和市级以上拔尖人才、专家、劳动模范称号的。
(七)经我校岗位设置竞岗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高一等级岗位的聘任:
1.不遵守本方案约定的。
2.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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