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基建工程反违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反违章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建工程部是公司基建工程反违章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600MW级机组基建工程反违章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四条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华电集团基建工程反违章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制度规定的要求。负责组建基建工程反违章管理机构;制定基建工程反违章管理制度;提出管理内容要求与方法。负责基建工程反违章管理的组织领导、总体策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公司协助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实施项目法人单位基建工程反违章管理的要求。制定工作程序和细则,细化目标和指标考核,分析基建工程反违章管理状况并改进工作。负责基建工程反
违章管理的协调、控制和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接受项目法人单位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各施工单位负责全面落实国家、地方、行业和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反违章管理的相关要求。对所辖区域基建工程反违章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制定、落实部门反违章管理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检查辖区反违章工作存在的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整改。接受项目法人单位、监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三章 管理内容要求与方法
第七条 反违章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为加强反违章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基建工程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基建工程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基建工程部,具体负责对基建工程反违章管理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 反违章领导小组: 组 长:王秀林
副组长:刘蕴章 梁彦鸿 李吉星 李卫东
成 员: 姜 岚 彭文涛 王志才 李润平 许卫民 基建工程部安全监察、监理公司安全监理、各参建单位陕西
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 第九条 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 负责组织制定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奖惩办法; (二) 协调解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费用; (三) 统一协调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 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杜绝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五)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检查和复查; (六) 讨论反违章的重大奖惩。 第十条 成立反违章纠察队 队 长:基建工程部安全专工 副队长 监理公司安全监察
成 员:各参建单位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安监部门人员。
第十一条 反违章纠察队的职责:每天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各类违章行为;负责汇总、曝光基建工程出现的违章情况。 第十二条 各施工单位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标准、奖惩考核办法,研究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所需的人、财、物;协调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检查各工地、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讨论反违
章的重大奖惩;监督、考核各级人员的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各分管区域的装置性违章。 第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在反违章工作中,必须贯彻落实“以零违章、零缺陷、确保零事故”的安全管理理念和“违章就是事故”、“反违章是员工的基本技能” 、“违章就是犯罪”等新观念,使每一名员工都认识到不遵章守纪,个人或他人生命就会受到威胁,家庭受到破坏,设备就要受到损坏,经济利益就要受到损失。认清违章一害自己、二害他人、三害家庭、四害社会,提高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 反违章活动应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各施工单位应开展“党员身边无违章”、“青年安全监督岗”等活动。
第十五条 各施工单位应结合责任专区的划分,在专区内悬挂带有负责人姓名、违章监督举报电话的标识牌,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和联责处罚制度,促进反违章工作的开展。 第十六条 各施工单位按照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配置手册》B14规定,在各施工作业区设置安全温馨提示牌。
第十七条 各施工单位应将反违章活动纳入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在安全日和月安全分析会、班前会(站班会)对忽视安全违章作业行为提出批评,对好人好事提出表扬。 第十八条 逐级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检查考核活动。按照班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