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管理所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镇市容市貌的管理。
二、负责城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 三、负责城镇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负责城镇各类建设活动的相关审查。 五、负责城镇各类占道的管理。
六、负责城镇各类垃圾等废弃物的管理。 七、负责城镇绿地的管理。
八、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
城镇管理所学习制度
一、城管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法律、法规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二、每月召开2次部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就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知识进行学习。
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准时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为缺勤。
四、凡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每缺席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15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
城管所值班制度
一、为方便群众办事,确保城管所安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轮流值班制度。
二、各班次早8时30分接班,次日8时30分交班,值班人员负责好办公室的卫生、用水、用电。接待好群众来信来访。 三、保护好城管所财产安全,凡值班丢失的公共财物将视其情节,由值班人员全额或差额赔偿。
四、值班人员凡擅离职守,不履行值班职责造成重大失误的追究其值班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五、值班人员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一次,罚款5—10元,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城管所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会计法》,严守财经纪律,坚决按财会管理规定办事。
二、厉行节约,城管所实行统一计划开支,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应事先造计划,由主管领导审签后,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开支。
三、城管所资金不准借予私人,收费人员每月15日前和月底应及时将所收款项向镇财政所交清,不及时交清或坐支所收款项的将从本人工资中进行处罚并追缴未交清的款项。
四、城管所所有收费票据必须统一在镇财政所领销,不得自制收费票据,否则按贪污论处。贪污公款500元(含500元),一经查实,立刻停发工资,并进行解聘用工关系。
五、收费人员不得在票本、财本上作手脚,如发现问题将对收费人员进行辞退,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收费人员要认真保管好票本,无论什么原因票本丢失将辞退收费人员,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城管所一切开支坚持“五不支”原则,即无计划不支、无领导审批不支、超计划预算不支、用途不清无经办人签名不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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