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邮政石柱分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七)建立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
1. 围绕“精准扶贫”总体部署,通过“电商富农贷”“田间天猫”等电商扶贫模式,依托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根据客户在网店消费农产品后形成的线上订单和消费习惯,组织贫困户线下订单式生产,与贫困户签订帮扶购销协议,推动农产品基地建设,建立农村电商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电商精准扶贫。至2018年,发展农产品基地5000亩以上,带动3000户以上的贫困户实现增收(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实施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电商协会、电商服务站点)。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建立电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龙头企业集中流转贫困村连片土地,打造智慧农业观光体验园,客户分块租用土地,并与贫困户“在线结亲”,同时客户可进行播种、浇水、施肥等智能化管理,实现亲身监督、感受和体验。农作物成熟后,实行订单式配送,或现场采摘体验。由村组织牵头成立专业合作社,以村民的耕地流转费用,吸纳村民(以贫困户为主)参股后,定期进行保底分红。贫困户通过股东分红、代种费用、套餐订单及乡村旅游等多方面得到收益,真正实现农产品电商立体营销,提高贫困户收益。至2017年,结对帮扶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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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户以上,建成智慧农场200亩以上,实现网销额500万元以上。至2018年,累计结对帮扶农户1500户以上,累计建成智慧农场500亩以上,实现年网销额2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实施单位:各乡镇(街道)、重庆寻源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 依托县级网货加工中心,组织、收集全县电商服务站点农产品,同时,指导、协助各电商服务站点收集辖区内适宜网销农产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实施单位:各乡镇(街道)、重庆阅游科技有限公司、各电商服务站点)。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促进乡村旅游营销电商化
对接第三方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结合我县特色旅游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个性化、体验式农村电子商务。2017年,建成黄水电商旅游体验中心,搭建石柱旅游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大黄水片区旅游资源,开展乡村旅游网络营销活动,宣传推广我县优质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休闲农业以及乡村旅游产品、线路。通过线上线下互动方式,举办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农事节会等乡村旅游活动,提高知名度,增强吸引力。至2018年,实现旅游电商服务综合收入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实施单位:县农旅融合发展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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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九)推动涉农企业“触网”升级
大力实施“互联网+流通”战略,积极推进互联网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应用,加快推动涉农企业“触网”升级,实现农产品由线下销售转为线上交易。鼓励、支持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业公司在各大知名电商平台开设农产品网店,推动辣椒、莼菜、黄连、中峰蜂蜜等规模化农产品线上交易,实现我县传统农业电商化转型升级。
1.2018年实现辣椒、黄连、莼菜等大宗农产品网销额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2.2018年实现中峰蜂蜜及土蜂蜜网销额1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十)完善通信基础设施
实施贫困村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积极推动4G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整合农业、扶贫以及社会信息资源,加快农村电商大数据开发建设,深化大数据成果运用。2017年,实现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有限宽带网络全覆盖。至2018年,实现全县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有线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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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网络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实施单位: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十一)做好电商人才培训工作
立足县职教中心电子商务专业及培训部,凭借市网商协会、县电商协会、高职院校等资源,定期开展常识普及、实际操作、深化提升等多层次电商人才培训。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课堂教学与现场观摩、专家理论讲解与店主现身说法等多种培训形式,引导和激励电商人才向农村合理流动,建立人才培育长效机制。2018年完成电商人才培训2000人次以上任务,加大对电商带头人的培训力度,实施集中培训、集中演练,每一个乡镇完成培育3名以上电商带头人,带动农户开设网店及销售农产品(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商务局;实施单位:县职教中心、各乡镇(街道)、县电商协会)。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电商扶贫工作实行“县级指导、乡镇负责、村级落实”的工作体制。总体工作由县商务局具体指导和推进。各乡镇(街道)和贫困村为具体实施单位,大力整合乡镇扶贫工作力量,落实专人,明确职责,抓好电商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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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整合帮扶力量,发挥好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大学生村官等人才作用,把电商扶贫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责任考核
从2017年起,将电商扶贫纳入乡镇扶贫工作考核体系,针对乡镇(街道)辖区内人员培训、农产品台账建立、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及运营、网货打造及销售、货源组织及销售及网店开设等具体内容实行量化考核。具体考核细则由县商务局另行制定。
(三)加大政策扶持
整合商务、农业、扶贫、供销等财政资金,每年安排不低于300万元县级电商扶贫专项资金,由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统筹安排使用,用于支持全县电商扶贫工作推进,对电商站点、村级益农信息社、电商企业及运营企业进行考核奖励,对乡镇电商示范综合服务中心、网货加工中心、物流分拨中心等建设给予支持。
(四)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对电商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电商扶贫的浓厚舆论氛围。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电商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对表现突出的电商扶贫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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