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工作票负责人,由乙方签发,甲方监督执行。涉及110kV、35kV、10kV线路停电开断作业,应由开源电建与施工方会同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线路工区、配电工区)一起现场勘查确认,制定施工方案,排出停电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前上报,办理线路作业第一种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线路工区、配电工区)担任工作票负责人,由开源电建与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线路工区、配电工区)共同签发。
3、对于在公路附近及跨越公路作业,应在公路两端距施工地点100米以外设安全标识警告牌,撤、放、紧线等作业时应设专人看守。跨越公路施工时间较长及施工复杂、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期间,应由甲方先与相关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必要时要求相关主管部门派人协助进行现场安全维持管理工作。
4、停电开断作业及配合停电作业时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停送电联系人的许可后,通知施工人员做好验电、挂地线等安全措施后方可许可施工,工程结束由负责人检查拆除所挂接地线工作。
5、工作负责人应在停电作业开工前主持召开班前会,对施工负责人进行交底,施工负责人应主持召开二次班前会,向全体施工成员交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及工作内容等;收工后主持召开班后会,总结当天施工作业中各项技术、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且要有签名等笔录。
6、进入工作现场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人员上下杆塔、在塔上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保护,在塔上作业应使用双保险安全带,下导线作业应使用防坠器或安全子带,严禁抛甩工具、金具等,严禁中餐喝酒和酒后作业。
7、使用合格的运输车量,严格遵守交通规范,杜绝违章操作,严禁客货混装。 8、现场安全员要加强现场作业的安全监护,及时补充相应的安全措施,发现违章现象要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规》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和安排,确保本次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9、基础施工安全措施:
1)基坑开挖应根据实际土质严格按放坡系数要求放坡,离基坑边缘1.0米以内不得堆放松土、活石和重物,坑四周不能有过高的堆土和碎石,必须做好防坍塌措施。影响到作业人员施工活动范围内安全的危石、危树、大面积松土等危险物应提前清除,不留隐患。
2)坑底开挖面积超过2m2时,可有二人同时作业,但不得面对面作业。人员上下基坑应用梯子。
3)工作前须检查施工平台或脚手架搭设是否牢固可靠,支撑横梁一定要伸出坑边原状土1.5m以外,确保稳固,严禁用立柱钢筋笼代为支撑。用料车下料坑口应有可靠的挡刹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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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向坑内下料时,坑内不得有人。 5)严禁作业人员在坑内休息。
6)搅拌机应设置在平整坚实的地基上,装好后应由前后支架承力,不得以轮胎代替支架,严格按规范操作使用。
7)砼振动棒电气绝缘性能应良好,开关要便于操作,捣固人员要正确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浇制、振捣过程中现场应有安全监护人。
8)按规范操作使用合格的机电设备,确保所有机电装置完整、绝缘良好、接地可靠。必须使用配电盘接线(盘内各种闸刀、触电保安器配齐),各种接线应架空,并且使用绝缘橡皮电缆线,严禁乱拉乱接。夜间施工应有充分的照明,配电盘应上锁、防雨。所有的机具设备应挂安全操作牌,并定期进行检查与保养,存在问题的机具设备严禁使用,并明确标识。电动机械应采取安装防护罩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确保在任何时侯都能避有意或无意的伤害。
9)在可能影响人员或机械设备安全的水区作业应采取围堰、备防沉物等保护措施。 10、立塔、放紧线工作安全措施:
1)、立塔及放紧线工作前要设专人统一指挥,向现场工作人员讲明施工方法和信号,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工作开始前要对起重工器具、牵引绳、紧线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其性能状况良好后方能使用。
2)、吊装应分片或单根起吊,起吊前要核算重量,对于重量较轻的主材可以连部分联板及斜材,但重量不得超过抱杆允许起吊重量(0.4吨);
3)、组装好的塔材在吊离地面后,在不碰撞已装好的塔身条件下,应与其保持0.5m左右的距离;
4)、构件离地面后应暂时停止起吊,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1)牵引设备是否正常;(2)各固定处是否可靠;(3)各滑车是否旋转灵活;(4)各处锚桩是否稳固;(5)已组装塔段是否全部拧紧,受力后无变形。
5)、塔上作业人员在起吊过程中应远离起吊侧面,在塔材到位后,用控制绳将其控制平稳时才能近前安装;接近就位时应减慢起吊速度。
6)、每个牵引绳必需有自己的腰滑车,并且腰滑车必须和吊装构件相对应,互相保持对称。
7)、控制绳对地夹角一般不得小于45度,调整控制绳松紧时要缓慢操作,以防突然松绳造成较大的冲击力。
8)、交叉跨越各种低压弱电线路、铁路、公路等在进行放紧线工作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办理有关停电和联系手续,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且应设有专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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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紧线前应检查拉线、临时地锚等,同时应检查导、地线有无被障碍物挂住。紧线时,应检查接线管或接线头以及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有无卡住现象。工作人员不得跨在导、地线或导、地线内角侧,防止意外跑线时抽伤。
10)、对于头一天未完成的立塔紧线工作,在第二天继续进行之前应仔细检查各浪风绳、临时拉线情况,确认牢固可靠后方可继续作业。
11)对于一天未能完成作业或及时清场的作业现场,收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各受力构件、保留的工器具、钢丝绳等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加固,现场工器具、材料等应集中,夜间必要时应派人在现场看护。邻近公路的现场,夜间应设有明显的警示灯光信号,并派人现场监护,防止发生行人和车辆交通事故。
12)、立塔、放紧线工作中不得使用现场树木等固定物体作为受力桩锚,而应按要求进行浪风桩、紧线桩、地锚等的埋设,并确认牢固后方可施工。
13)原线路带电运行时,下方进行组立塔施工,钢管塔必须停电后方可组立,角钢塔可先组立下段部份至满足安全距离(含抱杆)后,余下部份必须停电后方可组立,同时,应对已组立完毕的杆塔部份和保留的工器具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必要时,应派专人现场监护看守。
11、拆塔、拆旧线工作安全措施:
1)、拆塔工作前要设专人统一指挥,向现场工作人员讲明施工方法和信号,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并且要对起重工器具、牵引绳等进行检查,确认其性能状况良好后方能使用。现场除必要的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应离开塔高的1.2倍距离以外。
2)、杆塔倒落时,应用绳索将导地线横向拉开,以防止杆塔倒落时砸碰导地线。 3)、交叉跨越各种低压弱电线路、公路等在进行导地线进滑车工作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办理有关停电和联系手续,做好防导地线脱落的安全措施;且应设有专人监护。
12、下导线作业必须使用个人保安线,导地线悬垂线夹拆除及调整前应使用钢丝绳做为防止导地线脱落的导地线后备保护绳。
13、工作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五、施工进度计划:见附件 六、风险辨识及预控措施。 1、触电
控制措施:工作开始前应履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应保证起重设备、牵引绳、拉线等与施工附近带电线路足够的安全距离;保证不了安全距离时该线路必须停电,并做好与设备管辖部门的停送电联系工作。
2、高空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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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措施:塔上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带应系在主角钢及牢固的塔材上,在塔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的保护;下导线作业应使用背带式安全带、防坠器。
3、砸伤
控制措施:现场人员应戴好安全帽,且安全帽应佩戴规范;为防止抱杆倾倒,在起吊时各部拉线应调整好,工器具应正确使用,强度要足够,拉线要受力均匀,各拉线均应有专人看守,且地锚应牢固可靠。分片起吊塔材时各部绑扎点必须绑牢。提升抱杆时必须将能装上的辅助塔材全部组装上,主材接头螺丝必须紧固,各拉线有专人控制。上下传递工器具及塔材应采用绳索进行,不得抛甩。带上的辅铁必须绑扎牢固。利用钢钎做地锚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打锤人应站在扶钎人的侧面且不准戴手套。
4、抽伤
控制措施:严禁采取突然剪断导地线的方法松线。紧线时在导线垂直下方不准站人,抽余线及紧线时,不得在导线上横跨。紧线、起吊前,应将滑车锁门锁好,检查导地线、钢丝绳等是否有被卡住或掉出滑轮槽的地方,检查拉线、地锚受力情况,必须时加装临时拉线加固,各段均应设专人看守,看守人员须站在线路垂直方向侧面。
5、架线过程中感应电和远方落雷
控制措施:为防止导地线架设后远方落雷和雷电感应,使导线带电伤人,导地线在紧线后每隔一定距离应挂一个接地线,这些接地线在该段线路附近安装工作全部完成后,再行拆除。
6、主牵引绳起吊时易缠绕
控制措施:起吊前应仔细检查主牵引绳和滑轮穿绕是否正确,起吊时应在动滑轮侧绑重物以防钢丝绳翻滚缠绕。
7、起吊时重心未找准,致使塔片易倾斜、翻转
控制措施:起吊前仔细计算塔片重心,确定好吊点位置,并使用适当的控制绳控制塔片上吊过程中的空间位置,且要安排有经验的人员进行控制。
8、放松制动绳时,易使起重设备及塔片产生振动
控制措施:在放松制动绳时应听从指挥,选择在塔片起立到一定角度时进行,两侧放松时必需同步。
9、抱杆倾倒
控制措施:抱杆四根拉线分布、受力均匀,拉线桩不得使用现场树木、石头等;抱杆撑托绳应可靠,确保抱杆稳定;抱杆提升过程中机动绞磨应开慢速档缓缓牵引。
10、组立杆塔和撤除旧杆塔时易发生倒杆和砸伤风险控制措施
(1)立、撤杆塔等重大施工项目应制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经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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