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大桥北接线(二期)工程第J03监理办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监理在现场发现未戴安全帽或未按要求戴安全帽,必须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
6、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监理发现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存在不安全状态时,要及时通知整改。
7、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置为止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8、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9、检查督促各标段承包人施工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防暑降温的劳动保护工作和现场安全的各环节措施落实情况。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的现象发生。
10、检查特殊工种的独立操作者是否持有该工种的岗位操作合格证和劳动部门要求的安全操作合格证,严禁无证上岗。
11、督促承包人派专人使用和负责电器设备及施工场地消防安全设施,严禁工人滥接滥搭电线及破坏消防安全设施。监督承包人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用电设施及消防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施工危险区应要求设立醒目标志,必要时还应采取警戒措施。
12、施工现场(工地)应设置醒目的告示牌,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未经许可擅自闯入工地的任何人员应对其行为及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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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炸药、高压气瓶等易爆物品的使用和管理性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确保安全。
14、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15、 施工现场(工地)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16、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沟。
17、若施工现场临近高地,应督促施工单位在高地的边缘(现场的上侧)挖好截水沟,防止洪水冲入现场;雨期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傍山的施工现场边缘的危石处理,防止滑坡、塌方威胁工地。
18、督促施工单位在雨期安排专人负责检查排水系统,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与公路相交的水系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通畅,通过埋设临时管涵来保证水系的水利和排水泄洪作用。河流在涨水期间必须保证原河床的过水断面积尺寸,以免雨季阻塞河道,导致发生洪水灾害影响。
19、场内道路应经常维护,保持畅通。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便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手推车道的宽度不小于1.5m。急弯及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与铁路交叉处应有专人看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场内行驶斗车、平车的轨道应平坦顺直,纵坡不得大于3%,车辆应装制动。
20、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警告标志。 三、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一)一般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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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若建设单位有要求还应经建设单位审批。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应制定安全用电及电气防火措施,经项目总工签字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3、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严禁非电工擅自接用电源和从事电气作业。发生电气故障,应有两名电工负责排除故障。
4、检查施工现场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维修制度和电气消防措施。 5、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程实施,输电线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电箱电缆(线)必须按规定架设,不得随意乱拉,各类电箱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电箱,不能使用铁制电箱,且符合容量要求。总电箱和分电箱要放置适当位置,并要有重复接地保护措施,“工作接地”、“重复接地”必须符合要求,开关箱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6、专业电工对施工用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定期检查、维修,并作工作记录,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7、专业电工应对搁置久重新作用或连续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8、电焊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电焊工持有效证件上岗,并佩带好必要的防护用品;电焊机应安装“二次降压漏电保护器”并做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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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符合要求方准使用。
9、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摘应有专人负责。
10、电工作业必须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
11、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穿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碾物压。
12、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 13、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二级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14、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地,单相回路的开关照明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小太阳”灯具。
15、现场用电及有电设备必须有安全用电警示牌,并配备电气消防器材。
(二)电气设备用电安全
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
2、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方可移动电气设备。
3、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
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独立设置开关箱;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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