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养护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
1.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生产性设备维护、维修、更新等管理,不包括日常办公等设备管理。
1.2本办法所指机电设备管理,是指包括日常维护维修与巡检、专项改造及其设备与备品备件管理等。
2.管理职责
2.1贯彻落实公司年度机电养护计划,加强全面预算控制。 2.2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督促落实机电管理工作。
2.3负责本级机电项目实施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设备故障修复及时性。
2.4细化管理办法,负责本级外协单位与基层单位的管理与考核。 3.机电设备巡检管理流程
隧道机电系统巡检参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执行,以日常巡检、定期巡检、专项巡检为主,根据交通流量、道路状况、设备设施重要性及故障率等适当安排。
1
3.1日常巡检是指在巡视车上或通过步行目测以及其他信息化手段对机电设备设施外观和运行状态进行的一般巡视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及时记录,必要时应进行拍照和摄像。
3.2定期巡检主要分为周巡检、月巡检。
3.2.1周巡检以周为单位组织,对路段所属各系统机电设备分片区、分路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按照故障处理流程处理。路段所有同类设备设施,必须确保在一个月内完成一次全覆盖检查。
3.2.2月巡检为联合巡检,以月为单位组织,对下辖路段隧道机电设备作全面巡检。
3.2.3供配电系统,结合例行巡检之外,每半年安排不少于1次的夜间巡检。
3.3专项检查是指因养护需要或特殊情况,对高速公路隧道机电系统进行的专门检查。专项检查一般通过检测、模拟、丈量等方式进行分析、计算,为将来制定专项养护计划或组织原设备厂家进行专项维护提供依据。
3.4巡查记录应真实反映巡查情况(时间、人员等),资料集中归档,故障及时处置,实行闭环管理。
3.5公路隧道机电设施技术状况评定,不少于1次/年。
2
4.机电设备故障处置
4.1故障处置分为可自主维修故障和无法自主维修故障,分别由隧道所和外协单位组织维修。
4.2突发故障,如为应急抢修,则相应的区段管理工程师报备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后立即组织专业抢修,审批流程后补;如为非应急抢修,则根据公司流程审批后组织专业维修。
4.3机电专项工程原则上须编制设计文件。对于技术、标准成熟的中、小型自主实施项目,可由实施单位自行设计并组织招标。对于技术、标准不够成熟或实施规模较大的大型项目需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进行方案评审。
4.4规范资料管理。各单位、各部门须规范维护维修过程资料管理,建立完备的设备维修维护台账。相关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在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信息登记。
5.机电设备处置 5.1资产类别的划分
资产类别 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 消耗类用品 定义 一般情况下为大于等于2000元的设备 500-2000元的设备,不小于2000元的易损耗的设备 500元以内的设备(不要求入库) 3
设施、备件 不适用于单件管理,比较适合按数量管理的设备、设施或耗材,如电缆、色带等 5.2设备采购、入库、出库、调入、调出、跨部门调动等流程必须在设备管理软件中进行相关操作。新购设备的发票报销,必须附设备交接验收单。
5.3设备固定资产管理须同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保持一致性: 5.3.1需要分摊固定资产金额的合同或合同集需在设备管理软件中进行登记,并附最终验收清单,上述合同与固定资产确认单相关联。
5.3.2设备管理软件中属于固定资产确认单的设备必须补全所属固定资产确认单号及在本确认单中分摊金额等内容,固定资产确认单中分摊金额由业务部门同财务部共同确定。
5.3.3隶属于某固定资产确认单的设备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进行报废操作,确需报废的,需会同财务部进行资产减值操作。
5.4设备报废 5.4.1设备报废条件:
5.4.1.1 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零部件已严重磨损,设备效能达不到生产的最低效能,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
5.4.1.2 意外灾害或重大事故受到严重损坏并无法修复的。
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