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
渭南市临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
有关问题的通知
渭临人社发〔2013〕29号
各镇、办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渭人社发〔2013〕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范围和条件 (一)考核(评)范围
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初级、中级、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和2012年以前参加升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及技师考评因成绩不合格未取得技师等级岗位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以及学徒期满和见习期、试用期满,2012年度单位考核为合格以上,可列入考核(评)范围。聘用合同制工勤技能人员,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报主管部门批准,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列入中、初级工考核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2012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聘用合同制工勤技能人员,均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2)工作8年以上(含8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并持有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含3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2012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3)工作18年以上(含18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并持有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含3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2012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4)工作23年以上(含23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并持有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含3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012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2、破格条件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报考时均可放宽工作年限五年。
(2)在市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市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报考时均可放宽工作年限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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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评)工种
(一)初、中、高级工考核工种(共23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二)技师考评工种(共21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育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三、考核(评)内容与成绩评定 (一)考核(评)内容
初、中、高级工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技师考评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列入考核(评)的工种统一使用省工考办指定培训教材。
(二)成绩评定
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实际操作考核实行合格评定。中、初级工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且专业理论和职业道德考核成绩均在60分以上(含)者为合格;高级工实际操作考核合格的,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考核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且两门考核总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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