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动用明火许可证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此记录妥善保存备查)
临时动用明火许可证
NO: 申请动火部门 动火人 焊工证发证机关 动火时间 安全处理措施 动火现场有无 易燃易爆物 动火现场采取的安全措施 看火人 证件号码 动火地点 作业内容 有效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至____月 ___日____时_____分止 是否符合动火 安全管理制度 1、灭火器材( ) 2、水( ) 3、沙子( ) 1、动火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电气焊、喷灯操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动火前,要对动火点周围五米以内易燃物清理干净或采取隔离措施,配备动火人员和灭火器材具、水、沙子等。室外五级风以上停止明火作业。 消防措施 3、高空焊割作业,在操作部位的下方,应无易燃物,并有防护措施。 4、动火点要保持安全距离,不得与保温施工、油(木)工施工等其他危险性施工交叉作业。 5、作业结束检查无遗留火种后,拉闸断电,关闭乙炔、氧气瓶等阀门,待工件冷却后离开。 动火部门(单位)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保卫部门(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 动火证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
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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