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电视台关于举办2010山东粮王大赛活动
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鲁农办字[2010]10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电视台 【发布日期】2010.04.02 【实施日期】2010.0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电视台关于举办2010山东粮王大赛活动的通知
(鲁农办字〔2010〕10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委),厅属各单位:
为配合高产创建活动和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种粮农民积极性,转变农业发展模式,挖掘粮食增产潜力,促进我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在成功举办“2009山东粮王大赛”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山东省农业厅与山东电视台联合举办“2010山东粮王(玉米王)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次活动的参赛对象是全省夏玉米种植户。活动采取各县(市、区)农业局组织推荐 1 / 3
和农户自主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凡是玉米成方连片种植面积达到三亩以上,往年亩产量
超过900公斤的种植户,都可以报名,不收报名费。自主报名的农户可以拨打山东电视台《乡村季风》栏目热线电话(0531-82959090)报名,也可以通过登陆山东电视台网站-齐鲁网(www.iqilu.com)和山东农业信息网(www.sdny.gov.cn)报名。各县(市、区)农业局要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发动玉米种植户踊跃报名,尤其是要做好科技带头户、种粮大户和高产创建示范区、产能任务区内种粮农户的推荐报名和登记工作。 二、大赛内容
本次粮王大赛的评比指标主要是玉米亩产量。根据我省各地生态条件和实际情况,将全省划分为六个分赛区:鲁东赛区(青岛、烟台、威海)、鲁西赛区(聊城、菏泽)、鲁西南赛区(济宁、枣庄)、鲁南赛区(临沂、日照、莱芜)、鲁北赛区(德州、滨州、东营)、鲁中赛区(济南、淄博、泰安、潍坊)。活动期内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在备播、播种、管理等关键环节对参赛农户进行技术指导。玉米生长后期,对长势较好、有望冲击粮食单产冠军的农户做好登记工作,及时上报省农业厅。山东省农业厅将组织专家会同各地农业部门,进行理论测产,筛选出进行实打验收的农户。实打验收结束后,将在每个分赛区各评出冠军一名,优胜奖三名,在全省评出总冠军一名。 三、活动时间
整个活动从2010年3月开始,到2010年11月底结束,报名时间截至2010年8月10日。各县(市、区)农业局分两次汇总报名情况,汇总材料分别于2010年6月30日前、8月31日前报送省农业厅办公室。拟进行测产的农户登记材料于2010年9月10前报送到省农业厅办公室。 四、宣传报道
山东电视台将通过《乡村季风》栏目在卫视频道和农科频道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跟踪 2 / 3
报道,及时反映各级政府重视粮食生产和各地在粮食生产方面的成绩、经验和典型。前
期将重点报道各地组织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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