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代建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程投资总额
本工程投资总额暂按初步评审的初步设计投资总额人民币(大
写) (¥ 元)计算,待初步设计报 审批后,以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确保投资控制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设计变更除外)。 三、工程代建费
工程代建费以 计取。 四、施工工期
本代建工程的施工工期12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此工期包含项目前期申办和工程施工工期。 五、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颁发的最新工程质量标准,并通过铁路主管部门验收。 六、代建范围
本工程代建方式为全过程代建,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1、项目前期代建工作内容
(1)负责本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核准工作申办。
(2)负责本工程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并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项目勘察、设计合同。
(3)负责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4)负责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工作。 (5)负责本工程建设用地征地(含拆迁)等工作。 2、工程实施阶段代建工作内容
(1)负责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编制施工图预算及相关费用预算。 (2)负责组织本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监理、造价、咨询、审计招标工作,并与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3)负责组织本工程建设管理、验工计价、设计变更、造价控制、工程审计、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等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审核。
(4)组织项目中间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5)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审批备案文件、工程档案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竣工资料不少于8套),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编制并报送项目建设总结报告。
(6)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 七、甲方指定代表
1、甲方指定代表: ;联系电话: 指定代表权利: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以上甲方指定代表如有变动,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工程质量保修期
本合同项下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保修范围、保修责任按照国家或部委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款支付方式
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建设用地征地完成,具备开工条件,支付项目审定概算投资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确保项目尽快启动建设。项目前期预可研、可研等项目审批相关支持性文件、初步设计、征地、拆迁等费用按甲方与相关单位或个人单独签订的协议及时支付。
工程进度款按85%逐月进行支付,预付款从第一次、第二次工程进度款扣回,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财务按规定扣5%质保金和5%审计金。审计金待审计通过后一次性支付,最晚不超过6个月;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八、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对工程设计、施工、设备、监理、造价、咨询、审计等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和审核,监督乙方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2)委派专人参与工程建设管理、验工计价、设计变更、造价控制、工程审计、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等工作。
(3)甲方有对本工程内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设计的认定权和审批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造价控制、工程审计、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的审批权,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 (5)甲方有权决定本工程的使用权。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本工程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
(7)甲方有权对乙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监督,并对征地、拆迁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认可。 2、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本工程的资金筹措,根据本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
(2)乙方提交的建设方案(可研和初步设计),甲方应书面进行确认,并参与最终验收。
(3)指派专人参与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申办、工程方案研讨、设计文件审查。 九、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负责本工程项目核准申办及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
(2)负责组织本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监理、造价、咨询、审计的招标工作。
(3)负责组织本工程建设管理、验工计价、设计变更和工程造价控制、工程审计、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等工作。 2、乙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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