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第三监狱 采购人的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红旗岗 浙江省第三监狱2014—2015年度供应站项目(二次招标) (投标文件在 2014年 9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单位名称、地址,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3个工作日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签订合同。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后退还 中标人按要求交足100000元履约保证金,并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办理投标保证金全额返还手续 合同期满后无未了事项一次性无息返还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详见投标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采购清单、购货及验收、及投标报价等。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项目招标代理费为 6000 元,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若截止投标时间后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16 招标结果公示期限 17 签订合同 18 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 19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及履约保证金交纳 20 履约保证金退还 21 联合体投标 22 供货质量要求、验收、定价方式及货款结算方式 23 投标费用 24 特别说明 单位少于三家时,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仍具有竞争性,可继续进行开标或转入谈判方式确定中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开标前,经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内容集体研究确定最高限价。开标时,现场宣布。 26 最高限价
投标须知
1.0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0 定义
2.1 “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浙江省第三监狱。 2.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投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商品(详见采购清单)。
2.5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装卸车、途中运输、检测、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0 投标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0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5.0 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 6.0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0 转包与分包
8.0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特别说明:
▲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后审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部分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若截止投标时间后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时,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仍具有竞争性,可继续进行开标或转入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或另行采用其它方式进行采购。
▲投诉说明: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书面形式(函、传真)向监狱纪检监察部门投诉。联系电话:0570-5083101。
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招标公告;
1.2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1.3 采购内容及要求; 1.4 合同的通用和专用条款; 1.5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1.6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2.0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1 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不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将
不予受理。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本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总体要求
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
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无效标处理。 1.2 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3 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 2.0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2.1 ▲投标文件【资信部分】和【技术部分】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商务部分】,一份正
本,四份副本。 2.2 【资信部分、技术部分】 a. 供应商资格后审自评索引表; b.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质复印件);
c. 自2013年10月1日以来已完成同类项目业绩表(200万元以上);(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
d. 经营过程上无违法或行贿证明(需要到工商或检察院开具相关证明文件); e. 其他资格证件; f.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g.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h. 廉政承诺书;
i. 服务计划书(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供货保证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j. 所有商品响应承诺书; k. 商务条款应对表;【商务部分】 l. 投标函;(主要商品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将所有投标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
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提供采购人开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空白销售发票以及正常经营三年以上衢州地区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1000㎡超市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如遇年检等特殊情况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工商或公证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2.3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
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2.4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
要求。
2.5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2.6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
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2.7 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必须有偿使用指定的第三方中间件和插件的,
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 2.8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9 投标报价
2.10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11 报价必须包含货物价款、装卸车费、途中运输费、途中损耗费、检测、验收费、保险费、税金等一
切费用,即按采购人要求运到指定地点的价格。
2.12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13 投标有效期
2.14 ▲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2.15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
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需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采购人帐户) 收款单位(户名): 浙江省第三监狱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山支行 银行帐号:1209 2400 0904 9009 642
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开标前通过基本帐户银行转帐交纳(开标时出具,备注 “浙江省第三监狱2014—2015年度供应站项目”)。中标后,若经查未递交,取消其中标资格。 2.0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1 投标截止时间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 2.2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3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2.4 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2.5 中标后或未按期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未按期签订合同、或转让中标标的、或不履行合同的、或取消中标资格的;
2.6 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定的条款; 2.7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2.8如投标人属浙江省监狱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采购人科监区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
2.9如给予采购人有关工作人员提供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服务,经查实属于商业贿赂的。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0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项目名称”和“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0投标文件的正本需用A4纸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
注: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按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采购人拒绝。 3.0▲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0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5.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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