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管理技术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
题 目: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思考
系 部: 管理技术学院会计系 专 业: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学 号: 081821044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涂宇琼 职 称: 讲师
二○一○年 十一月二十三日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及需注意的问题
摘要:在会计实务与会计处理中,经常出现真实性和合法性相悖的事例。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原则之一。2006年2月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中虽然没有直接引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字语,但其明确指出:“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这实际上已经将实质重于形式作为会计核算基本原则纳入到企业会计准则。本文通过探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具体应用,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该原则更好的发展与应用。
关键词:经济实质 法律形式 应用 会计准则 问题
一、“实质重于形式”的涵义及重要意义
(一)实质重于形式的涵义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这是“实质重于形式”在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体现。《国际会计准则》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在第35条规定:如果信息要想忠实反映它所拟反映的交易或其他事项,那就必须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交易或其它事项的实质,不总是与它们外在的法律或设计形式相一致。可见,这里的“形式”是指交易或事项的外在表现,既指其法律形式,又指法律形式之外的其它形式。
也就是说在会计核算时,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重于其法律形式,当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不能反映其经济实质时,应按照经济实质来反映。它的基本含义有两点:1、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有时是一致的,这时会计上应按照法律形式来进行核算;2、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可能出现分歧,这时会计上应按照经济实质来进行核算。
(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重要意义
1、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对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补充。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我们通常在确认收入和费用时要遵循这一原则。但是由于各个企业处在纷繁复杂的经济环境中,实质上企业的现金流量也许在某些方面更能反映其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以后的发展前景。
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对一贯性原则的补充。一贯性原则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是,能更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时,可以恰当地变更。这正是有意无意地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体现。如:企业原先对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也许用加速折旧法更能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就不必拘泥于一贯性原则的形式,而应看其经济实质,采用加速折旧法。
3、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相辅相承。对资产计提各种跌价准备,一方面是谨慎性原则的体现,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由于资产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发生减值,在年度终了时,其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发生背离,原账面价值已不能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状况,根据发生时所作的记录也只能作为形式上的参考。因此,对于企业的一些资产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对原有的账面记录作调整,能真实、恰当地反映资产的经济实质。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强调和运用,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制度又向国际化、规范化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
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中的应用
在实际工作中,交易或事项的外在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并不总能完全反映其实质内容。所以,会计信息要想反映其拟反映的交易或事项,就必须根据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不能仅仅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实质重于形式在会计上的应用相当广泛,它涉及财务会计运行的每一环节。
(一)会计的确认
一个经济事项或交易的发生要进入会计系统,首先要经过会计确认。会计确认就是把一个经济事项或交易正式作为会计要素予以认可的一种会计行为。1、资产要素确认。企业融资租入一项设备,能否确认其为“资产”。根据租赁协议,租赁期间该设备的所有权归属租赁公司(形式上),但企业(承租方)实质上取得了对该设备的控制权,并承担由该设备引起的风险(可能因技术进步而引起贬值等)。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应予确认为企业固定资产。2、负债要素确认。对产品的售后服务,企业能否在销售产品时确认一项负债?以企业提供售后一定时期免费修理所售产品为例,企业并没有在销售时发生一笔修理费(形式上),但根据企业以往经验,所售产品总有一部分需返修,也就是说,企业在销售产品时实质上已承担着一项经济责任。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应在此条件下确认一项负债。值得一提的是,这项负债并不是或有负债。或有负债是指未来不确定性引起企业可能承担的经济责任,不符合“负债”严格定义,因而不属于负
债要素的范围。而上述的一项负债并不是由未来不确定性引起的,它是由现实交易而产生的。3、费用要素确认。企业若对上述售后服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则应为:借记产品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贷记应计销货负债(会计实务上可专设一账户核算此类业务)。可见企业在确认一项负债时,同时确认了一项费用。4、收入要素确认。企业根据销货合同,将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地点,但未及时收取货款,能否确认一项收入?形式上,企业未收取贷款,但是实质上企业取得了收款权利,实质重于形式,应确认一项收入。同样有必要明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与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此会计确认上的区别。权责发生制是用以确定期间收益。费用和期间损益的基本原则。其含义是企业的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均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已经发生为标准。按照这一标准:对于收入不论款项是否收到,以权利形成确定其归属期。可见它是针对时间确定的一个确认标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主要是针对会计确认的前两个功能的标准,它与权责发生制不同一,更不矛盾,而是相互配合。 (二)会计计量
会计计量是会计人员运用一定的计量模式,对会计对象的内在数量关系所做的货币定量,并产生货币定量信息为主的会计信息的处理过程。通货膨胀条件下会计计量模式由名义货币单位转向一般购买力货币单位,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精神。 (三)会计记录
会计记录就是根据一定的账务处理程序,将已经确认、计量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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