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考试办法
参加过浙江省公安警察院校招生体能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应在 6 月 25 日 -26 日上午凭“体能测试证”到户口所在地招办填报《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提前录取考生志愿表》,并填涂相应的“机读志愿卡”。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点与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系同一学校,对第一志愿报考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点,第二志愿报考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其第二志愿在专科录取时视为第一志愿。报考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防暴方向)的考生,凭学校发给的合格证明填报志愿。
4 .录取
学生志愿填报后,由省招办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市招生计划 1 : 1.1 的比例,分市、分文理、分男女划定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防暴方向)全省统一划定分数线,划线比例为 1 : 1.4 , 该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为普通高校招生第五批分数线。 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生,先录取本科后录取专科。 本科录取中,考生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校招生二本分数线,其中上重点分数线者优先录取;专科录取中,文化成绩上专科以上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考生录取后,学校直接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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