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犯罪现场心理痕迹
【摘 要】: 作案人在作案过程中除了留下各种各样的物质痕迹以外,还会留下潜在的心理痕迹,通过现场勘查,提取遗留在现场中的各种痕迹物证,来分析作案人实施犯罪的心理过程,对于推断作案人的犯罪行为动机和目的,认定案件性质,明确侦查方向和范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物质痕迹;心理痕迹;现场勘查
作案人在作案过程中除了留下各种各样的物质痕迹以外,还会留下潜在的心理痕迹,通过现场勘查,提取遗留在现场中的各种痕迹物证,来分析作案人实施犯罪的心理过程,对于推断作案人的犯罪行为动机和目的,认定案件性质,明确侦查方向和范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犯罪心理痕迹概述
近年来,犯罪心理痕迹研究受到我国侦查学界的关注,不同学者给予了不同的定义,作者查阅了资料,主要观点如下:
1. 犯罪心理痕迹,专指犯罪人大脑对经历过的特殊事件(犯罪)的认知及记忆【1】
2.犯罪心理痕迹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表现出来的,通过犯罪行为间接地反映在犯罪现场遗留痕迹之中的某些比较稳定的、典型的心理特点”【2】
3.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是犯罪现场客观事物形象的心理属性,或者说现场心理痕迹是犯罪人的心理要素通过犯罪行为赋予犯罪现场客观事物形象的属性【3】
4.(犯罪)心理痕迹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在犯罪现场上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犯罪心理活动的一切现象,它可以反映出犯罪分子的心理活动过程,心理状态和个性心理特点【4】
5.现场心理痕迹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和犯罪前后的心理活动,通过行为结果间接地反映在犯罪现场物质痕迹或被害人、事主和知情群众记忆之中的某些带有犯罪意向性、一致性、典型的心理特点【5】
6. 犯罪心理痕迹是相对于犯罪现场中的物质痕迹而言的”它是犯罪人个性心理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客观反映【6】
7. 现场心理痕迹是指犯罪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通过犯罪行为储存在一定载体上的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过程!心理特征和心理状态(心理活动)”【7】
通过对上述不同概念的分析比较,可以看出,这些不同的定义之间有异同之处。相同之处在于:都承认犯罪心理痕迹是犯罪人在预谋和实施犯罪行为中遗留的心理印迹。不同之处在于:犯罪心理痕迹遗留的载体和范围不同,第一种是认为犯罪心理痕迹留存于犯罪人大脑内部,属于内在性的犯罪心理痕迹,要通过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发现并利用;第二种认为把犯罪心理痕迹遗留的范围局限于作案现场的物化痕迹,属于外在性的犯罪心理痕迹;而第三种把犯罪心理痕迹遗留的范围全面扩大, 认为不仅遗留在相关人的认知和记忆中,而且还遗留在犯罪环境特征和犯罪现场物质痕迹上, 属于既有内在性也含外在性的犯罪心理痕迹。比较赞同第三种观点。
因此,对于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概念,作者是这样定义的: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是犯罪嫌疑人在现场通过其犯罪行为,进而遗留于现场物质或被害人、事主、知情人记忆中的关于犯罪人的某些稳定的典型的个性心理特征。
二、研究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可行性
(一)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关系
犯罪行为实施的前后,包括预备犯罪、实施犯罪以及犯罪后的逃避、潜伏,都有不同的心理状态,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外化,犯罪心理是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而在心理结构中,个性是探讨完整个体与个体差异的领域,是构成一个人的思想、情感及行为的特有统一模式,这个独特模式包含了一个人区分于他人的稳定而统一的心理品质,个性一旦形成,如无大的变故一般较为稳定,即使有时对行为加以掩饰和伪装,也不会以其意志为转移,而会在现场留下许多可供分析其心理的”蛛丝马迹”,这些遗留下来的心理痕迹是其个性心理特点的真实反映,是行为人特有的心理”标签”。一旦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其个性心理如犯罪动机、职业技能、犯罪经历、反侦查能力就会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出来。
(二)心理痕迹与物质痕迹的关系
首先,心理痕迹离不开物质痕迹,是以物质痕迹为载体,两者都是对犯罪行为的客观反映。因此,它们具有一致性、吻合性。抽象的心理痕迹以具体的物质痕迹为载体,不能脱离物质痕迹而存在。某一犯罪行为在犯罪现场遗留的物质痕迹必然隐含着与之相应的心理现象,即物质痕迹与心理痕迹是相对应的、客观存在的,心理痕迹绝不是侦查人员主观臆造出来的。侦查人员对犯罪动机的分析,离不开存储于犯罪现场的物质痕迹,心理痕迹承载于物质痕迹之上,没有物质痕迹,心理痕迹就无从表现。
其次,心理痕迹和物质痕迹可以相互印证、相补充。犯罪心理痕迹和物质痕迹都是对犯罪行为不同侧面的反映,是来自同一犯罪现场的两种信息,因此,它们可以相互印证、相互补充。在侦查中,对这两种痕迹进行综合分析,能更准确、及时地揭露犯罪。如犯罪现场物质痕迹明显,其手印、工具痕迹等除本身具有同一认定的价值外,还直接存储着与犯罪心理活动有关的诸多信息。通过对犯
罪嫌疑人作案时心理痕迹的分析,再现其作案的过程和顺序,按照其行为路线和动作特点,更多地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留下的其他痕迹,完善犯罪的证据链,揭示犯罪。然而,犯罪现场上的物质痕迹也是最容遭到伪装和破坏的,一旦在现场寻找不到有价值的物质痕迹,勘查人员还可以借助犯罪心理学的原理,去分析嫌疑人的心理痕迹。因此,物质痕迹和心理痕迹从来就是相互联系、成对出现的,它们是相互印证、相互补充的,在认识物质痕迹的同时,绝不能忽略对心理痕迹的认识。
三、现场心理痕迹分析在侦查中的作用
(一)运用心理痕迹分析犯罪动机,判断案件性质
动机是指引起个体活动并维持已引起的活动,使其朝向某一个目标进行的内在作用。动机的形成有两种情况:一是产生于内在生理或心理的需要;二是在外界诱因或刺激的作用下产生动机。私以为,犯罪动机是促使行为人通过行为满足自身情感、心里物质需要的动力指向。犯罪人在犯罪动机的支配下实施犯罪行为,改变被接触客体的存在状态,遗留行为痕迹,行为痕迹中隐藏心理因素。因此通过认识心理痕迹可以帮助我们分析犯罪动机。明确犯罪动机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判断案件的性质。
(二)分析心理痕迹,揭露伪装现场
随着科技的发展,犯罪人的的作案手段日趋智能化,反侦查意识逐渐加强,作案时经常对现场破坏伪装,扰乱侦查视线。但无论如何对现场进行破坏和伪装,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特征是改变不了的,心理痕迹在现场中会有所暴露,并显示行为的反常性和无规律性,侦查人员应排除干扰,揭露伪装现场。
(三)分析心理痕迹,重建犯罪现场
分析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目的之一是要对犯罪现场进行重建。犯罪现场重建又称为犯罪再现,指侦查主体,根据犯罪现场堪查收集的相关信息,运用各种科学原理,通过逻辑思维方法对犯罪现场构成要素进行的虚拟性再现活动。侦查人员在对现场进行重建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注重物质交换定律的运用;另一方面还要正确运用逻辑推理如实再现现场,合理解释现场存在的物证及出现的原因。
(四)、研究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方法
1.从现场损失物分析犯罪心理痕迹。从损失物的损失情况反映出的犯罪心理痕迹,推断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作案过程中的心理状态、作案人数、职业特点、受教育程度等。不同的犯罪动机和目的,犯罪嫌疑人选择的作案对象、作案工具和作案时的心理状态都不同,由此所反映出的犯罪心理痕迹也不相同。如现场损失物是珍贵物品,而且一般人不知道所藏之地,但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就是该珍贵物品存放之处,其它别的地方几乎没动,可推断是内盗;从现场损失物的体积、数量、重量分析犯罪心理痕迹,可推断案犯的作案人数、作案前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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