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第一中心小学“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加强我校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认真落实中共三明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三明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明委教宣【2011】7号)精神,结合我校法制教育系列化活动,特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思路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建设。做到计划务实、落实到位、效果明显,力创特色。 2、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要巩固现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如黑板报、德育墙、校园广播站、宣传栏等,将一些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文本,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材料、案例在校园内予以宣传,供全校学生及时阅读、学习。对宣传的内容要求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形象直观,以利于取得良好的效果,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3、组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通过主题班队会课、法制知识讲座、办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讨论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以学生为主体,进行自我教育,强化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
4、努力做好对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帮教工作。
校园内,要求全体教师与之开展手拉手活动,同时要求各班主任不仅了解学生在校的情况,还要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社区情况。对留守儿童、父母离异、单亲的、家庭出现变故的学生要格外给予关怀和温暖,对不良行为学生从心理障碍上进行分析,给予耐心的疏导。
加强与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社会作用。邀请法制教育副校长到学校作法制讲座等,并指导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综合治理,协助学校做好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工作。
5、指导家长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积极利用家长学校,采用面授、讲座、交流等形式,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明确家长的监护职责和法律责任,与学校、社会配合共同做好子女的教育保护与预防犯罪工作。
6、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
积极争取派出所、综治办的支持,加强对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的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1.认真组织学习市教育局相关的文件精神。 2、制定法制教育月活动方案。
3、充分发挥校园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遵纪守法教育月”舆论氛围。
4、悬挂“遵纪守法 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等大幅标语对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
1、学校邀请法制副校长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法律知识讲座,同时对全校范围内进行一次管制刀具大清查活动。
2、各班利用班会课组织一次以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
3、各班根据自己的情况,自主设计上一节法制教育内容的德育课。要求形式丰富多样,生动活泼,学生参与面大,达到较好的教育效果。
4、结合宣传教育内容各班办一期法制教育的黑板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1、巩固“法制宣传月”教育成果,强调学生“一日常规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2德育处完成遵纪守法教育宣传月工作总结。 三、活动要求
1、以遵纪守法教育宣传月为抓手,认真分析新形式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升旗仪式、德育课等为主要阵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2、切实从“校园常规训练”入手,与学校“三风”建设、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及创建文明校园相结合,增强教职工的法制教育责任心,教育学生认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3、组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以学生为主体,进行自我教育,强化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
4、请各年级、各班级按照活动内容、时间的相关安排认真组织落实此次主题教育活动。
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中小学生的法纪观念,提高他们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构建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福州市台江第一中心小学2009年9月“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我校“平安校园”等工作要求,现制定“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及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中央两个《决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喜迎“奥运”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牢固树立“大安全”观,以创建“平安台江”、“平安校园”为载体,以巩固、提高我校师生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为主题,进一步增强教育的实效性,提高师生的法律和安全素养,巩固、提高“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成果,积极构建和谐校园。
二、宣传管理内容
1、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法院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纲要(试行)》;宣传《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有关文件,提高各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增强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
2、宣传中央出台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有关文件,重点落实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政策,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的学校应做到“三个一视同仁”、“三个特殊照顾”、“三个灵活办理”。即:对农民工子女在评先、入团和课外活动方面和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对学习困难者、家庭经济困难者和生活不便者给予特殊照顾;对农民工子女入学、收费、转学或借读三个环节给予灵活办理。
3、宣传我校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常识,特别是《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基础性法律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等日常性法律的学习宣传,宣传“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切实提高师生(特别是学生)的法律素养,避免发生因法律知识缺乏而导致的师生违法、犯罪案件。自觉担负起保一方平安
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以及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营造安定、和谐的校园外部环境。
4、宣传并积极总结、推广在“平安校园”创建中的富有特色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具体措施、办法和经验。
三、活动安排
1、继续签订学校综治领导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构建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校园综治领导责任制网络。
2、结合“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活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专项排查活动,在校内排查管制刀具及不良行为和不良团伙,杜绝校内不安定因素,保证师生安全。
3、结合“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活动,要普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有效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措施,着力解决一些影响校园及周边社会安全稳定、校园安全的问题,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4、组织开展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教育课程和集会、校班刊、广播等教育媒介,切实加强学生普法和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宣传工作,特别是《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基础性法律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等日常性法律的学习宣传。主动与综治副校长联系,认真组织做好综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到校举办1-2次法制教育讲座工作。
5、继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工作。要通过“校内大力宣传”和“路面纠正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力争通过整治、宣传,杜绝涉及校园、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达到校园周边交通有序,师生文明乘车、文明骑车、文明行路的目标,以此带动家长、市民提高交通文明意识。
6、围绕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以提高中小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要特别关爱学习困难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农民工子女以及心理上出现问题的学生。各小学要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刊发宣传专刊(校、班刊)、举办专题讲座、观看安全录像(VCD)、发放安全传单、制作安全手抄报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交通、溺水等事故的教育。
福州市台江第一中心小学
2009年9月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IT计算机“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 图文 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