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2305-4:2006 雷电防护 –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
Protection against lightning
Part4:Eiectrical and electronic systems within structures
翻 译:郭 晋 校 审:关象石
校审说明:在IEC62305-4:2006正式出版物中,
1)图C.12有印刷错误,已纠正.
2)D.1.2中LPZ0B处选用In测试的SPD与正文中3.9的“LPZ不一定有物理界面”的定义矛盾,与IEC61643-12,IEC61643-22在进行S1~S4曲分后选用Iimp或In有一定矛盾。也与本标准中B.2.2中LPZ1边界选用Iimp测试的SPD相矛盾。
目 次
前言 Ⅱ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雷击电磁脉冲(LEMP)防护系统(LPMS)的设计和安装 3 4.1 LEMP防护系统(LPMS)的设计 5 4.2 防雷区(LPZ) 5 4.3 LPMS中基本防护措施 8 5 接地和等电位连接 8 5.1 接地装置 9 5.2 等电位连接网络 10 5.3 等电位连接带 14 5.4 LPZ交界处的等电位连接 15 5.5 等电位连接导体的材质和尺寸 15 6 磁场屏蔽和线缆布线 15 6.1 格栅形大空间屏蔽 15 6.2 内部线缆屏蔽 15 6.3 内部线缆布线 15 6.4 外部线缆屏蔽 16 6.5 磁场屏蔽的材质和尺寸 16 7 协调配合的SPD防护 16 8 LPMS的管理 16 8.1 LPMS管理计划 16 8.2 LPMS的检查 17 8.3 维护 18 附录A(资料性附录)在LPZ中评估电磁环境的基础 19 附录B(资料性附录)已建成建筑物中LEMP防护措施的实施 36 附录 C(资料性附录)SPD的配合 47 附录D(资料性附录)SPD的选型和安装 61 图(图号及页号从略) 表(表号及页号从略)
I
国际电工委员会
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
前言
1)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国际性标准化组织,由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 国家委员会)组成。国际电工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在电气和电子工程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的国际合作。为了这一宗旨及其他活动需要,国际电工委员会出版国际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报告、公开规范(PAS)和指南(以下统称为IEC出版物)。这些出版物的编制工作由技术委员会进行;任何对正在进行的项目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与编制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各国际、政府和非政府的组织也可参与编制工作。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依照两组织间的协议密切合作。
2)IEC在技术问题快报中发表的正式决定或协议尽可能的代表了国际上在相关领域中多数人的统一意见,因为技术委员会是由各相关IEC国家委员会的代表组成的。
3)IEC的出版物具有为国际应用提供建议的功能,并被IEC国家委员会所接受。尽管IEC将尽力确保其出版物内容的精确性,但并不为出版物的用途和最终用户对出版物的误解承担责任。
4)为推进国际统一,IEC国家委员会承担将IEC出版物尽可能明晰的应用于国家或地区的出版物中的义务。在IEC出版物和相应的国家或地区出版物之间的任何分歧应在后者中明确指出。 5)IEC不提供许可认证,也不为任何宣称符合IEC出版物要求的产品负责。 6)所有用户应确定他们有该出版物的最新版本。
7)IEC及其领导、雇员、服务人员和代理机构,包括专家、技术委员会成员以及IEC国家委员会,均不承担由于发行、使用或信任该出版物以及IEC其他出版物所造成直接或间接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损失以及相关的各种费用(包括法律费用)。
8)请注意该出版物所引用的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的使用对于正确应用该出版物是不可或缺的。
9)请注意该出版物中的某些部分可能涉及到专利权的问题。IEC并不承担鉴别任何或所有专利的责任
国际标准IEC 62305-4由IEC第81技术委员会(雷电防护)起草。
IEC62305系列(第一至第五部分)的起草符合新出版物计划,由各国家委员会(81/171/RQ(2001-06-29))通过。它是在IEC 61024系列,IEC 61312系列和IEC 61663系列的基础上以更加简单合理的方式重组出来的。
IEC 62305第一版源自并取代了: – IEC 61312-1, first edition (1995); – IEC 61312-2, first edition (1998); – IEC 61312-3, first edition (2000); – IEC 61312-4, first edition (1998).
该标准的文本建立在以下文档上: FDIS 81/265/FDIS Ⅱ
投票报告 81/270/RVD
有关通过该标准的全部投票信息可于上表中有关的投票报告中找到。 该出版物的起草与ISO/IEC指令性文件第二部分一致。 IEC 62305在总标题雷电防护之下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风险管理
第三部分:对建筑物的物理损伤以及人身伤害 第四部分:建筑物内部电子和电气系统
第五部分:公共设施
该出版物的起草与ISO/IEC指令性文件第二部分一致。 委员会决定将该出版物的内容保持不变,直至在IEC的网站http://webstore.iec.ch上关于该出版物的日期到期。到那时,该出版物将被:
- 再次认证; - 撤销;
- 由修订版取代,或 - 修正。
Ⅲ
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
引言
作为危害源的雷电是一种具有极高能量的自然现象。雷电释放数百兆焦耳的能量,这与那些足以使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中的敏感电子设备受损的毫焦耳级的能量相比,很明显为保护这类设备需要额外的保护措施。
本国际标准的需求来自于雷电的电磁效应所导致的电气和电子系统故障的损失越来越高。尤其重要的是在数据处理和存储以及耗资可观,规模庞大又十分复杂(因此,由于成本和安全等原因最不希望发生设施运行中断)的设施的过程控制和安全中所用到的电子系统。
如IEC 62305-2所定义的,雷电可以在建筑物内导致不同类型的损害: ——D1 由于接触和跨步电压导致的对生命的伤害;
——D2 由于机械、热量、化学和爆炸效应导致的物理损害; ——D3 由于电磁效应导致的电气和电子系统故障。 IEC 62305-3涉及为降低物理损害和生命危险的风险所采取的防护措施,但不包括对电气和电子系统的防护。因此IEC 62305-4提供了降低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永久故障的风险的相关信息。
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永久故障可能由雷击电磁脉冲(LEMP)通过以下方式造成: a)通过连接导线传输至设备的传导和感应电涌; b)直接作用于设备本身的辐射电磁场效应。 电涌可在建筑物外部或内部产生:
——建筑物外部的电涌由击中入户线或雷击在线路周围地面上产生,并通过线路传输至电气和电子系统。
——建筑物内部的电涌由雷电击中建筑物或雷击在建筑物周围地面上所导致的耦合产生。 退耦合产生自不同的机制:
——电阻耦合(例如由建筑物接地装置的常规接地阻抗或电缆屏蔽电阻所导致的); ——磁场耦合(例如由电气和电子系统线路中的环路或等电位连接线的自感应所导致的); ——电场耦合(例如由杆状天线所导致的)。
注:相较于磁场耦合而言,电场耦合通常非常小并且可以忽略。
辐射电磁场产生自:
——在雷击通道中流过的雷电流;
——流经导体的部分雷电流(例如在IEC 62305-3在外部LPS的引下线中,或根据IEC 62305-4在外部空间屏蔽体中的雷电流)。
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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