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文本
9.8.3 规划管网设置:规划供热管网均采用枝状管网进行分区供热,并能保障远期实现区间并网供热。对于那些对供暖系统可靠性要求特别严、不允许出现中断情况的工厂企业,可采用复线枝状管网,在发生事故时保证对那些重点用户及时供热。规划要求供暖管道沿街道一侧敷设,并考虑上面荷载的影响与地下附件室的布置。供暖管道和其它管道平行或交叉时,供热管道和其它地下管道之间要有必要距离。
9.9 城市抗震规划
9.9.1 郯城新建一般建筑物、构筑物按照基本烈度八度设防;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如行政指挥中心、医疗中心、供水、供电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和国家规范规定的其它建筑物、构筑物提高标准设防。
9.9.2 新建住宅区、工厂、学校等单位,按1至2平方米/人标准设置公共绿地和运动场地;已建住宅区适应增加绿地,同时加设取水措施。
9.9.3 城市干道确定为城市内主要疏散通道,以软性沥青路面为主。
9.10 城市人防规划
9.10.1 城区居住用地保证2%的地下空间,城区按人均1~1.3 平方米的人防工程面积标准。
9.10.2 规划确定对易燃易爆的化工等工业企业及主要加油站、危险品仓库、液化石油气储罐站等基本设置于城市外围和城区主导风向下风向。位于城区内部的液化气供应点,部分加油站要按规划划定安全距离。
9.10.3 城市道路宽度+两侧建筑物后退红线距离≥1/2(H1+H2)+4∽8米 (H1、H2为两侧建筑物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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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4 建立城市灾害预测和应急预警系统,加强城市要害部位的保护,健全城市防灾组织机构。
9.11 城市生命线系统规划
9.11.1 生命线系统为水供应系统;能源供给系统;情报系统。 9.11.2 城市生命线系统都采用较高标准进行设防。
9.11.3 城市生命线系统的一些节点,如交通线的桥梁、隧道、管线的接口,都必须进行重点防灾处理。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特大桥,其防洪标准应达到300年一遇。
9.12 环境保护规划 9.12.1 环境保护目标
大气:城区环境空气中TSP、SO2浓度达二级质量标准。 城市地面水:沂河马头断面水质达到地面水三类水质标准;沭河高峰头断面水质达到地面三类水质标准;白马河捷庄断面水质达到地面水三类水质标注;城市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城市地下水水质均达到三类地下水质量标准。
环境噪声: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大于85%。噪声达标面积达到了8.5平方公里。
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近期97.6%,远期98.5%。增设垃圾废弃物填埋场。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无害化处理近期100%,远期100%。
9.12.2 大气环境整治规划
(1)限制、处理现有大气污染源,一、二、三级主导功能区内的污染源搬迁,四级功能区内的污染达标排放。
(2)加强城市货运车辆扬尘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在城区道路上逐步限制符合运输标准的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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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开展植物绿化工作,降低城市粉尘污染。
(4)加强对汽车尾气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在城区道路上限制、逐步淘汰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
9.12.3 噪声环境整治规划对策:
(1)加强主城区外环路的防护林的建设,过境车辆走外环路,入境车辆经外环路进入车站,控制主城区的流动声流。
(2)建设噪声达标区,严格控制居住、文教、机关区域的噪声污染,逐步提高环境噪声的覆盖率。
(3)需监测的城市道路交通干线包括:郯东路、人民路、外环路。 9.12.4 水环境环境整治规划 (1)水源卫生保护
城区水厂水源地的范围严禁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应设有明显的范围标志。
(2)雨污分流。改造城区排水系统。雨水排入白马河;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处理系统。
9.13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9.13.1 垃圾量预测
规划期末(2020年)垃圾转运量为350吨/天。 9.13.2 垃圾收集与处理
(1)垃圾收集: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化。商业大街每25~50米、交通干道每50~80米、次干道每80~100米设废物箱。
(2)河道、水渠水上漂浮物定期打捞。
(3)垃圾转运站的设置:小型转运每0.7~1平方公里设置一座,主干道每500~800米设置一座(结合公厕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发米,与周围建筑物的间距不小于5米;小型转运站总计210座,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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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现状已有140座。
(4)垃圾处理设施:拟定在马陵山选址修建一大型垃圾处理厂。近期达到卫生填埋。远期部分处理,并增设垃圾焚烧炉。
9.13.3 环卫所设置
(1)中转站:2020年城区集装箱式垃圾转定结数量达到26座,平均每座服务人口约1万人。
(2)规划期末洒水车20辆,垃圾运输车35辆,粪便运输车5辆,特殊垃圾运输车1辆。
9.13.4 修建4座进城车辆冲洗站,分别位于主城区城北进城口、城南进城口、城东进城口、高速公路郯城入口位置。
9.13.5 规划在主城区建设环境卫生专用停车场2处,规模5000平方米/处。
9.13.6 城市公厕按2500人/座设置,到2020年城市公厕数量为100座,每座公厕建筑面积为30~50m2。
9.13.7 粪便化粪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后排入水体。远离污水管道的住宅区可设立净化沼气池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章 郊区规划
10.1 郊区范围
本次城市规划郊区范围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郯城、马头两镇镇域范围。
10.2 郊区规划布局
10.2.1 郊区范围内村庄、工矿企业、居住点建设统一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安排。城市郊区风景林地范围内村庄控制扩大建设,分期分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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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村并点,统筹安排。
10.2.2 郊区乡镇工业集中布置,并有计划地疏散部分城区企业。郊区工业基地主要沿京沪高速公路、哈长铁路两侧布置。
10.2.3 保留和扩建原有村镇道路网,并与新建城市路网相衔接。郊区村镇道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
10.2.4 加强郊区风景林地绿化建设,形成沐河、白马河、沂河两侧绿化林带,大外环两侧绿化林带、京沪高速公路、洽长铁路两侧主干林带建设。
10.2.5 郊区蔬菜基地安排在中小埠、王城后、葛庄、溪汪、田站、西杜港口等地,总用地面积1.4万亩。
10.2.6 绿色果品基地为原归义镇板栗生产基地、原十里葡萄种植基地。
10.2.7 牲猪、禽蛋基地安排在中小埠、田站、大旺。 10.2.8 水产养殖基地安排在归义农场、鸭汪、茅茨。 10.2.9 奶牛基地安排在县城南部村镇。
10.2.10 近期加强马陵山旅游风景区的开发建设。
10.2.11 规划将殡仪馆迁至主城区东北角,远期规划在白马河西岸工业园区南角建西部污水处理厂,近期规划在南外环以外,李墨干渠一侧建东部污水处理厂。在马陵山建一处垃圾填埋场。
第十一章 近期建设规划
11.1 近期建设年限及规模
11.1.1 近期规划期限为2002-2005年; 11.1.2 近期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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