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轮机启动调试导则__DL_T_863-2004 汽轮机启动调试导则 DL/T 863-2004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基本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火电机组汽轮机的主机、辅助设备、热力系统的调试及机组整套启动调试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产125MW容量及以上容量的凝汽式汽轮机组,其他类型汽轮机组的启动调试亦可参照执行。进口机组按制造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启动调试,若制造厂无这方面具体说明时,也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7596 电厂用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标准
DL/T571 电厂用搞燃油验收、运行监督及维护管理导则 DL/T607 汽轮发电机漏水、漏氢的检验 DL/T651 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的技术要求 DL/T711 汽轮机调节控制系统试验导则 3 总 则 3.1 编写目的
火力发电厂汽轮机启动调试是保证汽轮机高质量投运的重要环节,为适应电力工业的发展并规范汽轮机的启动调试工作,按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两部分制定本标准。 3.2 启动调试组织
a)机组启动调试前,由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下设试运指挥部,试运指挥部代表启动验收委员会主持套启动试运的常务指挥工作。
b) 机组启动调试工作应由试运指挥部全面协调,汽轮机调试具体项目应由汽轮机调试专业组负责实施
c) 汽轮机调试专业组应由调试、建设、生产、施工、监理、设计及制造厂等单位的工程 技术人员组成。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其组长应由主体调试单位担任。 3.3 调试资质
a) 承担汽轮机启动调试的主体调试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b) 汽轮机启动调试的专业负责人由具有汽轮机调试验的专业调试技术人员担任。 c) 汽轮机调试人员在调试工作中应具备指导、监督、示范操作、处理和分析问题、编写 措施和总结的能力。 3.4 计量管理
汽轮机启动调试中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经有资质的计量单位校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使用。 3.5 调试措施
“汽轮机整套启动调试措施(方案)”及重要的“分系统调试措施”必须经过建设、生产、施工、监理、设计、制造厂等单位的会审并必须经过试运指挥部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3.6 调试工作程序
a) 收集、熟悉、掌握汽轮机设备、系统的详细资料。
b) 负责编制工程“调试大纲”中规定的汽轮机部分的“调试措施(方案)”,明确汽轮机调试
项目、调试步骤、试验的方案及工作职责,并制定相应的调试工作计划与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措施。“调试措施”的主要内容参见附录A。 c) 向参与调试的单位进行“调试措施”技术交底。
d) 做好调试前仪器仪表的准备和参加设备系统的验收及检查启动条件。 e) 进行分系统调试与汽轮机整套启动调试,并完成全过程的调试记录。
f) 按汽轮机启动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要求(参见附录C )对调试项目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检查验收与评定签证,经验收合格后移交试生产。
g) 汽轮机启动调试工作完成后,调试单位应编写“调试技术总结报告”。 4 分部试运 4.1 通则 4.1.1
a) 分部试运包括单体调试、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两部分。
b) 单体调试是指各种执行机构、元件、装置的调试,单机试运是指单台辅机的试运。 c) 分系统试运是指按系统对其动力、电气、热控等所有设备进行空载和带负荷的调整试运。因此,部分分系统项目需要在整套启动阶段继续进行调整试验。 4.1.2 工作分工
汽轮机分部试运的单体调试、单机试运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分系统试运由调试单位技术负责。
4.1.3 分部试运前的准备与条件
(a) 试运区的场地、道路、栏杆、护板、消防、照明、通信等必须符合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规定及试运工作要求,并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和分界。
(b) 分部试运设备与系统的土建、安装工作已结束,并已办理完施工验收签证。 (c) 试运现场的系统、设备及阀门已命名挂牌。
(d) 试转设备的保护装置校验合格并可投用。可因调试需要临时解除或变更的保护装置已确认。
(e) 分部试运需要的测试仪器仪表已配备完善并符合计量管理要求。 (f) 编制好“工程调试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分系统调试记录”、“分系统调整记录”、“分系统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和评定表”,并经监理、建设、施工单位确认通过和试运指挥部批准。 4.2 分部试运要求
4.2.1 分部试运技术管理要求 a) 编写“调试措施”
b) “调试措施”技术交底。
c) 由施工单位汇总安装试验记录:
1)新设备分部试运行前静态检查表;
2)管道、容器、水压、风压试验检验签证; 3)设备/电动机联轴器中心校准签证; 4)润滑油油质状况及记录;
5)管道水(油)冲洗质量检验记录; 6)电动机及电缆绝缘测量记录; 7)设备接地电阻测量记录; 8)电动机试转记录;
9)连锁保护试验及信号校验项目清单及检查签证;
10)试运系统仪表、控制器校验汇总表(需由校验单位校验员及负责人签证); 11)DCS(或PLC)相关功能实现汇总表;
12)试运系统电动门、气动门校验签证清单; 13)新设备分部试运行申请单; 14)试转设备单机静态检查验收; 15)“单机试运”、“单体调试”验收签证;
16)系统静态检查验收及新设备分部试运申请单。 d) 由调度单位汇总试运记录:
1)移交生产单位的设备及系统代保管签证书(根据工程需要);
2)第二种试转申请单——代“新设备分部试运申请单”再次申请单; 3)试运项目缺陷清单; 4)启动调试(试运)措施;
5)启动调试(试运)范围流程图; 6)分系统试运简要报告; 7)“分系统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表”及“试运签证验收卡”。 e) 分部试运调试记录示例参见附录B。 4.2.2 单体、单机试运要求
a) 由施工单位完成单体试验的各项工作,并将I/O一次调整校对清单、一次元件调整校对记录清单、一次系统调校记录清单汇总后递交调试单位。 b) 校验电动机本体的保护应合格,并能投用。
c) 在首次试转时,应进行电动机单机试转,确认转向、事故按钮、轴承振动、温升、摩擦声等正常。
d) 电动机试转时间以各轴承温升达到稳定并且定子绕组温度应在限额之内,试运时间应连续运转最少4h,且温度稳定。
e) 试运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完成辅机单机试转记录及合格签证。 4.2.3 分系统试运要求
a) 由施工单位汇总单位(包括压力容器)、单机试转记录及验收签证,确认工作已完,并填写“分部试运申请单”经分部试运指挥批准后,才能进行分系统调试。 b) 试运前,系统保护经校验必须合格,并能投用。
c) 试运前,冷却水系统和润滑油系统、控制油系统、汽源管路必须冲洗,应符合标准。 d) 试运前,必须清理辅机本体及其出、入口通道,并检查确认清洁、无任何杂物。 e) 试运前,检查确认辅机的进、出口阀门开关方向与控制开充指示、就地开度指示一致。 f) 试运前,检查确认分散控制系统(DCS)操作、连锁保护、数据采集的正确性的功能的完整性。
g) 试运中电动机电流不应超过额定电流。
h) 对配有程控系统的辅机,不能认为该辅机试运验收合格。
i) 试运时,转动机械轴承温度、轴承振动值均应在验收标准限额之内。试运行时间应连续运行4h~8h且轴承温度稳定。
j) 试运合格后,完成分系统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调整试运质量检验评定表)。
k) 质量监督部门对分部试运阶段的单机、分系统试运记录,验收签证和质量评定表,连锁保护清单,二次调校清单及机组整套试运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确认后,可以进入机组整套试运阶段。
4.3 分系统调试项目及调试要求 4.3.1 闭式冷却水系统
a) DCS(或PLC)操作控制功能实现及连锁保护投用。 b) 闭式冷却水泵试运转及系统试运调整
1)稳压水箱排放冲洗至水质澄清。 2)闭式冷却水泵试运转及采取临时措施进行系统母管和冷却器循环冲洗。系统母管和冷却器循环冲洗2h后,停泵放水(泵必须断电)。重复循环冲洗至水质清洁、无杂物。 3)系统中各附属机械设备的冷却水在投用前应进行管道排放冲洗。 4)停机(应急)冷却水泵启动调试
5)系统投运调整(冷却器投运,各附属机械及设备的冷却水投用,稳压水箱自动补水等)。 6)闭式冷却水泵连锁保护动态校验。 c) 完成调试记录及调试质量验收评定签证。 4.3.2 开式冷却系统
a) 开式冷却水泵试运转及系统试运调整: 1)开式冷却水泵试运转
2)电动滤水器(旋转滤网)调试; 3)开式冷却水泵连锁试验
b) DCS(或PLC)操作控制功能实现及连锁保护投用。 c) 对开式冷却水系统管道及冷却器进行冲洗。 d) 完成调试记录及调试质量验收评定签证。 4.3.3 凝结水泵及凝结水系统
a) DCS操作控制功能实现及连锁保护投用。 b) 凝结水泵试运转及系统试运调整:
1)凝结水输送泵试运转(再循环运行方式)
2)凝结水输送系统试运及系统冲洗,达到系统水质清洁、无杂物。 3)凝结水泵试运转(再循环运行方式),泵连续试运转时间为8h。 4)凝结水系统试运及系统冲洗,达到系统水质清洁、无杂物。
5)应完成的自动调整:除氧器水位自动控制动态调整;凝结水泵最小流量调整;凝汽器水位调整;凝结水精处理装置旁路阀调整;凝结水箱自动补水调节装置调整。 6)电气连锁保护调试。
7)完成调试记录及调试质量验收评定签证。 4.3.4 胶球清洗系统
a) DCS(或PLC)操作控制功能实现及连锁保护投用; b) 胶球清洗装置程控调试,达到合格收球率: 1)收球网检查及调整; 2)胶球清洗泵试运转; 3)胶球清洗装置调试;
4)胶球清洗装置收球率测试。
c) 完成调试记录及调试质量验收评定签证。 4.3.5 循环水泵及循环水系统 4.3.5.1 调试内容
a)DCS(或PLC)操作控制功能实现及连锁保护投用。 b) 循环水泵试运转及系统投运:
1)循环水泵试运转及系统试运调整;
2)循环水泵及系统报警信号、连锁保护校验; 3)循环水泵停运。
c) 冲洗水泵及旋转滤网试运转:
1)旋转滤网、冲洗水泵试运转及系统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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