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方法。
第 3 条 采区设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转型升级、安全发展; 坚持“无人则安”的先进理念,按照管理信息化、系统自动化、岗位无人化“三化”要求,实现减人、提效;坚持生产规模化、技术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发展方向,体现工程技术综合应用与系统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减面、减设备;坚持“绿色发展”的要求,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 大力实施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巷道布置力求做到系统简单,体现合理集中生产,为矿井提速、提效、提质高产高效创造条件。
第 4 条 采区设计编制依据
1、所有采区设计及设计变更的编制,都必须以《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计规范》和国家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及上级和集团公司颁发的各种专业技术安全规定为依据;
2、集团公司批准的“采区地质说明书”;
3、“三下开采”、煤柱区开采等特殊开采设计和论证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复;
4、矿井设计文件,如矿井设计、矿井改扩建设计、水平设计或区域设计、前期相关设计等;
5、矿总工程师根据本年度开拓方案和生产接续及集团公司批准的地质说明书下达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包括以下内容:
⑴采区开采范围、开采煤层数目;
⑵设计原则(包括巷道布置、采煤方法的选择、采用先进技术和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的主导意见);
⑶采区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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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主要生产系统; ⑸设计方案编制完成时间。
6、设计人员通过调查研究掌握的设计所必需的原始资料以及“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等上级有关法规和规定。
第 5 条 采区设计编制程序
1、矿总工程师根据年度开拓方案、生产接续及集团公司批准的地质说明书下达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变更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
2、矿设计部门或受委托单位按照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等上级有关规定、规范、文件政策要求, 编制采区设计;
3、设计单位接到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于开工前两个月完成采区设计, 按照本规定第一条程序审批、备案;接到变更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于一周内完成变更。
4、采区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审查, 按照本规定第一条程序审批、备案。
第 6 条 采区设计方案内容应包括采区设计说明书(包括特殊安全技 术措施)、采区设计图纸、主要机电设备及器材目录、采区设计经济效益 专篇四部分,并附采区地质报告、特殊开采设计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复等附件。
第 7 条 采区设计技术人员的配置及素质要求
1、为保证设计质量,要求各矿承担矿井采区设计的主要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
⑴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煤炭事业,能安心从事煤炭技术工作。 ⑵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熟悉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煤矿各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方法,熟悉本业务范围内的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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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作程序及技术标准。
⑶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及专业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本专业设计工作。具备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本专业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 3 年以上,有现场工作经验,能根据现场情况从技术上制定可行的方案、施工设计、作业规程或措施。
2、矿井采区设计技术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大、中型矿井配备符合设计工作基本标准人员不少于 8 人,其中采矿、 机电各 2 人,运输、通防、地质、通讯各 1 人;小型矿井配备不得少于 6 人,其中采矿、机电、运输、通防、地质、通讯各 1 人。
第二节 采区设计说明书的编制基本内容
第 8 条 采区概况及地质特征 ㈠采区概况
1、采区位置及范围。采区位于井田的具体位置,上下水平标高,范围大小(走向及倾斜长度)、开采煤层数、煤层厚度、倾角等。
2、详细描述与邻近采区及地面关系。相邻矿井、小煤窑开采、邻近采区、邻近煤层、历史遗留煤(岩)柱、主要井巷等相互之间的关系。采区和地面主要建筑、河流、池塘、塌陷区积水、村庄、铁路、桥梁等的关系,开采影响程度等。
㈡采区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
1、地质构造。采区范围内主要断层的位置、产状、性质和落差,主要褶皱的形态、幅度、枢纽位置及其展布方向和长度,区内岩浆侵入体的类型和影响范围;对砾岩层、陷落柱、风氧化带、火成岩侵蚀、侏罗系及第三系红层侵蚀等情况加以描述。
2、水文情况。内容包括:影响本区开采的含水层特征、充水条件, 隔水层的分布发育情况及变化规律,断层(含)导水性、地面水体、邻近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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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积水及小煤窑开采情况,钻孔的封孔质量情况,采区涌水量预计等。
㈢煤层赋存条件及开采技术条件
1、煤系地层的层序、厚度及产状变化情况等;
2、掌握可采煤层的层数、主要可采煤层的厚度和结构变化,以及在煤层中有无冲刷带存在等情况,确定或基本确定各煤层的可采范围,特别是最上部薄煤层的可采性;
3、煤层顶底板厚度、岩性、强度(伪顶、直接顶和老顶分别描述)及顶底板分类情况,地压情况,煤岩冲击倾向性等;
4、各煤层层间距及其变化规律;
5、煤质、瓦斯等级、自燃发火期、煤层爆炸指数等。
表 1 可采煤层特征表
发热量 倾角 厚度 层间距 煤层煤种 灰分 硫分 容重 编号 (MJ) (°) (m) (m) 煤层结构 稳定直接顶 直接底 分类 ㈣储量计算
1、各煤层走向长、倾斜宽、煤层厚度、容重等。
2、分煤层的储量情况(工业储量、煤柱、地质损失、可采储量、回收率等)及汇总表。(采区回收率不得低于:厚煤层 75、中厚煤层 80 ,薄 煤层 85。)
表 2 储量计算表
工业储量 煤层块号 编号 (万吨) 采区回采率 (%) 可采储量(万吨) A+B+C A+B+C 占工业储量比重(%) 备注 合计 ㈤存在的问题与处理意见
包括对本采区勘探程度、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对设计和开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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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条 采区巷道布置
根据煤层赋存及地质构造情况及延深水平设计方案对采区的主要巷道进行布置。根据巷道的用途、长度、层位、角度、支护形式及区段划分个数等提出两个以上方案,进行经济技术比较,选择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优方案推荐为主导方案。
㈠巷道布置方案说明
1、采区大巷、总回风巷布置。开拓巷道不得布置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严重冲击地压煤层中;永久硐室不得布置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冲击地压煤层中;采区必须有单独的回风道,保证分区通风。
2、采区上下山数目及位置。单翼或双翼采区、单层或联合布置;运输、轨道、回风上下山的层位、长度、断面及支护形式。联合布置采区等情况上、下山数目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采区进回风上下山长度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巷道断面要满足通风、运输、行人、安装等使用要求,支护形式要根据围岩分类结果合理选择支护形式。
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 2 个便于行 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未建成 2 个安全出口的水平或采区严禁生产。
3、采区上、中、下部车场布置及运输形式;采区煤仓位置及容量; 采区主要硐室布置及支护方式。采区变电所硐室布置应保证独立通风。
采区车场布置方式要为无轨胶轮车、单轨吊等先进运输方式创造条件,煤仓容量应尽量大于一个班生产煤量。有条件的煤仓顶检修、行人或通风通道推荐采用盘旋绕道式,满足生产需要的条件下减少巷道工程量。有条件的采区要设置矸石仓,为绿色开采创造条件。采区硐室应根据设备布置、检修要求等合理确定断面和形式。
4、采区内各煤层区段划分、工作面长度、中间巷布置、断面及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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