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地面下沉等情况时停止吊运。
16)工作后应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并将各种操作手柄置于空档位置,锁闭门窗,做到整齐、清洁、安全。 10、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起重安装作业前清除工地所经道路的障碍物,做到工地整洁、道路畅通。吊装运区域必须设警戒标志,并派人监护。
2)车辆在运料过程中,对物料用篷布覆盖严密,且装料适中,不得超载;车辆轮胎及车外表用水冲洗干净,保证道路的清洁。
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特别是在靠近居民区,尽量避免夜间作业;否则,须采取加快进度和采用低噪音设备等措施减少噪音污染。
4)施工期间,经常对施工运输道路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畅通。对扬尘地段,采用经常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5)施工场地内规范车辆便道,防止车辆随意下道乱跑。 6)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穿着,配戴上岗作业标志。 11.应急预案 11.1应急处理
11.1 .1应急预案目的
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着的可能造成管线破坏损伤的某些潜在的危险,通过编制本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当事故或灾害不可能完全避免时,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的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
11.1.2 应急救援原则
1)施工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为:“预案先备,全程监控,预防为主,及时处理,措施得当,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2)若万一工程出现意想不到的意外、紧急情况,对此类突发事件务必“果断、快速、正确”处理好,快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将险情排除、消灭在萌芽状态,以减小或消除不好的社会影响。
3)“以人为本,先人后物”的原则。
杜绝事故的关键在于预防,一旦出现事故苗头应采取对策及应急措施,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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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发展扩大。根据事故苗头出现的原因,应区别对待。根据以上原则,施工中跟踪和抓住事故苗头,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1)监测系统建立和报警值----变形、沉降、受力等方面监测;根据计算、设计及规范要求确定监控标准,一旦监测结果超出预警值就报警。
(2)现场肉眼观察、巡视----变形、连接部位(焊接和螺栓连接)、松动等。 11.1.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针对施工过程中易出现的风险,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车站施工过程中,军便梁及管道出现险情时,积极组织和协调救援抢险工作,充分调动各方人员和机械、设备,全力以赴做好基坑抢险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1)指挥协调组 组长:冯铭
成员:郑龙超 山玉林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大道站项目部安质环保部,联系人:金济勇,联系电话:18384210666,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动态修订,预案启动演练及人员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专业分组
领导小组按照专业分为现场对外协调组、救援行动小组、物资保障组、通讯联系组、疏散引导组、救护组等六个组。
1、对外协调组:金济勇、郑龙超、刘泽仁等同志组成。 2、救援行动小组:蒲俊邦、段天郞、韩飞等同志组成。 3、救护组:蒋文武、周俊、赵银龙等同志组成。 4、物资保障组:田永明、马玉、王金明等同志组成。 5、通讯联系组:罗亮、等同志组成。
6、疏散引导组:刘泽仁、裴义博、陆劲帆等同志组成。 2)应急救援组织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①组织编制管段内工作项目的相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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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进行有关方案的调整,审批手续,确保预案的有效运行。
②当险情发生后,负责指挥应急处置预案工作,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③负责组织落实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④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处置等方案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 ⑤负责落实公司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相关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和相邻单位的联系及情况汇报;
⑥负责落实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工作;
⑦负责监督落实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清理与处理方案的实施工作。 (2)救援行动小组
①负责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等。
②组织实施抢险方案,包括通知相关人员落实有关资金、机械、材料和抢险人员,指挥抢险方案的具体落实。
(3)救护组
负责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危伤员到医疗中心救治。 (4)疏散引导组
①负责第一现场保护、人员清点及疏散工作,及时划分并隔离危险区域,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②收集水灾发生部位工程相关的施工记录,声像证据,工程部位的录像等图片资料。
(5)通讯联系组:
负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负责联络和引导外援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6)方案处置组
组织编制现场及相关工作的清理、工程恢复施工生产等的实施方案,并督促受灾单位认真落实方案,确保工程正常施工。
(7)对外协调组:
负责向受害者及家属做好政策宣贯工作,稳定其情绪,做好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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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应急程序预案 1)自救
上级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前由现场负责人或当事人负责,主动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2)呼救
现场负责人或当事人应立即向项目部呼救,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启动应急预案,并逐级上报。
3)启动预案
(1)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或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2)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自动成为应急指挥中心,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工作组按分工立即开展工作。
4)紧急报告
(1)项目部有关部门和员工接到呼救后,必须立即电话向项目经理冯铭报告。
(2)项目经理冯铭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电话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且必须在半小时之内进行报告。
5)调度指挥及通讯联络
(1)应急处理与协调指挥中心设在高新大道站会议室,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统一负责应急处理的协调和调度。工作组之间及其与外部的通讯联络利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一切可以利用的通讯手段和工具。
(2)负责通讯联络的调度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昼夜值班制度,迅速收集、汇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计和动态情况,及时报告指挥中心,并做好值班记录。
(3)指挥中心提出应急处理意见,通过调度传达到各工作组。
(4)各工作小组负责人必须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各自的工作情况,各小组之间互相支援与配合。
6)救援准备
(1)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报告的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应急响应的级别以及计划采取的救援方案,确定各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分工。一级紧急情况项目部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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