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篇 防波堤与护岸工程质量检验
5.1 基本规定
5.1.0.1防波堤和护岸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表5.1.0.1 的规定划分。当工程内容与表列项目不一致时,可根据结构特点进行调整。
防波堤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及名称 表5.1.0.1
结构型式 序号 1 2 直立式 3 分部工程 基础 堤身 上部结构 分项工程 水下基槽开挖、地基换砂、水下基床抛石、水下基床夯实、水下基床整平等 构件预制、构件安装等 预制防浪墙块、防浪墙块安装、现浇接缝混凝土、现浇防浪墙、现浇胸墙、浆砌防浪墙、面层混凝土、变形缝等 大块石护面、护面块体预制、护面块体安放、砌石护面等 4 基床护面 5 1 附属设施 基础 系船柱、护舷、踏步、栏杆等 水下基槽开挖、地基换砂、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等 堤心石抛石、水下爆炸挤淤抛石、土工织物充填袋筑堤、垫层石抛石与理坡、压脚棱体抛石、护坦抛石等 大块石护面、护面块体预制、护面块体安放、砌石护面、模袋混凝土护面等 预制防浪防汛墙块、防浪防汛墙块安装、现浇接缝混凝土、现浇防浪防汛墙、浆砌防浪防汛墙、现浇压顶混凝土、变形缝等 2 斜坡式 堤身 3 护面 4 上部结构 注:①混合式防波堤,其堤身分部工程可增加墙身构件预制与安装和上部结构的部分分项工程;
②桩式直立防波堤、透空式直立防波堤,可参照桩基码头工程划分; ③直立式护岸的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可参照码头工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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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防波堤与护岸工程总体
5.2.0.1 防波堤和护岸工程竣工尺度应符合表5.2.0.1-1和表5.2.0.1-2的规定。
斜坡式防波堤与护岸竣工尺度允许偏差 表5.2.0.1-1
序号 1 2 3 项 目 轴线位置 口门宽度 总长度 有胸墙、压顶块 顶标高与4 设计控制标高偏差 大块石护面 -200 栅栏板、四脚块 -100 每20~50m一处 1 允许偏差(mm) 200 ±4000 逐座检查 ±2000 -50 用GPS、全站仪或水准仪测量 1 检验数量 每20~50m一处 单元测点 1 1 检验方法 用GPS、全站仪或经纬仪测量 用GPS、全站仪或钢尺测量堤顶部 注:口门宽度为海底满足通航水深有效宽度处的宽度。
直立堤竣工尺度允许偏差 表 5.2.0.1-2
序号 1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100 ±L/200, 且不超过±2000 ±30 检验数量 单元测点 1 用GPS、全站仪或经纬仪测量 逐座检查 1 用GPS、全站仪或水准仪测量 2 总长度 顶标高与设计控制标高偏差 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 每20~50m一处 3 每20~50m一处 1 注:L为堤的总长度,单位为mm。
5.2.0.2 防波堤及护岸工程的观感质量应按表5.2.0.2的规定进行检查评价,其综合得分率不应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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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波堤和护岸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 表5.2.0.2
评价等级 序评价 标准号 项目 质量要求 分 一级 二级 三级 95% 85% 70% 墙面平整、标高一致、线条顺直 20 混凝土墙面无蜂窝、露石等缺陷 10 1 防浪墙 接茬平顺、无明显错台和流坠 10 支模螺栓、铁件处理符合要求 10 浆砌石墙砌缝均匀、勾缝密实、牢固、清晰 20 面层平整、坡向正确、无起砂和裂缝 10 迎水面无峰窝、露石等缺陷 20 墙身构件、胸墙无明显碰损 20 2 胸墙 接茬或施工缝无明显错台和流坠 10 支模螺栓、铁件处理符合要求 10 减压孔位置正确、通畅 10 上下贯通、顺直,缝宽一致,填缝符合要求 10 3 变形缝 缝两侧混凝土无明显缺陷 10 坡顶、坡肩、线条平顺,坡面符合要求 10 扭工字块或扭王字块安放型式符合要求,疏密程度均匀 10 四脚空心块、栅栏板坡顶、坡面平整、线条平4 护面 顺 10 大块石坡顶、坡肩、坡面平整、线条平顺 10 干砌条石砌缝符合要求,均匀 10 排水孔位置准确,通畅 10 系船柱安装正确,防腐油漆符合要求 10 护舷紧固,平、直,铁件防腐符合要求 10 4 附属 设施 栏杆、铁梯整齐,防腐油漆符合要求 10 混凝土踏步高度、宽度一致、棱角无破损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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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地基与基础工程
5.3.1 一般规定
5.3.1.1 防波堤地基与基础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宜按施工段划分,每段的长度不宜大于200m。
5.3.2 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
主要检验项目
5.3.2.1 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材料种类及进场批次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5.3.2.2 土工织物垫层拼幅缝接接头的抗拉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接头型式每种检验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一般检验项目
5.3.2.3 土工织物垫层铺设不得发生折叠和破损现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水下垫层必要时潜水抽查。
5.3.2.4 土工织物的压稳措施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不得发生漂移现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必要时潜水抽查。
5.3.2.5 加筋垫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5.3.2.5的规定。
加筋垫层施工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表5.3.2.5
序号 1 2 搭接长度 轴线偏移 项 目 水下垫层 陆上垫层 水下垫层 陆上垫层 允许偏差(mm) ±L/5 ±100 1500 500 逐块检查 2 检验单元和数量 单元测点 2 检验方法 陆上用钢尺测量两端,水下检查施工记录,并潜水抽查 注:L为设计搭接长度,单位为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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