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重点调研课题
开 题 报 告 书
课 题 编 号 课 题 名 称 课题负责人 所 在 单 位 填 表 日 期
天津财经大学 制
市重点调研课题研究的几点注意事项
1.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以运用为目的,深切试探,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制定改革方案、工作实施方案或行政法规等提出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有效性的计谋建议。
2.课题承担单位应将市重点调研课题研究任务列入本单位工作打算,提供课题实施所需的必要条件,保障课题研究顺利进行。课题负责人自接到《立项通知书》起20日内,组织召开课题研究开题会,制定详细研究提纲和具体实施打算。
3.课题组负责人及成员要按课题整体目标思路设计和进度安排开展研究工作,责任人要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有义务同意、配合市委研究室中期检查推动工作,报告课题研究进展情形,同意业务指导。
4.如显现研究目标调整、内容更改、责任人变更、时刻进度延长等对课题研究产生重大阻碍的情形,课题承担单位和责任人须及时向市委研究室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5.因课题研究不符合立项要求,或发生政治性错误、学术不端行为、擅自发表功效等严峻问题,市委研究室对该课题予以撤项。
6.市重点调研课题研究功效的所有权、利用权归市委研究室和功效完成单位及功效完成人员。市委研究室有功效的优先利用权。未经市委研究室同意,不得公布发表或内部刊用。
7.课题研究报告篇幅一样在6千字左右,完成后即可提交,一样不超过今年10月份,内容涉及到全年分析的可延至年末或明年年初。
研究报告应采纳最新数据或佐证材料。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所承担课题在提交调研报告电子版的同时,须提供纸质稿6份(其中一份提交进展战略研究室)。
8.课题研究进程中如有疑问,请和市委研究室综合处联系。联系人:赵前苗、王芃、李刚。联系:、、。电子邮箱统一为
开题时间 开题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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