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
1、应急任务与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施工人员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2、应急预案保证措施
2.1、紧急情况资金保证措施
各项目部为本工程项目设立安全救援专项资金,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员不得挪用安全救援专项资金。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由救援小组组长决定如何启用安全救援专项资金,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因资金问题延误救援行动。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由组长统一指挥,统一分工,其他人员按照组长分工,各司其职,使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开展,不得慌乱。项目部所有人员无条件服从救援领导小组管理,确保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2.3、应急车辆保证措施
应急领导小组明确应急处置专用车辆的落实,加强对应急处置专用车辆的维护和管理。为保障安全应急预案的车辆,保证紧急情况下安全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预先将项目部用车进行组织安排:安全救援指挥车1辆,车号:辽A9288T,安全救援专用车2辆辽AL697;皖A6Q573。如应急事件特殊需要,可借用社会其它车辆,所需费用由征用单位先行支付,并注重协调高速交通、路政部门,必要情况下,可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3、应急预案实施
根据从事高速公路专项养护工程的项目特点,所承接的项目主要有机械设备、高温作业、边施工边通车等。可发生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安全事故有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等。本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将采取的各种有效处理措施,作一一阐述如下: 3.1、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在施工期间,如有社会车辆不慎闯入施工区,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3.1.1、现场施工安全员,应密切关注施工封闭区外的车辆通行状况,一旦发生社会车辆闯入施工封闭区,应及时提醒现场施工人员注意人身安全。
3.1.2、对闯入施工区的车辆,如无损伤,现场安全员应及时引导车辆驶出施工区。若闯入施工区的车辆发生损伤不能行使,应立即与路政、交警部门联系,并将信息及时向业主单位进行汇报。如发生人身伤害的,一边采取临时急救措施,一边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
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接到事故通知,应及时向路产、路政、交警部门报告,项目部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2)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安排人员摆放标志、标牌及锥形筒,将事故现场隔离起来,以避免造成二次事故;
(3)交警、路政处理事故后,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清理现场,保证路面整洁、通畅,造成交通设施损坏的应立即组织人员修复。 3.2、交通拥堵的及时疏通应急预案
在施工期间通行区段如发生交通拥堵状况,应立即启动交通拥堵应急处理预案,具体安全措施为:
施工期间,做到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有序停放,并保证拥堵时预留一条通道,作为应急通行车道;施工区域一旦发现故障车辆或交通事故积极疏导,同时立即报告相关管理部门;配合相关部门疏导车辆从施工区内安全、有序通行。 3.3、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预案
如在施工中突发恶劣天气情况,应立即启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1)施工现场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防止因恶劣天气造成施工人员发生意外伤害。 (2)迅速将机械设备有序停放,并预留一条车道作为应急通行车道。 (3)迅速打开现场施工区域照明设施及警示灯具。
(4)安排人员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保持设施完好有效。
3.4、突发事件应急保畅预案
3.4.1、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保障体系
为有效保障封闭路段施工作业安全与封道期间施工路段道路通畅,提高交通事故、车辆堵塞、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率,保证信息沟通,加强路、警与建设单位的有效联动,在与管理处、高速交警、高速路政等协调的基础上,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3.4.2、应急准备 3.4.2安全教育与培训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施工前邀请高速部门交警将交通安全和应急处置的专业知识对交通引导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施工作业意识。
3.4.2规范警示标识标牌摆放,做好安全预警。
在封闭道路施工时,严格参照JTC H30-2015《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之规定,布设相关交通安全设施与警示标识标牌。
采取协调广播电台发布施工信息,协调管理处利用道路情报板发布施工信息,在施工区域设置施工提醒牌,充分做好安全预警工作,提醒过往车辆谨慎驾驶,按交通指示通行。 3.4.3事故应急救援物品的准备
设备名称 氧气瓶及输氧设备 担架 对讲机 扩张器 笤帚 指挥棒 灭火器 砂石 照相机 高音喇叭 纱布酒精等医疗箱 3.5、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3.5.1、雨雾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1)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根据天气动态变化,增加电子导向板、太阳能爆闪灯等在夜间、雾天警示效果好的安全设施,尤其在变道口区域,多增设雾灯和导向板等照明指示设施。
加强对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及时更换损坏的设施,保证安全设施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关注气象动态,加强巡逻管控。
当接到有雨雾恶劣天气预报时,项目部人员与施工队伍要加强上路巡查力度,加大对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巡查人员发现雨雾等恶劣天气信息或因恶劣天气引发的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向直接领导、管理处报告。
(3)按高速交警、路政、管理处的指挥调度,配合做好施工路段的交通管制、安全预警等保障工作。
通过新闻媒体、电台广播及沿线情报板发布交通管制与预警信息。
数量 1 2 6 1 4 20 12 10 1 2 2 单位 套 套 个 套 把 根 个 袋 台 个 套 设备安放位置 值班岗亭内 值班岗亭内 每班组每人1部 值班岗亭内 值班岗亭内 值班岗亭内 值班岗亭内 施工区域 值班岗亭内 值班岗亭内 值班岗亭内 在遇暴雨、大雾等能见度低的恶劣天气下,提前增加电子导向牌、爆闪灯等警示设施的布设,提高道路通行的安全保障系数。并配合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与车辆的疏导分流。
(4)如发生拥堵即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可能造成车辆堵塞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车流量增大、车辆抛锚。
(5)当车流量增大发生拥堵时:应急救援小组应及时组织交通引导员进行现场的安全预警与防护,同时配合现场交警安排人员有序组织车辆疏导,确保车辆安全通过,并将现场情况积极上报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交警及路政等部门。
(6)车流高峰期,交通引导员需第一时间将信息上报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交警及路政部门,请求交警支援与疏导,根据管制要求现场实时调整限速标志标牌。
(7)现场交通引导员视车辆堵塞情况,将警告项目部,增加交通引导员,分配到各个点,并沿途告知驾驶员前方堵塞情况,避免引起驾驶员恐慌。
(8)查看现场安全设施,保证警示标识、设施齐全、状态正常。
(9)发现因车辆故障造成交通堵塞时,应立即对故障车辆进行安全防护,摆放警示标识标牌,做好安全预警,避免引发交通事故及次生事故。
(10)立即将信息上报应急救援小组,并报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交警及路政部门,具体报送故障车车型、货载情况、估算吨位、故障原因及具体桩号等信息,并告知可能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
(11)根据车辆抛锚的位置,如属于小型车辆,并且抛锚位置距离安全区域比较近,则可以在做好防护的同时,采用人工推的方式,把故障车辆推入到安全区域或应急车道内,如人工无法移动,则报告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交警及路政部门请求其他救援车辆进行排障施救。 (12)救援车辆达到现场后,现场交通引导员配合交警疏通临时应急通道,引导救援车辆抵达现场,开展排障施救工作。
(13)现场交通引导员视车辆堵塞情况,将警告项目部,增加交通引导员,分配到各个点,并沿途告知驾驶员前方堵塞情况,避免引起驾驶员恐慌。
(14)故障车辆清障结束后,组织现场人员配合交警疏导交通,直至交通恢复正常,解除预警信息。
3.5.2、如发生交通事故即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如小规模刮擦事故,应立即报警并协调驾驶员,可否先拍照取证,将车辆挪到路测不影响通行位置摆放,等待交警前来处理。
(2)如交通事故较大,引导员不足以解决,应立即报警,在交警的指挥下维护现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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