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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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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去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2013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切实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专项整治内容和目标

减少高处坠落及施工坍塌事故和中毒窒息,机械伤害事故。专项整治目标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为零,杜绝三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专项整治重点

(一)施工安全监督方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肃查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

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勘察制度,现场围挡、大门、道路硬化、职工食堂、宿舍、厕所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进一步强化监理责任,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二)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对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有关规定未按照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要求进行修订的,企业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标准配备的,要迅速组织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对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按标准配备有一定工作经验、文化水平高和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结合市委、市政府“构建和谐毕节”的要求,巩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成果,深入开展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 (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方面:

1、深入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对现场围挡、大门、道路硬化、职工食堂、宿舍、厕所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断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采取执行-检查-改进-提高的工作方式,工作不断完善、不断细化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进一步把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将此项工作作为亲民、爱民、为民的一项大事来抓,采取各种方式,把专项整治的内容和重点宣传到每一个企业、施工现场和每一个作业人员。进一步改善作业

人员包括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环境。

对下列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进行清理和整改。 (1)防护用具类: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密目式安全立网、漏电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电闸箱等。 (2)施工设施类:

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防护棚、外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扣件、物料提升机;基坑、管道沟的边坡支护;模板支撑系统。 (3)施工机械类:

电锯、电刨、钢筋切割机、弯曲机、卷扬机、砂浆搅拌等。

(4)建筑起重设备:对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设备存在质量隐患的,安全设施装置不全的,基础下陷造成机体倾斜的要立即整改,,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无法维修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清出施工现场。未办理编号的,未经检测单位检测的,未办理登记手续的禁止使用。

(5)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须符合jgj46-2005技术规范要求,严禁使用木质配电箱。 四、专项整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聂 焱 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 副组长:吕善进 管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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