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挂靠聘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及省建设部门要求,因公司发展需求,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现订立协议如下,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即乙方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成功注册(或转注册)到甲方之日起满 周年止。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乙方注册证书用于企业资质申报、升级,资质年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及招投标等行为,不用于承接工程项目(按工程合同写有乙方姓名为准),即甲方工程项目乙方不担任建造师具体职务 (只参与招投标或到现场从事其他施工活动),如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关资料挂靠工程或其它不在协议内容中的赢利性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由甲方全部负责。
2、甲方保证乙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转注册及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甲方应为乙方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并承担在聘用期内乙方的注册(含续期注册)费用、执业年检费用及乙方每年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及相关的业务培训的费用,期间并妥善保管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乙方若有其他需要注册的证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注册手续。
3、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确保乙方所提供材料的保密性、完整性、合法使用性。
5、合同期间,乙方有权利了解其二级建造师资格证的使用情况,甲方须全力配合。 6、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不续签协议,甲方负责完整无误退还乙方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以退还。
7、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得再使用乙方的所有证件或材料的复印件,否则,由此对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8、建造师注册成功后,注册证书和建造师原件交甲方保管,注册印章交乙方。 三、乙方义务及权利
1、双方签定协议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资质申报及建造师注册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2、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并对其负责,保证在协议期内甲方为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业印章(均为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
3、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工作责任,但应配合甲方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工作。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辜毁约。
5、履约期间,乙方必须将建造师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管,注册章由个人自行保管。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注册。
6、乙方若有安全员证书,应在注册后将安全员转至甲方。如果没有,乙方需要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即B证)的考试并取得证书;费用由甲方负担。
7、协议期内,乙方的工作制度为不坐班制,但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资质申报和建造师注册时所需资料的签署和签章。
8、在甲方办理资质申报、年检和建设行政部门的检查安全生产考核业务需要时,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和学习、考试等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费用由甲方负担。
9、乙方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和考试,费用由甲方负担。
10、履约期内,乙方通过壹级建造师或其它注册资格考试,若乙方允许注册企业为甲方时(一人只能执业注册在一个单位的政策),甲方给予乙方岗位津贴双方面议后再定。
四、解聘及变更手续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转注册的手续,并返还乙方的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格证、注册证等),不得无故刁难。
3、协议期内甲方提出解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日前30天出具乙方的解聘证明、 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转注册的手续,支付剩余期间的薪资,甲方应提供方便,不得无故刁难 。
4、履约期内如乙方需取回证书,应提前通知甲方。若证书正在使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将证书等原件交还乙方并出具乙方的解聘证明、 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乙方则应退还已收的辞聘后期间的聘用工资,且甲方不再负担其再教育学习费用。
5、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情况严重乙方有权凭该协议去建设厅注册中心注销证书):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2)初始注册不成功(退还甲方所付费用); (3)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五、 聘用工资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1、聘用费用
聘用工资以合同期限为依据按年计算,聘用二级 建造师 名,挂靠费用每年¥ 元/名,总计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甲方支付乙方聘用工资方式:甲方和乙方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将注册所需资料交由甲方,甲方支付乙方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使用费,注册前(签约当日)支付人民币¥ 元,当省建设厅公告后支付剩余费用 ¥ 元,若续约,第二年费用在注册满一年提前一周一次性支付,第三年费用于注册满两年提前一周支付。
2、其他费用
1)甲方承担乙方二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聘期内乙方参加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及相关的业务培训的相关费用。
2)履约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
3、本协议所指费用均为税后金额,如需缴税,均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在聘用期内甲方如未能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聘用工资,或甲方将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甲方有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除必须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外,并赔偿乙方损失;
2、在聘用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等失效的,甲方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等吊销或注销的,甲方除按协议期限支付乙
方聘用工资外,并赔偿乙方自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等吊销或注销的时间起到乙方法定退休年龄年限内的全部工资费用(工资费用以本协议内规定的年聘用工资为准);
3、若因乙方原因(如在其他地方已注册)导致不能正常注册,或注册不成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
4、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乙方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经由甲方同意,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协议的,则甲方应支付满乙方协议期内的证书使用费。
5、甲方负责乙方在注册期内的再教育学习的一切费用及手续, 如甲方没有在注册期满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学习手续和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因为注册期限内的费用(费用以本协议内规定的年聘用工资为准),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七、其他:
1、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2、履约期内,若乙方原有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再通过二级其他专业考试或一级建造师或其他执业资格考试,如国家规定必须注册在甲方,在甲方取得资质证书后,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费用及各事项,另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如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协议书自动解除,聘用工资按实际聘用时间结算,双方不承担额外赔偿责任。
3、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所有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
八、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付清、相关证明文件返还乙方后失效。
九、 本协议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如本协议发生缴税情况,均由甲方承担,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之一。
十、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如有争议或纠纷时,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仲裁或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盖章有效) 乙方: 法人签字: 签字: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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