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防损主管应结合季节变化、商品结构调整、空壳发现、部门反映缺损情况等因素对《易失、贵重商品抽查记录》中的商品内容进行增减,同时可调整商品库存核查顺序及核查周期。
6.对于卖场各部门的小盘点防损部需了解其缺损状况及高亏单品,及时确定防损重点部门与单品。
(十二)赠品检查规定
1.监督收货员按收货流程验收赠品。
2.对于礼盒包装的赠品特别是烟、酒类等贵重赠品,防损员必须100﹪清点,并督促收货员将赠品单独存放上锁。
3.赠品从理货区调至前台须填写调拨单,否则防损员不予放行。
4.捆绑商品中的赠品须经理货区防损员确认、登记、贴赠品标签并捆绑后方可拖至卖场销售。 5.禁止任何厂商在卖场直接发放赠品或捆绑赠品。
(十三)生鲜防损规定
1.审核订货量,防止订货量过大导致商品滞销、变质、超过保质期。 2.定期对磅秤进行准确度的测试。
3.监督收货员与生鲜员工按照验货程序收货,严格执行收货标准。
4.防损员在收货单上签字时,要核对收货单据的数量、价格与实际是否相符。 5.制定生鲜冷库、冷柜温度检查表,派专人定时检查温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6.商品存放、堆积时不要过高,要注意离地离墙,防止商品损坏、破包或串味。商品存放标明保质期,严格遵守先进先出原则,防止储存时间过长导致变质。
7.定期进行清洁卫生检查,及时清理垃圾,以免污染商品。 8.提醒生鲜员工注意成本控制,避免浪费包装耗材或者加工原料。
9.检查商品陈列方式,防止商品陈列过高导致跌落地面、过多导致商品被压坏。 10.提醒生鲜员工随时理货,整理排面并回收破损商品。 11.称重员工须熟记商品PLU码,确保准确称重。
12.加强对生鲜员工的教育和监控,如发现有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必严惩。 13.定期检测电子秤,有问题及时维修。
14.生鲜员工要提醒顾客注意不要损坏商品、适量取用耗材。
15.提醒生鲜员工对鲜度下降、破包商品及时收回,进行退换货或报损。
16.参与生鲜盘点,加强监督措施,防止数据抄错、录入错误、清点不准、多盘、漏盘、串货号等。 17.不定期检查现场试吃员工是否在授权名单之内。 18.培训收银员提高对生鲜商品的收银技巧和防损意识。 19.稽查口注意核实小票和商品。
20.专人定时回收生鲜孤儿商品,节假日或客流量大时,要增大回收频率。 21.监督生鲜商品的销毁及原材料的内部移库。
(十四)散称商品管理规定
1.散称商品必须安排专人称秤,禁止无关人员随意称秤、打印商品价签。
2.撕裂袋的使用应按所售商品的数量(体积)提供相应规格的包装袋。装袋后,应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封口胶带将袋口牢固封紧,胶带的封口位置应尽量靠近袋内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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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品价签应粘贴在撕裂袋的封口中间位置。(生鲜、散装商品价签应使用粘度性较强不易揭下的价签)。 4.收银员应提高对散货商品的估重能力,配备台称的收银台必须复称。
5.对因商品价签模糊、折叠等原因造成的不能正常扫描而需手工输入收银时,收银员要认真核对系统显示价格是否与价签上的价格一致。
6.禁止任何员工高价低签或增量购买商品。
(十五)收银安全管理规定
1.在进行收银工作时,必须坚持快速、准确、安全和优质服务的原则。 2.在进行收银工作时,必须做到“唱收唱付”的工作要求。 3.上班时不得携带2元以上现金上机。
4.收银台区域严禁放置私人物品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严禁给自己的家庭成员、亲友结账。
6.严禁收银员用笔或其他方式私自统计交易金额。
7.检查购物车(篮)的底部,以及收银台下面,观察该顾客有无夹带商品。 8.对大件、贵重的包装商品要打开包装检查。 9.检查价签是否完好,是否与实际商品品名一致。 10.观察手拿报刊、杂志的顾客,有无夹带。
11.当收银台出现排队滞留现象时,申请门店派人装袋。 12.对散称商品应提高估重的能力。
13.收银员须及时做好或协助做好收银区域商品的“拾零”工作。 14.对有赠品的商品应认真核对赠品的品名。
15.没有收银的收银机和通道须及时关闭,确保顾客从有收银员工作的收款台通过。 16.当收银员遇到异常顾客(如:酗酒、神经病、有暴力倾向的人),及时请防损员协助。
17.遇有突发事件(如:火灾、停电等)应立即关闭收银机,迅速将现款交给收银负责人带离现场。 18.只有正在过机收款的当班收银员才能对商品进行消磁。
19.收银员只有在顾客购买付款的过程中才能消磁,且保证都已正确消磁(要求100﹪)。 20.收银员须妥善保管防盗硬标,及时与卖场人员做好移交工作,使防盗硬标及时周转使用。
21.收银机在收银过程中出现死机故障时,收银员应立即向收银负责人报告,由收银负责人通知资讯员并对单据上传情况,系统有无问题做出判断和处理后,收银员方可继续上机工作。
22.收银员需要临时离开收银机时,必须关好钱箱。
23.收银员不得将本人的上机口令透露给他人,如果口令已经泄露,必须立即更换口令。
24. 收银员在收款完毕并打印顾客购物小票后,随即将购物小票撕一小口交予顾客,证明本次交易已经完毕。
(十六)出口控制规定
1.防损员在出口处有礼貌地请顾客出示购物小票。
2.浏览收银条上的日期、时间、商品名称,商品件数,价格是否与实际一致。 3.若发现有未结帐商品,友善询问顾客并分析造成漏结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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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为收银员工作过失,防损员应请顾客补单同时在《漏扫描登记本》作好相应记录,并请当事收银员签字确认,防损员还须将情况告知当班收银领班。
2)确认为顾客过失则交防损部调查处理,并在《漏扫描登记本》上作好相应记录。
3)对于收银员较为明显的过失(单笔漏扫金额超过100元,漏扫商品体积较大及重复多次出现漏扫现象),防损员应马上通知收银领班,防损员还应进行调查。
4.防盗天线报警:
1)防损员应迅速上前找出当事人,切忌认为此人就是偷窃嫌疑人,应帮助当事人寻找报警源,同时应注意不要让其他顾客围观;
2)找出报警源并核对收银条,如报警源为顾客商品应向顾客致谢,并为顾客作消磁或取钉,并在《漏取钉、消磁登记本》上作好记录;
3)若报警源商品顾客未买单则交上司处理;
4)若防损员无法找出报警源,而报警源可能在顾客的衣物上,防损员应劝说顾客“为了避免今后在卖场再碰到类似麻烦,让我们帮你找出到底是什么引起报警”,在得到顾客许可的情况下,防损员可将顾客带到办公室进行检查,若顾客不予配合,欲强行离店,防损员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放行或报警。
5.防损员礼貌的检查顾客的购物小票是否撕口,未撕口的购物小票随即撕口,不盖章。检票口滞留顾客不超过20秒。
(十七)收银台现金提取规定
1.当收银室需进行现金提取时,必须通知防损员到场监护。 2.防损员对提款专用车的门,锁进行安检,确保完好。 3.现金提取参与人员按规定路线到收银台提取钱款。
4.防损员确认收银负责人所拿现金袋编号与所提款收银机号相一致。
5.防损员要亲眼目睹收银负责人打开钱屉,将现金装入现金袋,不准现金遗落在钱屉和现金袋外,并马上关闭钱屉,将现金袋放入提款专用车内,同时防损员需注意周围环境变化,保持高度警惕性。
6.提款结束,现金提取参与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返回收银室,防损员需在《现金提取记录本》上签名。
(十八)收银台现金抽查规定
1.防损负责人与收银负责人应于每天在不固定的时间随机对正在上机收银的收银员进行现金抽查,对有异常情况的收银员要重点进行抽查。
2.检查收银机结出的总营业帐与实收金额是否相符。 3.检查收银机内各项密码及程式的设定是否有更动。 4.检查每个收银柜台的必备物品是否齐全。 5.收银员的礼仪服务是否良好。 6.是否遵守收银员作业守则。
7.将抽查的结果记录在《现金抽查记录表》上。
(十九)银行提款安全规定
1.银行提款人员到达门店后,由收银室通知防损员到现场确认提款人员身份。
2.防损员核实无误后,由收银室通过猫眼对提款人员进行第二次确认,确认无误后,提款人员方可进入收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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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款人员离开收银室时,由防损员护送现金到押钞车上。 4.防损员在提款结束后须在《银行提款记录本》上签字。 5.任何非指定人员和防损员不得进入收银室。
6.门店财务负责人与防损负责人须于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对收银室的银行提款人员的照片、工号、所属银行等进行检查,照片不得使用复印件。
7.银行若调换提款员须事先将新的提款员的姓名、工号、身份告知门店,并提供两张照片。
(二十)服务台退换货检查规定
1.防损带班人员每天下班前到服务台核对《商品退换货申请表》是否与实际商品相一致,是否由相关人员签字,对于看不到实物时应核对以下单据:
1)查看部门领回商品(如生鲜、服装、家电等),《商品退换货通知书》是否有相关部门人员及进口防损员签字确认;
2)对于重复扫描而造成的退货,防损员应核查是否有相应的《退货通知单》,并有当班收银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对于在入口直接完成换货的,要征得服务台及相关商品部门的同意,入口防损员应对调换商品进行核对。 3.在完成商品核对后由防损带班人员陪同相关商品部门将商品直接带到卖场相关部门。
4.如发现无实物的退货或《商品退换通知书》不连号的,防损员须进行调查,确认是空退还是单据遗失,如果空退防损员须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二十一)返还商品管理规定
1.没收的商品应集中统一存放,并在《偷窃嫌疑人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2.严禁任何人私自使用、占有、私藏。
3.关店前必须将当天所查获的商品返还楼面各部门,并由领回人在《偷窃嫌疑人登记本》上签字,确认商品已返还。
4.对没收的商品处理以不影响商品的销售为原则。对商品已损坏的,除要求当事人按规定赔偿外,尽可能按原价让当事人买回,如没收商品属生鲜商品,尽可能在第一时间返还,以避免商品的损坏影响销售。
(二十二)生鲜盘点检查规定
1.在盘点前,防损部须对涉及生鲜盘点的未输机的单据作再一次跟踪,以免遗漏。 2.盘点当日17:00之后所收商品应贴“禁止盘点”标示,此类商品应不予盘入。 3.对于预点好的商品须加强看护,以防随意增加或减少。
4.商品清单上的数字涂改二次须更换清单,涂改处应有领班以上人员签字,防损员监督操作过程。 5.资讯室打印出盘点清单后,防损员需调查清单上增加或减少的原因。 6.对称重商品,防损员须100%检查,其余商品10%复查。 7.对差异大的商品防损员需会同生鲜人员作100%复查。 8.防损当班负责人须在差异表上签字。
(二十三)大盘点检查规定
1.在盘点前,防损部须对涉及盘点的未输机的单据作再一次跟踪,以免遗漏。 2.对禁止盘点商品进行确认并抽查,避免有需盘点商品混在其中。 3.确定商品抽查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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