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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比道义对人际关系的影响更大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29 15:43:05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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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二辩攻正方三辩,第一个问题比较巧妙,但被正方用我上面说的第1点勉强防过去了,但接着说“公利是义”我怀疑是临场发挥,因为他后面马上就说为“他人的私利”牺牲自己的利益也是义,不过更可能是没准备充分,因为“公利是义”反方打得太多了。第二个问题不但与前面矛盾而且脱节,很容易被正方挡住,正方还没说“如果还包对那个农民一点好处也没有,那我还应当去还吗?”之类更直接的话,否则反方可能崩溃,实战中也很接近了。)

正方三辩:请问对方辩友,义和利是不是辩证统一的?

反方三辩:义和利是辩证统一的,但当义和利是统一的时候,我们探讨正其利谋不谋其利还有什么样的意义呢?而当义和利出现在同一个辩题的时候,他俩必定是对立的一个关系,而这里面呢,义就是一个公利,而利就是个人私利,所以我们说,正其义不应谋其利。 正方三辩:那么很显然对方辩友只看到了义利矛盾对立的一面,却没有看到他们统一的一面,请问在他们统一的时候,为什么正其义不该谋其利呢? 反方三辩:因为在他俩统一的时候正其义当谋其利那个利就已经不再是利了,如果他俩始终统一的话,为什么义利之争还延续了几千年呢?

正方三辩:如果他们始终是对立的,我们恐怕也不用研究了几千年了。请问对方辩友,为什么在公利、他人之利在对方辩友的谋求之下就不是利了,对方辩友能不能解释一下这个转化过程呢?

反方三辩:很简章呀,我们说义是什么,义是公利和私利之间,舍弃自己的私利而谋求这个公利,这就叫做义。而这个过程当中呢,我们说国家的,集体的,他人的,这些和我个人的相比,都是一个义字,而当义和利两者在对立起来谈的时候呢,我们说,应该正其义不谋其利。

正方三辩:那对方辩友是不是说在正义的前提这下,我们当谋公利,他人之利,而不当谋个人之利,这算不算正其义当谋其利呢? (时间到)

(正方三辩攻反方三辩,很明显是打我说的第1点,所以也很明显的失败,幸好反方完全否认了义利的统一性,正方才喘了口气。双方都犯了“什么角度最有利就打什么角度”的错误。)

反方三辩:今天对方辩友最大的错误就是把义利概念界定不清。那么请问了,太原两个中学生溺水身亡,农民组成的打捞队漫天要价,扬言要是拿不够钱,就把他们的尸体扔回河里去,请问,这是不是谋利? 正方三辩:莫非对方辩友认为这种行为是一种正义的行为吗?很显然这是一种谋利而不正义的行为,是我们双方都应该唾弃的行为呀。 反方三辩:好,对方辩友,为什么他不是正义的行为,就是因为他自己谋了自己的私利,那么请问,谋了自己的私利就不正义,是不是符合了我方的辩题,正其义不能谋其利呢?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一直向我们论证的是,正其义的时候有些利当谋,有些利不当谋,但是你不能只看到不能谋之利而看不到当谋之利,更何况,对方辩友反复举出的例子都是在这正义的情况下谋利,谋利不正义,人人当唾弃,这是我们双方都应该达成的共识呀。 反方三辩:对方辩友说了这么半天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今天对方辩友的第二个错误就是把义的概念无限缩小,我想请问,陈毅元帅回家为他母亲洗脚尽孝道是不是义呢? 正方三辩:这是忠孝呀。

反方三辩:忠孝是义还是不是义?

正方三辩:当然是义了。但是难道对方辩友认为他这样对他母亲好是一件不利的事情吗?

反方三辩:陈毅元帅为他母亲洗脚的时候他为自己究竟谋了什么利呢?

正方三辩:对自己的母亲好难道他母亲感到自己非常的不利吗?这一点真是让我莫名惊诧。

反方三辩:那我再请问对方辩友了,对方辩友今天犯的第二个漏洞就是把得利和 (时间到)

(反方三辩攻正方三辩,第一个问题谈不上高明,但和反方的立论倒是一以贯之的,由于正方把主战场放在第1点,所以一开始仍稍显被动,但接着反方的“陈毅为母亲洗脚”的荒谬例子出现,让在场除反方外的所有人莫名其妙,充分展现了反方在辩论方面的业余素质。) 攻辩小结: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

首先,对方的二辩并没有回答我方二辩提出的问题。如何解决中国的现状,物质不丰富怎么办,对方辩友只告诉我们不道德的利我们不谋,这能解决问题吗?对方辩友说,捡到的财物是否应该还给失主,还给失主就不叫谋利了吗?我为他人谋福利就不是谋福利吗?我方三辩提出义利有没有统一的时候,对方辩友说,有统一的时候,但也有对立的时候,对立的时候我们不谋,那统一的时候,我们还谋不谋呢?对方辩友说,义是什么,义就是在公利和私立发生矛盾的时候,舍私利而谋公利,这不是正其义而谋其利,又是什么呢?对方辩友举出一个打捞尸体,不给钱就把尸体扔回去的行为,这种行为我们也要唾弃,为什么,因为他绝不是正义的,这样的谋利,谁都不应该提倡。我们今天提倡的是在正义的前提下谋利,而对方辩友谋的是什么呢?对方辩友举出的忠孝之义,这其中有不利吗?难道我们为母亲洗脚一片赤子之心就是不利的行为吗?难道这项行为对社会的表彰的宣扬的忠孝之义不是一种对社会的谋利吗?谢谢。(正方一辩攻辩小结,继续打第1点,继续不占上风,之所以不算处下风是因为反方也很混乱。过程中直觉地感到了“正其义”是整个辩论的前提,但没说清楚,也想抓“陈毅为母亲洗脚”,但既然这是莫名其妙的例子,没办法为反方理清逻辑,当然也就没办法有力反驳,但提醒了评委反方例子的拙劣,小有所得。) 反方一辩:谢谢主席。

首先感谢对方三辩和一辩在攻辩小结时承认了陈毅元帅为母亲洗脚是正其义而不谋其利。其次要指出对方同学为什么我把当谋其利与为其当谋利等同起来呢?我方二辩就利义关系向对方询问,目的在于揭示利和义是矛盾对立,而对方同学却始终将两者混为一谈,认为义就是公利,而利既包括公利又包括私利,针对对方问题,我方二三辩分别针对利义关系向对方进行询问,目的在于揭示谋利的手段不同,目的不同,两者不可能达到殊途同归。而对方同学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漏洞,就在于对概念的理解不清,将义包含在了利之内。请问如果是包含的关系,那今天的辩题还有讨论的意义吗?从对方的观点我们可以推出这样一个逻辑,就是当公利与私利统一时,他们正其义当谋其利,可是当两者矛盾时怎么办呢?对方同学没有告诉我们,因为他们实际上是取公利而舍私利,也就是正其义而不谋其利了。而针对对方问题,我方进一步指出了,利和义是两个绝对不同的概念,而对方同学没有看到,谋利的目的绝对不是正义,谋利也不可能实现正义呀。因此我们不能以谋利为追求,否则无法正其义。谢谢。(反方一辩攻辩小结,第一句话就表明她是花瓶,其实辩论没开始时的说的那句话我就已经看出她是极弱的一个,我奇怪正方攻辩时为什么不抓她,是赛制还是FAIR PLAY?后面的话打正方的第1点还可以。) 自由辨论

正:对方说私利是利,公利就不是利,请问是不是私人汽车才是车,公共汽车今天就不是汽车?

反:其实今天对方辩友为我们展现的是这样一个逻辑,我做一件事,或者为自己谋利,或者为他人谋利,或者为个人谋利,或者为集体谋利,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不谋利的事呢?如果没有不谋利的事,那我们今天来讨论正其利当不当谋其利还有什么必要呢?

正:今天我们讨论正其义当不当谋其利之必要性就在于我们是否应该用正义来规范谋利,或者像对方辩友所说那样,既不要正义,也不要谋利,因噎废食呀。

反:利和义在同一个辩题里面出现时就应该对立起来谈。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任何一个辩题,都应该有其现实意义,请问,一个个人,他最容易看到个人利益呢,还是集体利益呢?是自己的利益呢,还是他人的利益呢? 正:在一个辩题里出现就非要对立起来吗?我们上一场还打过积累和创新,积累和创新是不是就是对立的?

反:当一个人为其它人做出利益的时候,他是在正义,可是不是在谋利呀,对方辩友你们为什么对我方三辩的问题视而不答呢?

正:为什么只有个人利益才看得见,社会利益我们就看不见呢?管子曰:仓禀实而知礼节。请问在社会层面上,正其义同时要不要谋其利呢?

反:其实在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呢,人最容易看到的是个人利益,如果对方辩友你在探讨正其利当谋其义,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正:对方辩友一辩也说了,义,是适宜的,适当的,我个人正当合理的欲求,又遵纪守法的去谋,为什么不行呢?

反:当然可以了,可是这个时候你把个人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利益之上呢,人都是有欲望的,欲望越来越大,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个人的欲望无限膨大,个人的利益无限膨大,去损害他人的利益,请问对方辩友,这个时候,还叫义不叫义呢? 正:请问我合理合法的谋利一定要损害他人的利益吗? 反:那不合理的利益你谋还是不谋呢?

正:不合理的利益是不义的。今天我们鼓励一部分人诚实经营,合法劳动,先富起来,请问对方,我们是不是在鼓励不正义,不谋利呢?

反:对方辩友最起码承认了我方一个观点,就是正其义不能谋不合理的利呀!

(一开始打第1点反方占了上风,但如我前面说的,完全不承认“义利有统一性”导致正方反击,也导致反方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竟直接提出“个人的欲望无限膨大”的论调,这是很容易被攻的,正方虽语言组织不力,但反方混乱中说出了“就是正其义不能谋不合理的利呀”完全暴露自己的底线,而且是会让评委感到是歪曲了辩题的底线,说是败招都不过份。)

正:因为那是不正义的,对方辩友到是说,当正义和利益统一的时候我们可以谋,这是不是承认了我方观点,正其利当谋其义呢?

反:为什么不正义呢,还不就是因为谋了所以就不正义了,这不正是正其义当不谋其利嘛。

正:对方一辩也说了,今天的辩题从汉代说到清代,我不知道你看的是汉书不是春秋,但是我知道,到了宋代,就是存天理,灭人欲。

反:对方辩友说到了宋代,可对方辩友却忽略了文言文中利和义一直是对立的,利义为什么存在,就是因为有了利义冲突,利和义都统一了,义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正:对方是说义和利一直是对立的,刚才攻辩中为什么说义和利还有统一的时候? 反:我们说今天讨论这道辩题的时候是当两者发生对立的时候来讨论,为什么正其利不谋其义,因为谋利,只会把人们引入金钱崇拜的深渊,陷入个人主义的泥潭,无法自拔。 正:义与利必然冲突吧。那么为什么还要说义利双行,王霸并用,请解释。

反:很简章呀,我们都说了有两样东西,除了利就是义,除了义就是利,当你正义的时候就不能谋利,因为我谋利的时候就只能得利,怎么能得义呢?

正:那么请对方告诉我们,什么叫作双行,什么叫作并用,双行和并用是对方所说的对立关系吗?

反:那请对方同学解释了,不能双行,不能并用的时候,你取哪个舍哪个呢?再请问对方辩友了,医生救死扶伤当不当谋利呢,是不是也应该白大挂,手术刀,拉开肚子要红包呢? 正:可是我们都知道医生是在为病人谋福利呀,对方辩友洛克到爱克顿,他们哪一个在彰显社会理论控索的时候不正是在追求正其义而谋其利呢?

反:好,那对方辩友你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医生为病人谋福利就叫谋利,为自己谋利就不叫谋得了呢?

正:都叫谋利呀。所以我们说要在正义的指导之下为病人谋利,而不当谋那些不正义之利呀。

反:好,对方第一句话就说那当然都叫谋利了,那请问,医生拿红包到底该不该呀?你已经承认了那还有什么意义呢?

正:为什么非要看到人家医生拿红包而不看到人家医生领工资呢,我到很奇怪了。我想请教了,今天日本的现代企业之父出了一本书,叫作《论语加算盘》,不知道对方辩友你看过没有。

反:对方辩友又混淆了概念,他把得利和谋利混到了一起了,医生领工资,这叫什么,这叫得利。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了,我为了领取资金而去救人,和我救人之后得到奖励,这能够相提并论吗?

正:当然不能了,因为你为了领取资金而去救人根本就不是一件正义之举,而如果你行了正义之行我们作为一个正义的社会难道不应该给您适当的鼓励吗?难道这不是正其义当谋其利吗?

(接着打义利有无统一性,前面我已经评论过了,正方把第1点(即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的前提下应当谋公利)当主战场,反方否认统一性,双方各有所失。反方医生的例子作茧自缚,终于引得正方转入第2点(即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的前提下应当合法合理地谋私利。)这是典型没经验的战略性失误。反方不得不以“得利”和“谋利”有区别来作最后的防守,但因为“对抗公众意识”,先天就是失败的,评委的点评也说明了这一点。)

反:对方辩友又一次承认了我方的观点,如果要是谋利就不能正其义,那正其义还当不当谋其利呢?

正:今天对方老跟我们谈医学的问题。广州市最近建立起一个救急金的制度,为危急的病人免费提供经济的援助,请问这是不是正其义而谋其利呢? 反:那我请问了,他免费提供,他谋什么利了呀? 正:他为病人谋福利了,对方辩友难道不知道吗?

反:这种为病人谋福利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就是一种义举呀。请对方辩友正面回答我方问题,个人私利该谋还是不该谋?

正:个人私利如果在正义的约束之下,为什么不能谋? 反:如果不在正义的约束之下,该谋不该谋? 正:那就不在今天辩题讨论范围之内。 反:对方辩友今天可真搞笑啊,他告诉我什么样的利才是今天讨论的话题呢?义的范围之内才是讨论的范围,也就是说,什么是利呢,好的东西都是利,不好的东西都是不利,那是不是说我方今天的辩题不用辩了,四个人下去走了算了,因为我们辩题已经输了呢? 正:对方辩友说你正义的过程也是建立在为别人谋福利的基础上,如果你不许我们谋利,我们又如何去正义呢?

反:对方同学一谈到正义就念念不忘要谋利,可是你要谋利的时候,谁去最苦最远的边关哨卡保家卫国,谁去最穷最远的贫困山区治国富民呢?

正:对方谈到了贫困山区,我们就想请教,今天要搞西部大开发如果不加大投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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