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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加快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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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加快发展公共交通实

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交通运输 【发文字号】顺政发[2013]1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3.03.22 【实施日期】2013.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加快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

(顺政发〔2013〕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顺义区关于加快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已经2013年1月30日第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2日

顺义区关于加快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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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广大居民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乡交通运行效率,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根据《北京交通发展纲要(2004-2020年)》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等五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6〕73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思路与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公共交通公益性定位,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政策扶持,有序竞争、协调发展”的原则,以缓解交通拥堵、提升服务水平、方便市民出行为目标,以优化线网、完善换乘、保障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完善管理体制,为群众提供安全、快捷、方便、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三级公交线网;实现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小汽车、自行车等交通方式高效衔接;形成以轨道交通及快速公交为骨干、以地面普线公交为运营主体、以出租车和公共自行车为补充的多种运输方式相协调的立体、综合公共交通体系,吸引广大群众更多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缓解交通拥堵、推动节能减排。

到“十二五”末,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顺义新城(包括新城中心组团、马坡组团、牛栏山组团、空港城组团、机场组团、北小营组团及南彩组团,下同)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由“十一五”末的27%增长到50%;全区日客运量由“十一五”末的40万人次增长到70万人次以上;全区公交车辆由“十一五”末的400辆增长到700辆以上;公交线路由“十一五”末的40条增长到80条以上;公交站点数量由“十一 2 / 3

五”末的900个增长到1200个,顺义新城3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由“十一五”末的80%

增长到100%,农村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由“十一五”末的83%增长到100%;建成1个保养场、3个公交枢纽、11个中心站、15座农村首末站;建设公共候车亭1000座, 实现具备条件的城乡公交站点候车亭全覆盖。 二、政策与措施

(一)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公共交通场站是公共交通的重要基础性设施,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政府主导”的方式加大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场站设施。

1.设施保障。结合《顺义新城规划(2005-2020年)》和《顺义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2011-2015年)》,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加快公交枢纽站、公交中心站、农村首末站及候车亭等公共交通场站建设;新建城市主干路要同步设计、建设公交港湾及站台。提高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利用率,强化接驳换乘功能,加快推进轨道交通站点驻车换乘(P+R)停车场建设。

2.用地保障。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按照场站级别采用不同的供地方式:公交枢纽站、公交中心站用地采取土地划拨方式供地,农村首末站用地按村镇公共设施用地有关规定建设。严格保障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供应,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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