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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重点学习笔记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29 7:53:51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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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丁戊类高层厂房,当每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且各层工作平台上同时工作的人数总和不超过10人时,其疏散楼梯可采用敞开楼梯或利用净宽度不小于0.9米,倾斜角度不大于60°的金属梯。疏散用的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必须采用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且每级离扶手250m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0mm。高度大于10米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通至屋顶的室外消防梯,室外消防梯不应面对老虎窗,宽度不应小于0.6米,且宜从距地面3米高处设置。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地下、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与地上部分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有明显标志。

241.封闭楼梯间是指设有能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或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封闭楼梯间有墙和门与走道分隔,比敞开楼梯间安全。但因其只设有一道门,在火灾情况下人员进行疏散时难以保证不使烟气进入楼梯间,所以应对封闭楼梯间的适用范围进行限制。

242.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具体如下: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设置歌舞娱乐场所的建筑,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以及6层以上的其他建筑。高层建筑的裙房,建筑高度不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1米且不大于33米的住宅建筑,其疏散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住宅建筑的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243.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要求:封闭楼梯间应靠外墙设置,并设可开启的外窗排烟,当不能天然采光或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建筑设计中为方便通行,常把首层的楼梯间敞开在大厅中,此时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

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除楼梯间外,楼梯间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他的房间门窗以及管道井、电缆井的门窗检查口。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设置封闭楼梯间时,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244.防烟楼梯间是指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前室或阳台,凹廊和楼梯间的门均应采取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防烟楼梯间设有两道防火门和防排烟设置,发生火灾时能作为安全疏散通道是指高层建筑中常用的楼梯间形式。

245.防烟楼梯间一种为带开敞阳台或凹廊的防烟楼梯间的特点是以阳台或凹廊作为前室,疏散人员须通过开敞的前室和两道防火门才能进入楼梯间内。一种是带前室的防烟楼梯间。

246.防烟楼梯间在发生火灾时,能够保障所在楼层人员安全疏散,是高层和地下建筑中常用的楼梯间形式。在下列情况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247.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要求:①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楼梯应按照规定设置防烟设施,并应设置应急照明设施;②在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前室可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③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应小于10㎡,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④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⑤除楼梯间门和前室门外,防烟楼梯间以及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248.室外疏散楼梯的适用范围:①甲乙丙类厂房;②建筑高度大于32米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丁戊类高层厂房;③辅助防烟楼梯。

249.室外疏散楼梯的构造要求: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米;楼梯的净

宽度不应小于0.9米;2、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3、楼梯和疏散出口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小时;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室外开启;门开启时,不得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5、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米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针对楼梯段。高度大于10米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通至屋顶的室外消防梯。室外消防梯不应面对老虎窗宽度不应小于0.6米,且宜从距离地面3米的高处设置。

第五节避难层(间)

250.避难层的设置条件: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251.避难层的面积指标: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的人数避难的要求,可按5人/㎡计算。

252.从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能大于50米,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45米。

253.避难层的防火构造要求:1.楼板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小时;2.避难层在底部楼板上宜设置隔热层;3.避难层四周的墙体以及隔墙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且隔墙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254.避难层可与设备层结合布置,在设计时应注意的是:各种设备、管道竖井应集中布置,分隔成间,既方便设备的维护管理,又可使避难层的面积完整。易燃,可燃液体或气管道、排烟管道应集中布置,应采用防火与避难去分隔;管道井、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

255.避难层应设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小时,照度不低于1.00lx。除避难间外,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256.避难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C类防火窗。

257.为了扑救超高层建筑以及避难层的火灾,在避难层应配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还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258.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病房楼,应在2层以及2层以上各楼层设置避难间。 259.避难间的使用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0㎡。

260.当电梯前室内有1部以及1部以上病床梯兼做消防电梯时可利用电梯前室作为避难间。

第六节逃生疏散辅助设施

261.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除单层、多层住宅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很多部位,应设置疏散应急照明灯具。

262.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1.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4条规定;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263.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场所:1.公共建筑以及其他一些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以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2.很多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264.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示;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自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离地面高度1.0米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米,对于袋型走道,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 265.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的共同要求:1.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

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的保护罩;2.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对于高度超过100米的民用建筑不应少于1.5小时,对于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不应少于1小时,对于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小时。

第七章建筑电气防火 第一节电气线路防火

266.电线电缆导体材料的选择:1.固定敷设的供电线路宜选用铜芯线缆;2、重要电源,重要的操作回路以及二次回路、电动机的励磁回路等需要确保长期运行在连续可靠条件下的回路;移动设备的线路以及振动场所的线路;对铝芯有腐蚀的环境;高温环境,潮湿环境,爆炸以及火灾危险环境;爆炸以及火灾危险环境;工业以及市政工程等场所不应选用铝芯电缆;3.非熟练人员容易接触的线路;线芯截面积为6㎡以及以下的线缆不宜选用铝芯线缆。4.对铜有腐蚀面对铝腐蚀相对较轻的环境,氨压缩机房等场所应选用铝芯电缆。

267.普通电线电缆的选用原则:1.普通聚氯乙烯电线电缆的适用温度范围为-15℃-60℃,适用场所的环境温度超出该范围时,应采用特种聚氯乙烯电缆;普通聚氯乙烯电线电缆在燃烧时会散发有毒烟气。不适用于地下客运设施、地下商业区、高层建筑和重要公共设施人员密集场所。2.交联聚氯乙烯电线电缆不具备阻燃性能,但燃烧时不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烟气,适用于有“清洁”要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3.橡胶电线电缆的弯曲性能较好,能够在严寒气候下敷设,适用于水平高差大和垂直敷设的场所;橡胶电线电缆适用于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

268.阻燃电线电缆的性能主要用氧指数和发烟性两个指标来评定,由于空气中氧气占21%,因此氧指数超过21%的材料在空气中会自熄,材料的氧指数越高,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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