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1、批量开发项下的业务,应说明批量开发模式(该批量模式应已经得到区
六、交易融资业务模式
域中心审批通过)及审批编号、主要风险控制抓手、批量总体授信额度、已占用情况等信息;对于随同批量开发模式同时上报的项目,对于在模式中已经明确的内容可以简化处理。
2、对于依托于平台信息管理系统、物流信息系统等作为主要风险控制措施的融资业务,应系统与我行对接的内容对风险控制的作用作出说明,并在操作模式中明确各环节风险控制要点、关键数据传输时效要求等内容。
3、单独的交易融资业务,需描述业务模式及涉及相关要素:
(1)预付类及应收类等依托于核心厂商信用的融资业务,应明确交易双方的粘度(如控股/实际控制、持股、关联、合同约定)及合作历史,核心厂商的实力及我行给予的直接授信和第三方额度占用情况;对于涉及的确权环节,应明确确权的凭证及操作节点;
(2)存货类等依托于质物控制及其处置变现控制风险的融资业务,应明确押品(是否进入押品目录;如未进入目录,则应对押品属性及存储要求、价格监测渠道、变现能力、处置渠道及成本等进行说明),监管商及监管额度、监管仓库、操作流程(由交易融资中心提供审查意见)等信息;
4、对于我行已经操作成熟的业务模式如底线控制型存货质押、购销通等,可以适当简化,但关键风控节点应予以明确。
5、非标说明。对采用非我行标准业务模式的,对操作流程及业务风险应该进行分别分析说明。
31
七、交易融资业务操作流程
1、该部分内容主要作为经营机构交易融资中心审查出具的交易融资监管方案的补充说明。
2、要求对授信涉及的物流、资金流、管理流进行重点把控,应实现封闭运作和交易自偿性目的。
八、信用评级与限额分析(参照一般授信格式,含保证人、第三方核心厂商) 九、授信用途及还款来源
1、授信用途应与借款人主业有直接关系,并符合一般行业惯例,符合监管部门要求、合法合规。第一还款来源应为企业经营收入,合理预测企业经营增长,对其偿还贷款的可靠性及合理性进行充分预测。
2、对于额度的核定,应结合借款人申请借款金额、“三法一指引”额度测算结果、借款人经营反应(经营、财务数据测算)的实际需求及其它因素综合考虑,原则上以孰低原则确定额度。如借款人申请金额与实际经营需求有较大差异,应有合理原因。
十、担保分析
参照一般授信格式,以授信业务自身物流、资金流封闭运作控制风险的业务模式可适当调整。
十一、授信收益与风险分析
结合“交易融资系列指引”的相关要求及速查表,根据所在机构经营成本、我行风险收益要求及业务模式关键指标,确定业务可行性及定价。
十二、授信调查结论
1、简要综述授信调查各模块结论要点和项目总体授信风险判断结论,提出同意授信的主要理由。
2、提出明确的授信建议方案,包括申请人名称、业务模式(明确“交易融
32
资”字样,存货类还需明确监管商)、授信金额、币种、支付方式(如有受托支付,应明确受托触发金额)、期限、品种、利率/费率、质押率/保证金比例、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方式、提款条件要求等。
33
34
附件4:
关于*********授信的调查报告
(适用于政府信用类授信)
履职声明:本人在此郑重声明,此报告是基于本人的现场调查以及其他外部信息进行独立、客观、审慎的分析评价而成。本人已充分分析了相关风险因素,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疏漏。
申报机构:**分行**支行/行业金融部 授信申请人: 申请人在我行已获授信金额、品种: 申请授信种类及金额:
35
相关推荐: